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天志明鬼聚众氓(六)(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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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子好不好吃的争论,适没有继续下去。

他上辈子,吃腻过肥肉,吃腻过土豆,吃腻过鱼,但唯独没吃腻的就是馒头。

馒头是妻子,众菜皆情人。

他双手枕在头的,那定然可以捉到。

做父母的又免不得扇了这些玩水的孩子几巴掌,心里将信将疑。

第二日中午的时候,村社间轰动起来。

一群半大的孩子,跟在适的后面。

一个个手中提着柳条,柳条上面穿着大大小小的鱼,几个女孩子手里提着一个小柳条筐,里面装着一些被臭肉吸引进去的河虾。

之前挨过打的六指走的格外开心,看到母亲急忙跑过去,高高举起穿着三条大鱼的柳条喊道:“妈,晚上吃鱼!”

这一声喊,没人注意到走在人群中的适悄悄地在身上挠着,也不知道之前做了什么。

村社中人也算是开了眼,一群连网都没有的孩子,跟着适去了几次河里,竟然真的弄到了许多的鱼。

二十多个鱼篓收获颇丰,大大小小有个几十条,还有不少的河虾。

如今鱼不值钱,吃法也比较少,可拿到商丘城内,也能卖上一些钱。

六指的母亲听六指这么一喊,急忙道:“别瞎说,吃什么吃?这是适带你们捉的鱼,让他卖了去买身新衣裳。”

适还没开口,就听六指犟嘴道:“适哥哥早就说了,墨者不讲吃穿。再说了,适哥哥说,这鱼篓是我们编的,主意是他出的,可鱼捞上来他只有一点功,我们这些人还有大半呢。不说适哥哥本来也说让大家一起吃鱼,就算他不说我们都说要吃鱼,这鱼也不归他分配啊。”

这些人平日里听适讲什么大义、小义之类的东西听得多了,知道若是遇到别人六指的话肯定要让人不满觉得忘恩负义,可在适眼中显然是理所当然。

适悄悄挠了一下之前做某件事导致被野蜂刺的麻痒的身子,朗声道:“过几日就要去公田劳作了,今天晚上就请大家吃鱼。晚上各家煮好粟米饭,便带些葵菜、韭菜之类的腌菜,咱们村社谷场见。”

大咧咧地喊了一嗓子,引来众人的谢声,他只是挥手一笑不以为意。

回到家中,让那群孩子把鱼剖开,自己去田里掐了一些长大了的、一直没舍得吃的香菜。

回去的途中,在村社谷场附近转了一圈,见四下无人,急忙回去取了一个藏好的瓦罐。

里面装着半罐子野蜂的蜂蜜,也是他身上之前瘙痒的缘由,悄悄将这些蜂蜜兑了水,在谷场附近寻了几个大蚂蚁窝,以甜水画了几道。

陈胜王、大楚兴之类的事,这是要学一学的,只不过搞这种迷信活动需要看受众的文化水平。

陈胜把帛书塞进鱼肚子里,要是没人认得,那就是笑话了。

想到再过一阵那些种子就要成熟,是时候讲一些东西了。讲了也不怕,就宋国这样的国家,封臣打仗国君都管不了的水平,他就算在众氓之中喊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也没事。

说这句话是作死的前提是有一个完善的国家机器,宋国这样整天挨打的国家没这个能力。当然,他暂时根本不想说这句话。他要做的只是等墨子回来后收他为徒。

混合着野蜂蜂蜜的水在蚂蚁窝前淋出了一道又一道奇怪的图形,几只寻路的兵蚁已经闻到,拿着触角一点急匆匆地回家通报这个好消息。

适将空出来的瓦罐洗干净藏好,回到芦花家中,那些孩子们已经将鱼剖洗干净。

找了几个孩子道:“回去和你妈妈说一声,就让她们现在去村社谷场,将水烧开。这两枚钱,就在谁家买一升盐,去吧。”

那几个孩子拿着钱,飞快地跑回去。

当那几个妇人欢欢喜喜地提着鱼准备煮鱼的时候,全都愣在了谷场。

黑压压的一群蚂蚁,仿佛正要上阵厮杀的士兵,将村社谷场外的小路围住,似乎再等一位三军之将的到来。

那不是一个字,就算是字这些人也不认得。

但这,的确是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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