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谋(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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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筹谋

翌日清晨,苏云青就派丫鬟暖雪偷偷去西市的书斋买一本《大萧律法》。直到金乌西沉,暖雪才把《大萧律法》藏在食盒最右侧,随着饭菜一起拿进苏云青的厢房。

一看到《大萧律法》,苏云青双手便迫不及待地翻开阅读,嘴里问道,“你出府买东西,可有人留意?”

暖雪倒是难得看见自己主子那么心急火燎的样子,忙笑道:“管事婆子虽盯得紧,但今日本就是我休息,因此倒没人留意我。”

说罢,暖雪又把今日的晚膳一一端出来放在桌子上,黄府的伙食算不上差,但因府里姬妾过多,黄夫人不愿过于在她们身上花费,因此没有子嗣的姬妾皆只有一荤一素一主食。

暖雪看苏云青还低着头看书,便劝道:“主子快吃饭吧,今日大厨房还多给添了一碗肉。”

苏云青嘴里“嗯”了一声,抬头瞥了眼饭食,桌上果然多了一碗竹笋烧肉。不由得微蹙眉尖,心里疑惑今日也并不是什么节庆。

“平白无故,怎么会多了碗肉?”

“是王厨娘孝敬的,说是恭喜主子。”

苏云青听到这句话,已明白昨日游船之事肯定在府里传得沸沸扬扬,顿时心里作呕,这个喜不如送给她们自己吧。

“你坐下吃吧。我今晚不饿。”

暖雪见苏云青淡淡地样子,不知自己刚刚哪里说错话了,努力想了想,又觉得自己反正是榆木脑袋,也想不出个所以然,因此只得乖乖坐下吃饭。

半晌,暖雪吃完饭了,又把碗筷重放回食盒,拎着送还大厨房了。

苏云青则捧着《大萧律法》,在红烛的荧光下吃力地读着。因为要学曲子,苏云青比一般女子认识点字,但是这大萧律法写得苦涩难懂,苏云青读起来很费力。一句话常常要读数十遍,才能读个半懂。

看着这个如竹枕般厚的《大萧律法》,心里不禁开始着急起来,这得看到什么时候,才能找到解救自己的办法。

黄世荣虽只是个商人,但家里祖上也是读过书,当过官的。所以黄府当年建造的时候,也是从江南请了知名的园林家来画图建府。因此整个府第曲径通幽,走一步以为被困局中,再走一步却又有豁然开朗的感觉。

足足过了快一个时辰,暖雪才从大厨房回到苏云青的居处。每日叁次取膳还膳,是最值得暖雪吐槽的事情,黄夫人因为害怕这些姬妾闲着没事总是去大厨房要这要那,所以故意把姬妾的院落安排在远离大厨房之地。

因此,每日来往两处都得花上不少脚力。

门被人推开,苏云青头也没抬,便道:“暖雪,帮我再添两根蜡烛。”

“主子,孙绣娘来看你了。”暖雪给孙绣娘打着门帘子,笑呵呵地说道。

苏云青听是孙绣娘来了,原本没有血色的小脸也浮现出抹笑容。孙绣娘是府里绣院的绣娘,从前因苏云青有心学习刺绣,便常常向她请教。一来二去,两人关系变得极好,有什么好吃好玩的也总是相互留着。

苏云青阖上书,抬起小脸,“孙姐姐,你怎么来了。”

“前几日绣的帕子卖得价钱不错,便买了些浮碧斋的糕点,特地拿一些来与你尝尝。”

孙绣娘坐下来给自己斟了杯凉茶,缓缓说道。

浮碧斋的糕点是全洛阳城最矜贵的糕点,每样糕点都是祖传的秘方,其中的招牌糕点便是荷花酥,因其形似荷花故而得名。荷花酥做工精巧,酥层清晰,品尝在口中,又香又甜,令人欲罢不能。

孙绣娘打开包裹糕点的帕子,里面可不正是两枚荷花酥嘛。

苏云青目光澄澈,带着几分不好意思,“孙姐姐这样想着我。”

孙绣娘原是寡妇,无依无靠,因为绣技精湛便入了黄府做了一名绣娘。她第一次见到苏云青时,便极喜欢她,也说不出个中缘由,或许喜欢一个人本就是没有道理的事情。

“昨日之事,别放在心上。”孙绣娘看着苏云青黯淡的眸子,轻轻地说道。

游船上的事在其他姬妾眼里,或许是值得炫耀的事情。可是孙绣娘明白苏云青,她是个有自尊的人,便担心她会难过,所以今日特地托人买了她素日喜欢吃得糕点,忙完了一天的活计,到晚上便急急地来看望她。

孙绣娘见她怔怔得不说话,正欲宽解,又不经意瞧见她桌上放了一本《大萧律法》,心中便明白了七八分。

&“可是想要离开这里?&“孙绣娘把声音压得极低,在苏云青耳畔问道。

苏云青的眼睛显出了几点亮光,“孙姐姐可有法子?”

孙绣娘轻轻地摇了摇头,脸上是爱莫能助的神情,但随即又一转似乎想到了什么,“以前在别人府里做工,有个小妾和少爷不干不净,老爷知道后便告到了衙门。后来被判流放叁年,听说被判流放的人,就是国家的人了。等刑满释放,便可自行嫁娶。”

“出了这样的事,怎还会闹到官府?”苏云青杏眼微睁,略有不解。

孙绣娘苦笑一声,“你有所不知,这种风月事情瞒是瞒不住的,大户人家何等重视名声,与其让别人乱嚼舌根子,不如主动报官,证明自己儿子的清白。”

话音刚落,苏云青显示出副若有所思的样子,孙绣娘仿佛看穿了她的心思,遂笑道:“也是那个小妾运气好,被判了流放。刑法那么多,有的活生生被打一百板子,直接把人就打死了。也有的流放途中,撑不过便死了。”

孙绣娘看苏云青还是不说话,便抚着她的手,“你可别动傻念头。”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孙绣娘便回绣院了。

晚间,苏云青洗漱完毕,躺在床上,脑海里还是孙绣娘今日说得那番话,便又起床点上了红烛,拿出《大萧律法》,找到了流放之刑那一章,可不是白字黑纸写着,

“如有为奴为妾者,被判流放之刑,则卖身契归属国家。刑满释放,当为自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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