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不读!(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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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难养,小李长安尤为殊甚。

要李屠户来讲,这小子是个土匪性子,见着什么都要揪一把。

看到杀猪,他都不怕,还趴窗棂里嘿嘿直笑。

不过换个角度看,却没有比小李长安更好养的儿子——李屠户出摊时候,把他放屋里关半天,回来他也不哭不闹,不免磕碰了几十回,后来自己竟也就学乖了。

街坊邻居都说李屠户捡来的儿子命硬,命贱。

也就是命格够硬够贱,才能在粗手粗脚的李屠户手下长到三岁,还白白胖胖!

只不过兴许也就是这个原因,已经三岁的小李长安一直不会说话,而他曾喝过奶的豆腐坊的赵家那同岁的男孩,一年前就会叫人了。

接着,就传言城外白马村里出了个神童,三岁便能识字。

这天,隔壁的曹老汉来访,跟李传垠说,这孩子莫不是犯了邪祟,请城里那柳半仙来看看或许能治好。李传垠早听腻歪了这些东西,压着火气,笑着送走曹老汉。

之后喝了些酒,心中把李长安跟其他孩子一比较,登时火气腾腾冒了起来,走进里屋把儿子按在床上,往屁股上给了一巴掌,骂道:“老子千辛万苦!日头没出来便出摊,天黑才能歇下,还得不时跑回来看看,难道他娘的就养了个傻子!”

头回挨打,小李长安嗷的哭出声来,李屠户一下醒了酒,心中有些后悔。

抽噎两下就止住眼泪,小李长安委屈巴巴,不情不愿道:“爹,好疼。”

李屠户一愣,见到小李长安还有些憋气的模样,心里顿时门清——原来这小子早会说话,却整天被他关在屋里,所以闹了脾气。

也亏三岁的孩子能有这忍劲!

老李当即大笑一声,抱起小李大手一抹,为他揩去眼泪,“大丈夫,这孩子学得快,日后又些奔头,李屠户大为欣喜。

接着三年,李长安仍学诗书礼义。

李长安见李传垠杀猪辛苦,曾要帮忙,要拿李传垠的刀。

李传垠只道:“这刀沾了太多血,读书人不该沾这晦气。”

李屠户语重心长,说李长安是要考举人的,考上了举人,比什么都强。

李长安心不在焉,随口敷衍。

已十岁的李长安,性子和小时候不大相同,独处时候十分安静,父亲不让他用刀,他就在房中看书。

看的不是什么诗书礼义,更不是什么墨义贴经,而是些妖魔杂谈,神仙志异,如那太上君所著的《神洲述异志》,抑或《草溪寻狐》,《海内剑侠行》之流。

没过多久,沈老秀才对李屠户道:“这孩子读这么些书也算够用,你领回家吧,日后便不用来了。”

李屠户一愣之下,问清缘由,才知李长安虽学得快,却总兴致缺缺应付了事,不求甚解。

李屠户求情,沈老秀才言语虽委婉,拒绝的态度却坚定,按他所说,便是我沈青虽连年不第,但风骨尚在,不愿你李屠户再徒劳破费。受这么些年的束修,我也已尽到本分。

大怒之下,李屠户回家便将李长安用竹篾片一顿痛抽,大骂道:“老子花这么多钱送你进学塾,你他娘的如此不争气,你还读不读书!”

被竹篾片抽得浑身青紫,李长安叫都不叫一声,只是闷哼,心中也生出逆反心理,咬牙瞪着李屠户道:“不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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