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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爽的冷风一吹,舒服到头发尖都冒着凉气,再加上许韵和表姐谈的东西,李小英听不懂,后来也就不知怎么的,就睡着了。

“谈完了吗?”李小英看着关好的卧室门,知道那位玲表姐去换衣服了。

“嗯,都谈好了,等会我们去吃饭,吃完就去玲表姐的小工厂。”许韵揉了揉眉心。

坐了十四小时的长途车,说不累那是假的,但现在时间就是金钱,她不能让第一仗失败,要知道,就在刚才,她跟邓小玲已经签下了合同,以一件六块二的成本价,先预订了一万件衣服,并付给了邓小玲5000的订金。

对邓小玲来说,这是笔大生意,对许韵来说,同样是心惊肉跳的大生意。

一万件衣服,成本就达到六万二,如果在开学之前,不能把这一万件衣服销出去,那她不但血本无归,还会欠五万的巨额债务。

换好衣服的邓小玲,看起来精神多了,脸上也不再那么冷淡,抛开亲戚的角度,许韵和李小英,现在算是她的大客户,所以,她刚才打电话给了刘大鸿,让男人赶紧开车回来,一起去外面吃个饭,到时再带许韵去工厂。

电话里,刘大鸿已经知道合同事宜,见到许韵时,眼里自然是难掩吃惊。

一开始,他听老婆说,娘家的小表妹想来打暑假短工,他就懒得理会,像这样的事情,从家里发达以后,那是隔三差五的,就有远房亲戚来投靠,虽是不胜其烦,但也是向人炫耀的资本。

在他看来,邓小玲自然会处理好,但没想到,才出去了一上午,居然就变成了合作,而眼前的小表妹,摇摇身,就成了一个原创品牌的开发决策人。

6万的生意,先付5000订金,算不得什么大买卖,但就在,这么多亲戚里,小表妹是第一个不来投靠,反而是合作的人。

“想吃什么,尽管点,别跟表姐夫客气。”刘大鸿把菜单递给许韵。

早在进来前,许韵就知道这是家湘家馆,而表姐夫是g市本地人,不爱吃辣,来这里吃饭,完全是照顾玲表姐还有她们。

“那我先谢谢表姐夫,就来个剁椒鱼头和白灼芥菜好了。”许韵没翻菜单,接了过来,一边说一边递回给玲表姐。

这出门做客,主人讲礼貌,总是会让客人点第一个菜,余下的,自然是交给主人来点,这是源远流长的餐桌礼仪。

但是,邓小玲和刘大鸿注意的不是这个,而是看到许韵作派,连菜单都不看,就直接点了店里的招牌菜,眼里满是讶异,心里寻思着,难不成许家还有钱,经常下馆子?

看坐姿,看举手抬足,再看气场,那里像是小县城的姑娘,反而更像家境富裕,眼界广宽的大家闺秀。

刘大鸿扫了邓小玲,用眼神说着,你这个小表妹不寻常啊。

邓小玲扬了扬眉,低头便点菜,脸上虽没表露什么,但心里却很高兴。

这几年来,他们夫妻两个,经常接待前来投靠的穷亲戚,早就烦透了,私下里吵架时,偶尔也会翻掐对方的穷亲戚,扫秋风之类的,但现在,有个不穷的亲戚给他们带来生意,这种感觉,那是相当微妙的。

“许韵今年考上了我们那的省重,算起来,是我们家里最有出息的孩子了。”邓小玲点完菜,一边给刘大鸿倒茶,一边轻描淡写的道。

刘大鸿惊讶的哦了一声,少不了考奖许韵几句。

他跟邓小玲都是大学生,自然清楚所谓的省重高是什么,质优生啊,他们求学的时候,做梦都想进那样的班。

许韵全程都谦恭有礼的微笑,她知道玲表姐故意表扬自已,就是相当给她自已贴金,所谓娘家人越好,嫁出去的女儿,就越有体面。

至于小鬼头刘涛,因为惧怕父亲刘大鸿,所以很难得没有吵闹。

吃完饭,重新坐上刘大鸿的金杯车,就往g市的郊区跑。

邓小玲抱着刘涛坐在前面,一路向许韵介绍着g市:“十年前,这边还是农村,但十年后,高楼大厦多到数不清,g市现在发展的越来越好了,对了,你晚上有住的地方吗?”

第104章方便之门

因为从打工到合作,跨度太大,所以邓小玲不敢再自作主张。

“没有哦,可能要麻烦玲表姐了。”许韵难得露出一丝腼腆。

“这有什么麻烦的,工厂那边有的是空房,说起来,你应该有很多年没见到小娟了吧?”

“娟表姐吗?是很多年没看到她了,今年清明去给爷爷扫墓,也没看到她。”

邓小娟是邓小玲的亲妹妹,两姐妹有一个共同的特色,那就是心高气傲,但邓小娟比不上邓小玲,一个是曾经的学霸,一个是曾经的学渣,所以邓小娟是命如纸薄,自从离婚后,就来投靠了姐姐邓小玲,寄人篱下的赚点生活费。

最可笑的是,邓小娟老以为自已有几分姿色,就一心想嫁国外。

“现在小娟帮我打理工厂,你们可以跟她一块住。”邓小玲难得大方的说道。

话说的不清不楚,但许韵心里清楚的很,邓小玲今天确实是难得大方了。

据她的回忆,邓小玲算是很有远见的女人,早在她和刘大鸿赚到第一笔钱的时候,就在g市郊区买了一块地皮,随着十年的飞速发展,g市扩了几个区域,其就包括邓小玲当初买下的那块地皮。

虽然占地面积不大,只有一百五十六个平方,但g市成为了一线城市后,那点寸土,眨眼就成了寸金,做个小工厂完全绰绰有余。

而早在六、七年前,邓小玲就把这块地皮,建成了五层楼家用住房,因为隔市区太远,所以她把一楼改成了裁剪房,二楼成了车间,三楼隔成了工人宿舍,四楼当仓库,独留五楼拿来自已住。

回想自已上一世,许桠和苗淑凤因为邓小玲的一句话,冒冒失失的送她去学医,毕业后她到了g市,就发现邓小玲,根本就没有能耐帮她介绍到医院,再后来,她就成了邓小玲手里的打工妹,就在邓小玲的小工厂这里,住了整整三年,渡过了青春期最美好的雨季。

那三年,邓小玲可从来没让她住过五楼,她一直跟其她的打工妹住在三楼的宿舍,一开始跟着车工学缝纫打杂当小工,干了一年,又把她调到店里当营业员,当营业员的那些日子,她还得负责当保姆。

比如说,早上起床给刘涛做早餐,侍侯着小祖宗吃完后,又赶紧送小祖宗去上学,掐着点回来,就赶紧去店里开早市,忙到午,又要立马回来做饭,下午又转去成衣仓库打包发货,晚上再接着搞卫生。

里里外外,很多不归女人做的体力活,她也必须要做,两百多斤一个的货包,必须要在天黑前全部发出去,而可笑的是,她当牛做马,随传随到的做了三年,邓小玲给她的工资,始终是每月五百。

那时她看济公传的时候,一听到“走啊走,乐啊乐,那里不平那有我”,她就觉得,歌词应该改成,那里有事那有我……

不过,到了剩女年龄后,许韵就不再把邓小玲苛刻过她的事,当成事儿了,相反,她有点感激邓小玲,正因为尝过苦,她才明白什么叫苦尽甘来,也正因为那三年,她喜欢上做衣服,后来才踏上服装设计的大路。

“到了,下车吧。”邓小玲有些骄傲的下了车。

许韵也慢慢的拉回意识,回头拽着李小英看向前面的五屋楼。

刘大鸿用胳膊夹着皮包打开了门,刘涛跟只猴一样,窜了进去,如同示威般的大声喊着:“姨妈,姨妈,我来了。”

许韵抬头笑了笑,小鬼头不肯叫她小姨妈,却故意大声喊邓小娟,用意就是,就不叫你,气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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