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魔王与巡逻骑士(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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篝火旁边的金发大小姐眨了眨眼,看向格林所在的方向。由于巨龙的尸体挡住了视线,所以大小姐并没有看到格林施展“炼金术”。

“对了。”格林从尸体后面探出头来,对篝火旁边的金发大小姐询问道,“你之前貌似说你是什么商会的人?”

“格里芬商会。我是格里芬商会的会长之女贝拉多娜,贝拉多娜·齐纳斯·格里芬。”金发大小姐对着格林微微弯腰,行了一礼,“强大的勇者,非常感谢您救了我。如果您可以将我送回家的话,格里芬商会必有重谢。”

“哦。”格林不置可否,“既然是你来自商人家庭,那么你知道龙的身上那些地方最值钱吗?”

听到格林的话,金发大小姐眼前一亮:“龙身上最值钱的东西当然是龙晶!龙晶是巨龙身上最精华的部分,如果要制作龙鳞套装,龙晶更是必备之物。”

“龙晶吗?”格林看向绿龙的脑袋,“龙晶是在头骨当中吗?”

“是的。龙晶就在巨龙的脑袋里面。巨龙的脑袋是巨龙身上最值钱的部位。除了龙晶外,龙额位置的龙鳞是巨龙身上最大、最坚固的一块龙鳞,可以用来制作魔法盾牌,而龙头骨本身也是收藏家们最喜欢的收藏品。”金发大小姐侃侃而谈,似乎对于这些东西十分了解,“除了巨龙的脑袋外,作为龙鳞?难道除了额头上的那一块外,其他地方的龙鳞就不值钱了吗?”

“巨龙浑身是宝,没有任何一处不值钱,区别只是价值的多寡而已。”金发大小姐顿了顿,“龙皮是制作顶级魔法羊皮纸的珍贵材料,有着极大的市场需求。绿龙的鳞片可以无视腐蚀,制作成魔法铠甲后,可以让穿戴者免疫强酸和腐蚀。但是……由于这头绿龙仅仅是一头青年龙而已,就算制作成魔法铠甲,其防御力恐怕也很难让人满意,同时强酸免疫也是一个十分微妙的效果。唯一的优势恐怕就在于龙鳞甲要比金属铠甲轻便吧。”

就在两人交流的时候,突然身后的森林中传来一阵马蹄声。

几秒钟后,绿色的旗帜迎风飘扬,一支装备精良的骑士队伍从森林中杀了出来!

这是一支装备精良的骑士队伍,虽然只有十二个人,但是每一个骑士都穿着厚重的全身板甲,背着重盾,将胯下的战马压得气喘吁吁。

在看到格林以及那头倒在地上的绿龙尸体后,骑士们停下了马,并且迅速翻身下马——这是一群骑马的重装步兵。

让疲倦的战马休息,其中为首的一名骑士向格林走了过来。

“我是约德城,奥尔雷骑士团少尉豪格。能告诉我这里发生了什么事吗?”头盔下面是一张黑白相间的猫脸,或者说是老虎的脑袋。

这是一个兽人。

约德城是一座宗教城市,比起种族差异更重视文化和信仰,所以颇有一种“五十六个民族是一家”的倾向——只要信仰并遵守大地之母的教义,任何智慧种族都能在约德城中生活以及工作。

豪格就是一名在约德城生活并定居的是兽人,并且成功通过了神殿骑士的考核,成为了奥尔雷骑士团的一员。

依靠兽人强壮的战斗力,豪格在骑士团中混得风生水起,并最终成为了领导一支中队的少尉。

当接到恶龙袭击附近牧场的报告后,豪格立刻带领着队伍赶到了现场。然而出乎豪格预料的是,那头袭击牧场的恶龙竟然已经被人杀死了!?

看到那头倒在地上的绿龙尸体,豪格感到十分意外。

奥尔雷骑士团作为约德城的常驻军,经常清理城市周边的危险生物。豪格作为骑士团的一名队长,也曾经与恶龙战斗过。那是一群狡猾、奸诈的生物,驱逐它们或许不算困难,但是如果想要杀死它们,即使出动一个大队的精锐骑士也不一定能够办到。

杀死这头恶龙的是谁?

豪格看向那两个坐在篝火旁边的男女。

女的看起来像是城里的大小姐,而男的看起来像是一个普通的平民冒险者。

超凡强者身上有着几乎要化为实质的灵光。作为一个兽人中的虎人族,豪格对于自己的感知十分自信。因此在豪格眼中,眼前这两人都只是普通人,他们不可能是杀死恶龙的人。

看了一眼放在篝火上的烤龙肉,豪格吩咐队员们待命,然后向那两个人走了过去。

“我是约德城,奥尔雷骑士团少尉豪格。能告诉我这里发生了什么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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