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前妻的铁拳(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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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巫一旦进入状态,就不用指望她在短期内会做别的事情。

贼不走空啊!

还是去刷街吧...

既然来到旧神时区就不可能空手回去的,虽然半空间只能放一件,但他可以肩扛手提一些体积重量均符合心灵传输走私标准的零碎小物件,太大太重就不行,护不住。

货物的选择也很重要,每个时区的规则不同,能够容忍的“走私物”层次也不相同。

比如旧神时区的魔法物品,生化时区对其容忍度就比较低,反而东八轮回时区的容忍程度就相对高很多,但如果将这些东西拿到西一快递时区,基本等于废品。

布七行走各个时区做着一个快乐的二道贩子,他完全不用像毛子物流那样费劲心思的考虑怎样才能将走私品送到各个时区,只需要考虑这些物件儿在其他时区能不能用、好不好用就可以了。

在街上漫无目的逛游着,忽然有个年轻的声音叫住他,

“七哥又来扫货啊,听说饭桶贝克斯好像又挖到了东西,在酒吧显摆整整一天了,说是要有大价钱才肯出手。”

小地方就有这样的好处,每个人对每个人都知根知底,来一个外乡人只需要几个小时就能传得人尽皆知。

“收到!”布七丢给刘森一小包糖果,“拿去投喂你姐。”

刘森满脸写着高兴,说出的话却有种咬牙切齿的感觉,

“喂她我还不如喂一头猪!”

刘森是诺曼堡为数不多的华夏人之一,有车有房父母双亡,丢下一个花容月貌的姐姐迟迟赖着不嫁出去,整天就知道在家里混吃等死嗷嗷待哺,全靠刘森的面包店和收房租养活。

emmmm...

刘森大概是布七见过最接近主角模板的人设了,只差一颗流星、一块破烂手表甚至一枚戒指就能原地起飞平步青云的那种,实在没有的话哪怕重生一次也基本能满足条件的。

布七扳着橱柜向里面张望了一下,

“哟,果然不在。”

刘森歪了歪嘴,不屑道,

“大小姐嘛!可能去收租了?不知道会不会又给哪个貌美如花身残志坚的帅哥减了一半房租...”

“那多减几次的话,大概很快就能嫁出去了。”

布七随手拿起一个看上去像烤馒头的面包咬了一口,大麦的,甜甜的伴随发酵后的微酸。

“嚯,手艺越来越棒了啊,怪不得你这店面开在这么偏僻的巷子里生意还好的没天理,女孩子们喜欢死你的面包和甜品了吧,唔,说起来要不要七哥给你介绍漂亮小姐姐认识认识?”

刘森使劲捏了捏眉心,

“哥你是生怕我家里瘫着的那个蠢货折腾不死我是吧...”

“刘!森!!”

“卧槽刘漠...咳咳姐你怎么来了...”

“老娘当然是来砍死你啊,三天不打上房揭瓦,还敢说老娘坏话,小屁孩子今天姐姐就让你知道知道什么叫长姐如母母爱如山山崩地裂!”

⊙▃⊙∥

布七小声哔哔,“唔,那么我就先走了啊...”

刘森从刘漠的魔爪中挤出一颗头来:“哥救我,哥...”

刘漠:“常来玩啊小老弟儿~”

布七欲言又止,

“我...”

“滚!!”

“好嘞。”

mad太可怕了,还好你七老板的爹妈贼拉靠谱,没给我也整个祖传的姐姐当遗产。

在狭窄的街道上钻来钻去,终于到了刘森口中的酒吧。

牌匾就是一截儿满是虫眼的老船板,上面用火钳子烙出了三叉戟的图案,贼丑贼敷衍,酒吧名翻译过来叫做“海神的前妻”。

海神前妻的老板是个神秘人物,没人见过他的真正面目,据说实力非常强,曾经一拳打碎隔壁街恶霸屠夫大老王满口黄牙和他的杀猪刀。

说是酒吧,但海神的前妻只供应朗姆酒、用朗姆酒调制出来的低度饮料以及简单的餐点,这里的招牌是“前妻的铁拳”,大块的猪肘肉和羊肩肉涂蜂蜜烤制后掺在一起慢炖,有着馥郁的朗姆酒酒香和甜蜜的回味,限量每人一盘,每盘净重八斤六两整,纯爷们才扛得住前妻的正义铁拳,弱鸡只有被当场击毙的份儿。

——是的没错,这就是传说中极其致命的反向限量。

进门后穿过一条蜿蜒狭窄的走廊才是真正的酒吧,低矮的屋顶是用一整棵一整棵的原木拼凑出来的,四周坐落着厚重的酒架,整间酒吧没有一扇窗,全靠昏暗的灯光洗眼睛,吧台干脆由一人来高的橡木酒桶堆垒,一名眼窝深陷仿佛已经睡着的酒保在吧台里机械的调着酒。

整个酒吧的人全都围在一张桌子前面,声浪震耳欲聋,

“吃!”

“吃!”

“吃!”

呵,大概又是哪个不自量力的家伙妄图调戏前妻了。

酒保一眼就在人群中发现了布七,

“布老板布老板,最近有货么?”

布七从背包中抽出一瓶酒甩给他,

“来自伊日尔的伏特加。”

掏出这瓶酒之后,布七的背包就瘪了,只剩下零零碎碎几块糖果。

“卧-槽-牛-哔!”

酒保像抱着宝贝一样抱起酒瓶子亲了几口,用生硬至极的中文赞美着布七。

“滚犊子!”布七黑着脸将他搡到了一边,“谁是贝克斯?”

酒保耸肩道,

“喏,最里面那个肚子快爆了的蠢货就是。”

“...”

人群在爆发出一阵嘘声后散开了,贝克斯对着垃圾桶大吐特吐,要知道前妻的社会毒打一般人可遭不住。

可怜的贝克斯一手抱着垃圾桶,眼睛望着那盘还剩下三分之一左右的前妻,表情充满了悲伤。

在寻宝猎人这个行当里厮混了这么久,贝克斯早就没有当初的青春无悔和雄心壮志,仅剩下的那点希冀也就是在钱袋子瘪了的时候机械的找一个相对安全的遗迹淘点破烂出来换几个大子儿然后继续将它们耗在朗姆酒和几个风骚的女表子身上,每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混吃等死已经没了半点羞愧甚至还乐在其中,现在他居然连“饭桶贝克斯”这种诨号都能坦然以对了,正所谓人穷志也短吧...

但当他猛然发现自己连混吃等死的吃都不太行的时候,天知道这种感觉有多么绝望,突如其来的颓败几乎将他彻底击垮。

没有捶胸顿足嚎啕大哭,他就呆呆的像截儿木头一样杵在那儿,行将就木表情零周围的人也察觉到不妥,渐渐的连嘘声和嘲笑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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