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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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运还是倒霉,实在是不到最后都说不清的一件事啊。

“不,我怪我们家马桶吸力太差。” 沈小石摇摇头,一本正经道。

我愣了愣,咬着烟骂他:“滚!”

等了半个多小时,玻璃门再次被推开,盛珉鸥一马当先走在前头,身后跟着蔫头巴脑的魏狮。

魏狮一见我,上来就是个熊抱:“谢了,兄弟。”说着还大力拍了两下我的背。

他力气颇大,两掌下去我就有些吃不消了,忙挣脱了他的桎梏。

“到底怎么回事?”我问。

不提还好,一提魏狮整个人瞬间憔悴起来,佝偻着背,莫名沧桑。

“哎,事情是这样……”

沈小石下车去买烤串,他就在车上打盹,突然听到个女孩大叫“抢劫”。一睁眼,就见一道黑色身影从车旁飞奔而过,他二话不说下车去追。

他体格好,腿又长,三两下就让他追到了。不仅追到了,还把人一把揪住打得鼻血横流,躺地上说不出话。

到这里,都是正常的见义勇为剧情。

但下一秒画风突变,大叫抢劫的女孩报警把魏狮抓了,理由是他无缘无故打了她爸。

原来魏狮睁眼那会儿,抢劫犯早已开着小电驴窜出二十米,女孩的爸爸第一时间追了上去,结果被魏狮误认为抢劫犯胖揍了一顿。而女孩也误会他和抢劫犯一伙儿,上去就对他一阵高跟鞋踢踹加包包扇脸伺候。

“我小腿都被她给踹青了。”魏狮拉起裤腿给我看,小腿肚上果然青了一块。

这真是一出荒谬中夹杂着惨淡,惨淡中透出滑稽,滑稽中又很能体现人性光辉的现实主义闹剧。

“没事的话,我就先走了。”盛珉鸥在魏狮手舞足蹈给我们做解释时,一直安静地站在一边,显得修养十足。

只要有第三人在场,他就会戴上那张属于“精英律师”的假面,漠然有礼,谈吐不凡,笑容总在该出现的时候出现,得体又不会过于夸张,将只针对我的恶劣悉数隐藏。

“这次真是谢谢你了,盛律师。你等会儿忙吗?不忙和我们一起去吃个火锅呗?我请你啊。”魏狮生意做惯了,总喜欢什么事都摆到酒桌上,也不看看现在几点了。

我刚要替盛珉鸥拒绝,远远的警察压着几个醉醺醺的酒鬼往这边走来。我与盛珉鸥,沈小石与魏狮分站两边,让开中间一条道容他们通过。

“我没醉……你们不要铐着我……”其中一个酒鬼在进门前突然毫无预兆挣扎起来,挥舞的双手危险地砸到我面前。

我下意识出手去挡,脚下凌乱地退后避让,撞上了身后盛珉鸥结实的胸膛。可能是为了维持我的平衡,他伸手扶了下我的腰。

然而那醉鬼并未因此停下,下一秒整个身体歪斜着冲我撞来。我惊得瞪大眼,只来得及吐出个“我”字,连“操”都没机会出口,就被山一样沉重的人体撞得往后一仰。

天地旋转,视野里划过警局门前明亮的探照灯以及晴朗的星空。

倒下的刹那,腰间手臂陡然收紧,耳边响起带着一丝痛楚的闷哼。

我垫着盛珉鸥愣了片刻,回过神立马跳起来查看他的情况。

“哥,你怎么样?”警局门口那阶梯虽然不长,才三节的样子,但摔下来就是水泥地,硬得半点不含糊。摔得不巧,小则伤筋动骨,大则一命呜呼。

我急得上下左右把他身上都摸了遍,就怕他哪里被我压折了。

盛珉鸥眉心拧起,额角迅速出了细汗,盯着自己的右脚面色不善。

我一看,发现他右脚脚踝已经迅速肿胀起来,就一会儿连脚脖子都粗没了,知道他这是崴了脚。

操,那个烧烤摊不是真有毒吧,上次沈小石崴脚,这次盛珉鸥崴脚。

“没事吧?”魏狮三步并作两步跨下台阶,担忧地蹲下身询问。

盛珉鸥没有回他,只是将手伸到我面前道:“扶我起来。”

我连忙一把握住了,小心将他从地上搀起。

“你喝的投胎酒啊,有病吧你!”沈小石气哼哼就要上去教训那酒鬼,被警察拦住严厉地呵止了。他虽然生气,也只能不甘不愿退到一边。

其中一位警察看盛珉鸥伤得不轻,问道:“要告吗?要告就进来做个笔录。但我实话说,意义不大,这几个人一看就是泼皮无赖,没有钱的。”

盛珉鸥垂眼注视着脚下,吃痛地转着脚踝,不甚走心地道:“不告。”

警察闻言只说了个“行”,押着人进了门。

魏狮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感觉有点严重,要不要去医院看看?都是因为我盛律师才受的伤,这个主要责任在我。”他看向盛珉鸥,“您不用担心,一切医药费我出。该住院住院,该治疗治疗,我绝对负责到底。”

“不用。”盛珉鸥想也不想拒绝,挣脱我的搀扶试着走了两步,眉间皱的更紧。

我忙过去再次扶住他:“你别逞强了,还是去医院看看吧。”

困境摆在眼前,非人力能够解决。他思考片刻,或许也觉得现在不是逞强的时候,这次没有再拒绝,任我将他扶到了魏狮的车上。

魏狮开着车,载着我和盛珉鸥在前面领路,沈小石则驾驶着盛珉鸥那辆银色跑车跟在后头。

到医院看过后,问题不大,没有伤到骨头,只是需要绷带固定再静养两周。

虽然医生再三叮嘱,要盛珉鸥好好休养,还说若不养好,以后同一只脚很容易习惯性扭伤,但盛珉鸥态度十分不以为然,我怀疑他只要一消肿就会把固定绷带给拆了,然后没事人一样去事务所上班。

走出医院时,天色已近黎明,同样的沈小石跟在后头,魏狮驾车又将盛珉鸥送回了他的高级公寓。

将车停好,沈小石蹿上魏狮的座驾,探出头问我:“真的不用帮忙吗?”

我朝他挥手,让他们快回去睡觉。

“那我们走了哈,晚安!” 沈小石乖乖和我道别。

魏狮的车转过拐角,再也看不到了,我才扶着盛珉鸥进楼。

电梯上,盛珉鸥一路无话,我便也沉默着。

由于是电梯入户,门一开就是个不小的门厅,正对着一把上了电子锁的大门。

盛珉鸥用指纹开了锁,由我扶进门。

整间公寓与他办公室的装修风格颇为相似,极简主义,将断舍离诠释的淋漓尽致。

客厅空空荡荡,没有沙发,没有电视,只有一块纯白的长毛地毯铺在墙边。正中本该妆点豪华水晶灯的地方,煞风景地垂吊着一只黑色的拳击沙袋,一旁地上还随意地散落着两条来不及收拾的缠手带。

我瞬间明白过来,我每次打电话给他他都那么喘是在干吗了。怪不得上次能轻松制服仗醉行凶的刘先生,原来是一直有练拳。

肩上的手臂上抬,盛珉鸥挣脱我的搀扶,自己扶着墙往里走去。

“好了,你可以回去了。”

这还真是……用完就扔啊。

我撇撇嘴,快步上前:“别啊,让我看看你的香闺呗。”说着不管不顾再次将他架住,半强迫地带着他往前走。

整个屋子一共有两间卧室,一个上了电子锁,一个没有。以我的判断力,盛珉鸥应该还没变态到给自己卧室上电子锁的地步,便选择了那间没锁的开门。结果真是被我赌中,房里只一张床垫,一只枕头,一床被褥,除此再无它物。

我正要进去,盛珉鸥一掌撑住门框,阻止我再向前。

这是他私人领地中的私人领地,我知道我不能再进一步,否则他绝对要发怒。

退后一步,我示意他“请进”,不再碰触他。

“你有需要就叫我,我就在外面呆着。”

我转过身,没走两步,身后盛珉鸥叫住我。

“陆枫,你是不是误会了什么?”

他的语气里带着点我不喜欢的东西,几乎可以预见,接下来又是一场鲜血淋漓的诛心之论。

我闭了闭眼,深吸一口气,回身看向他:“我误会什么了?”

他倚在门边,凉凉睨着我,没说话。

我笑起来:“误会你睡我是因为喜欢我?那你说说,你干吗那天要纡尊降贵自己上这么掉价,我硬让你上的吗?”

我以为他起码会找个体面点的回答,结果他只是轻描淡写地回了我一个字。

我一懵,突然找不到话接。

他,盛珉鸥,真的是个人类吗?他怎么能一本正经,眼也不眨说出这种话?

“我硬让你上我的?”我都要气笑了,“那你……你就上了?你不是恶心我让我离你远点吗,你这时候倒不觉得恶心了?”

我是拿着枪指着他脑袋让他蒙住我眼睛,绑住我手脚,咬住我脖子了?!

他这么理直气壮,我瞬间有点茫然那天被打药到底是谁。

“这些年我一直把自己的情绪掌控的很好,你也看到了客厅里的沙袋,我找到了合理发泄那些过剩欲望的途径。”他并不心虚,也不愧疚,说出来的话就像个冰冷不近人情的机器人,“那天,可能是喝了些酒的关系,整晚都在陪愚蠢的客户聊天使我心烦意乱,我有些失控的趋势。好不容易忍到结束,正要赶回家,你就撞了过来。你就像条赶也赶不走的癞皮狗,一直往我身上贴。所以……”

我紧抿住唇,脸上的笑一点点消失,我已经预感到他要说什么了。

“大家各取所需而已,你只是我顺手拿来灭火的灭火器,不是你也可以是别的任何人。”他环抱着双手,果然一字一句都是朝着我心肺最柔软处戳来,“我对你的态度并没有变,别太自作多情了。”

说完,他转身进屋,对着我拍上了门。

我站在原地缓了好半天,默默做了几次深呼吸,随后走到客厅,倚着墙滑坐下去。

“操,轻敌了,好tm痛啊。” 闭上眼,后脑抵住墙壁,我摸着自己的心口,低低骂道。

第30章 我心爱的哥哥

我爸去世后,家里少了一份经济来源,我妈为了养家总是很忙碌。早上,她会把一荤一素两道菜预先烧好,放进冰箱,再将电饭煲定好时间。这样我们放学回到家,就只要用微波炉热一下菜就行。

我十一岁那年的寒假,天特别冷,南方也下起了大雪。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见到真正的雪,轻柔的,寒冷的,遮天蔽日,将整个世界都染成白色的雪。

而在那场雪下得最大的时候,我抱着马桶吐得昏天暗地,连胆汁都要吐出来。

吐过后,会有短暂的舒适期,大概五六分钟,之后又会胃痛不止,产生强烈的呕吐欲。

盛珉鸥听到动静来到卫生间门外,远远地并不靠近我,看了片刻,用着并不怎么关心的语气问道:“你怎么样,要不要去医院?”

我按下抽水建,眼泪鼻涕一把地回头冲他摆手。

“没……没事,不用去。”

我爸的惨死给我造成相当大的心理阴影,很长一段时间我对医院总是莫名排斥,能不去就不去,一定要去,也是快进快出。所以哪怕那时候已经难受的要死,我也坚决地表示不需要去医院。

而盛珉鸥那时也不过是觉得“应该”来问一句,所以就问了,问了之后我既然不需要帮助,那是我的事,他也不再多问,转身回了自己卧室。

我坐卫生间地上歇了会儿,摇晃着起身回屋,缩在床上忍过一阵又一阵的胃部不适。

一直忍到晚上九点,钝痛变为了激烈的绞痛,不适没有好转,反而越发严重。

冷汗不断自身上的每个毛孔往外冒,疼得我逐渐失去力气,看东西都有了重影。

这种状态让我意识到,我要是再不去医院,我妈回家大概就要替我收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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