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8章 青梅竹马(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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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

萧程,我,再加一个林哲,其实还度过蛮多愉快时光的,书上管我们这有一种说法,叫做青梅竹马。

说起来,我跟萧程认识得更早一些。此人小时候是著名的狗都嫌,我们这边小孩上学都早,可他妈把他送到哪里他都打架打得鼻青脸肿被送回来,只好比我们都晚一年,懂事点了,才进学校。不过我倒是跟他处得还算不错,因为这家伙从不让别人欺负我——他说这权利(p大的小孩儿就知道所谓权利,晕倒)是他一个人的。

六岁的时候,邻居又搬来一家,两辆卡车装得满满的,鞭炮声震得人头晕。彼时我正坐在自家院子里啃一毛钱一根的盐水冰棒啃得不亦乐乎,听见隔壁嘈杂,于是跟一切天性爱凑热闹的小孩一样,趴到门边看,脸蛋上蹭的都是铁锈也不去管。人来人往,神色匆忙又喜庆。

萧程远远地冲我跑过来,隔着门对我喊:“成雅,出来!”

我冲他摇头:“我马上要看希瑞。”

那可是当时生活里的大事件,每天一集,扣人心弦,剩余的时间都心心念念。

你猜萧程那小孩是什么样的反应?他脸上都是蔑视我的神情:“那有什么好看,小孩子才看呢!”

这句话让我多少年后想一想,仍会忍不住笑出声来。

“那出去有什么好玩?”

“我拾到好多还能放的爆竹,等会儿去炸蚂蚁窝,你去不去?”

我有点心动,我对爆竹这东西又怕又好奇,可是实在舍不得动画片。

“萧程,你先去,一会儿我去找你。”

“说好了啊,那我在家等你。”

“哦。”

半个小时之后,我从家里出来,兴冲冲地往萧程家跑去。

林哲就是在那个时候,初次进入我的视线。他给年幼的我所留下的第一印象,当时的我是无法以语言表达的,还是成长之后回忆,然后归纳总结——跟萧程他们一帮爱去城墙根下打泥仗,去树上掏鸟窝的捣蛋鬼比起来,这男孩儿就是个小绅士,整个人洁净如清风明月,一尘不染。他妈妈看见了我。这是个美丽的女人,笑容又轻又暖。她低头对她儿子说了两句话,然后指指我。

小绅士果然向我走来,对我说:“小姑娘,你们这附近有小卖部吗?我妈让我去买钉子。”

我摇头,脸涨得通红。

他妈妈跟着走了过来,他对她说:“妈,她说没有。”

她向我俯下身来:“你叫什么名字?”

“成雅。”

“哦,成雅,我们以后就是邻居了,这个哥哥的名字叫林哲,来,小哲,跟妹妹握个手。”

他真的伸出手来。我却一转身,飞奔进了家门。

这一天,我被两个人骂。第一个是我妈,她那会儿其实在旁边看见了事情的经过,她说,你这个小孩,真是又没礼貌又没出息,人家跟你握手,你跑什么跑;另一个就是被我放鸽子的萧程,他在我家窗子外面恨恨的对我说,成雅,你说话不算话,我以后不跟你玩儿了。

鬼知道那年头的孩子从哪学到那么强烈的地盘意识,就在第二天,萧程就带着一帮小p孩儿去找林哲,以探讨“这大院里,以后谁听谁的话”这样意义非同小可的问题。彼时的林哲明明也只是个小朋友,可是对于眼前一群更小的却非常不屑,转头就走,那帮小屁孩儿干脆就在他身后,一把沙扔到他身上。我当时也在场,就看见林哲的黑头发里,沙粒“簌簌”地落下来。

“新来的!胆小鬼!”后面那帮人还不消停,以萧程为首,扯着嗓子叫。九岁的林哲脾气再好也受不了这个侮辱,回头弯腰抓起一把沙就往对方扔。一群孩子就这么展开激战,萧程他们以众敌寡,仗着身边就有一大堆沙土,此起彼伏,那沙铺天盖地的,向林哲飞扬过去。

我愣在那儿,萧程瞥见我:“成雅!你也别闲着,来,帮我们搬沙。”说着,递给我一个破瓦盆。原来这群家伙还会搞搞战术,弄来各种容器,运过沙子,然后对林哲进行近距离攻击。我迟疑着盛满,端着,跟这些人往林哲那儿跑去。跑到跟前,趁人不备,突然把这宝贵的弹药往林哲手里一塞。已经一头沙土弹尽粮绝的林哲怔了一下,我转身跑回去,抢过另一人手里的容器,继续填沙。

“萧程!报告报告,成雅,她她她是叛徒!”有人尖叫出来。

“哎,成雅!成雅!”萧程气急败坏。

我索性公然投敌,抱着一瓦盆沙就往林哲那儿跑。一群人满头满脸都是沙,大有杀红了眼的态势,这时萧程却把手中的武器一扔:“不玩了!”也不理其他人,飞快地跑掉了。

后来他对我说:“成雅,我那会儿就把你看透了,你这人靠不住,绝对的。”

那已经是十多年后的一个夏日的傍晚,萧程当时在我家院子里,喝得有点高了。我也懒得跟他置辩,因为我心情实在太好,高考成绩刚刚放榜,以我的分数,按照某“权威人士”的话来说,直接收拾收拾包袱等着两个月之后去s大吧。

所以我只是笑嘻嘻地对萧程说:“我那叫正义感懂不?你们那么一大帮子人,打人家一个。”

“正义感个头!”他闷闷的又灌进一杯酒,米酒,自家酿造的那种。

“成雅!”

听见这熟悉的声音的同时,我就从原地跳起来,奔过去拉开铁栓,我家年代久远的铁门被我拽得嘎吱乱响,我也不理,一看到外面那个人的笑容,就什么都忘了。

“刚回来?”醒过神来,我问。

“嗯,下午的火车,回了一趟家,就过来了。”林哲走进院子,反手带上院门。我直愣愣地看着他,明知道自己这样傻乎乎的,可就是调转不开。

“喂,林哲,要不要来一杯?”萧程突然问。

“不了,成雅,你妈妈酿的酒我可领教过,去年过年,记得不?把我喝惨了。”林哲走过去,坐下来笑着说。

“你哪有?你那会儿比我还清醒呢!”我反驳他。

“真醉了,不过掩饰得好。”

“我不信,我不信。林哲,你喝醉一次让我看看吧,好不好?”

“这算什么要求?”林哲哭笑不得,“我喝醉有什么好看的?”

“人家想看嘛!就想看!”完了,又忘形了。

“会有机会的,啊,下次,下次,乖。”

我还没来得及展开进一步的胡搅蛮缠,就被萧程打断了。

“林哲。”萧程握着酒杯,眼神晶亮,“我们打个赌怎么样?”

“打赌?什么赌?”

“用这个。”他的手中,是一枚一元钱的硬币。

我笑:“拜托,萧程,你多大了?这游戏从小玩过来,你不腻呀?”

他对我毫不理会:“你说吧,要字,还是花?”

“赌什么?”

“剩下这些酒。谁输谁把它喝光。”

我随着林哲的视线看过去,剩下的酒?说的好像没多少似的,整整大半瓮呢。

“萧程,你有陪她胡闹的时间,不如回家好好看书,你只剩一年。”林哲拿出做哥哥的风范,教育这酗酒的坏小孩:“成雅,谁让你给他拿酒的?他的自制力你又不是不知道。你家里有茶叶吧?”

“嗯,茶几上。”

“好吧,我去倒。”林哲站起来。

“嘿,林哲,原来你连这点事,也不肯为成雅做。成雅,你说呢?”萧程弯起嘴角,语调调侃,明明在跟我说话,却看也不看我。

林哲似乎怔了一下,看了萧程几秒,然后微微一笑,重新坐下来。

“萧程,你不要害我了,这是我偷出来的,都喝光了,你想让我被骂啊!”我见势头不对,赶快去抱那装着酒的小瓮。

却被林哲伸手挡开,淡然说:“扔吧,我要字。”

那一天硬币落下来的结果,我们都没有看到,那淘气的小东西骨碌碌转了几圈,竟从桌子上掉下去,一路滚到草丛里,昏暗的灯光下,再也找不见了。

可那天萧程还是喝多了,劝都劝不住,最后林哲发了火,把他从座位上揪起来的时候,他已经站不稳,刚起身就往下倒,林哲扶住他,对我说:“他不行了,我得送他。”

我无奈地看看萧程:“你这会儿送他回家不是让他找打吗?算了,反正我爸妈晚一点才回来,先让他在我家躺会儿吧。”

把萧程安置在沙发上,我帮他盖了条毛巾被。看着生气,于是轻轻踢了他一脚:“臭小孩!把我家的酒都喝光光了,我一口都没喝着!”

林哲在旁边,脸上露出笑意,我看他一眼,轻声说:“笑什么笑。”

他不回答,我们蹑手蹑脚地走回院子。他才开口道:“萧程比你还大几个月,怎么跟你弟弟似的。”

“他就是我弟弟,从小还不是我罩着他。”我非常神气地说。

“还真没看出来,你是怎么罩他的?”

“你又不是不知道,他小时侯神憎鬼厌的,老是被他妈打,每次都是我帮他求情,我一求,他妈就下不去手了,呵呵。”

林哲沉默了两秒钟:“成雅,你……”

“什么?”

“算了。”

我有些困惑,气氛突然变得有点儿微妙。

“你家去年搬去的那个小区,还不错吧?”开始没话找话。

“你不是去过吗?”

“哦,我忘了。”

“那下次再去加深一下印象吧。”

“嗯。s大漂不漂亮?”

“不错——但也没什么太特别的。”

又没话了,我担心他会因此告辞,他这时却突然说:“对了,成雅,那边天气特别多变,回头别忘了带几件秋衣。”

“哈,林哲,还有一个多月呢!”

“你这么糊涂,如果我不从今天说起,一直说到走的那天,你哪会记得。”

我想翻眼睛,却忍不住笑起来。他也笑,月光下眼神温润,唇红齿白。我看着他,什么话都说不出,只觉得幸福温软,瞬间弥漫。是啊,s大也没有什么太特别的,那里和世上所有的大学的区别,也不过就多了个眼前这个男人而已。

三年的时间我容易么我!几乎每分每秒都在担心林哲万一没等到我,在学校找上女朋友——那时候我想,要真是这样,我也不高考了,我干脆出家当修女好了——当年觉得修女比较漂亮。

“林哲,我昨天晚上又做梦了,你你你和一个漂亮姐姐在一起,我在后边叫你你都不理!”在电话里说着说着,就真的有委屈涌上来,当真觉得他欺负了我。

“小姑娘。”他在那头叹口气,“我拜托你,你上次不都不许我跟女生搭腔了?”

“那要是有别人跟你搭腔呢?”

“不许理人家。”他重复我的话。

我开心了,继续无理取闹:“不许看人家!”

“……太不礼貌了吧?”

“不管!”

“好好好。”

以上的对话,三年间发生过不下十次,我自己也不明白,我怎么都不觉得烦呢?好在,似乎林哲也没这感觉。其实我当然知道,以他那样的性格,有女生跟他套近乎他哪好意思真不理人家,他向来是不愿负任何人的君子。所以我才在梦里都担惊受怕,深恐他一个“过意不去”就把自个儿交代了。

当我终于可以在那个初秋时分,随他一起去到那个千里之外的南方城市,我没有太多离愁别绪,看到s市的一切,竟然还有莫名的亲切。因为这个地方有你爱的人,你的归属感便可以落地生根。

大一那一年,在我整个人生中,的确是无可挑剔的一段时光。s大后有个小咖啡馆,林哲时不时会带我去。午后,暖融融的阳光会从大玻璃窗里照射进来,仿佛要把一切化开。林哲在那里看迈肯锡的咨询案例,世界500强管理经验,以及《如何做一个成功职业经理人》。我就在他旁边,读小说,看漫画,兴头来了就拿水彩笔把人物涂得五颜六色,然后得意地把他从沉思里推醒,请他观赏,看他拧起的眉头和无奈的神情,心里头早乐开花,却还要假装叹息——人没品位啊,没治了。

偶尔,我抬头,会看见林哲来不及移开的目光,有比这下午的日头更温暖的情绪,却在接触到我视线的一刹那变得尴尬。那些时候,我总是拼命捺下往上撇的嘴角,喝一口奶茶,轻描淡写地看看天,看看地,看看窗外。然后等他状若恢复常态了,我才把脑袋窝进自己的臂弯里,偷偷笑得好像个白痴。甚至有一次,甜蜜太浓,那时还那么年轻脆弱的心根本撑不住,笑着笑着,竟会傻乎乎地哭出来。

“怎么了成雅?”他赶紧把书放下。

我不由分说地抓过他的手,在他温厚的掌心里把眼泪蹭掉:“看漫画看得不可以啊?”

“可以可以。”他语调又温和又调侃,“来,我看看你看的什么,《蜡笔小新》?小姑娘,你测过你的情商没有?你确定它正常?”

“……不要你管啦!笑面狐狸!反正比你正常!”

“……”

那样的日子,被流年冲到什么地方去了?怎么说不见,就不见了呢?直到今天,我仍然没有停止问自己这个问题。

其实那会儿林哲什么都没跟我承诺过,可我当时一点不着急,觉得就这么在他身边,心里就很安定,哪怕一辈子这么君不娶我不嫁,也没什么要紧。

三四年后回头想想,真是单纯到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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