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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伦没想到这个看起来如此体面的青年竟然是个穷人,不过看在池晏外貌的份上,他没有嘲讽对方,而是说:“他们也就只能搬搬比较轻的货物,没什么用处,您不如考虑一下精灵?”池晏摆摆手:“我家里有精灵,不需要再多几个了。”达伦:“那您就自己挑选吧,挑好了让我的仆人把那些奴隶绑好了给您送过去,他们多数时候都听话,不过有时候,他们会忘了自己是奴隶,麻烦得很。”两人又寒暄了几句,池晏才走向庄园中间的草坪上。

矮人们没有片瓦藏身,他们有些站在树下,有些跪在草地上,这些奴隶面黄肌瘦,一看就知道常见吃不饱肚子,脸颊凹陷,很多一看就知道生了病,眼神无光,嘴唇干裂泛白。

克莱斯特走在池晏的身边,池晏环视一圈,轻声叹息:“他们可真惨。”克莱斯特:“没有你,庄园里的那些奴隶,比他们更惨。”是啊,在这里,奴隶们还有些许希望,比如有一个不错的主人把他们买回去,不虐待他们,干活就能有饭吃,吃不饱也能活着。

而曾经庄园里的那些奴隶,一到冬天,就很可能因为食物短缺而被赶到树林里,让他们自生自灭。

池晏看到一个站在树边的地精正在看他。

奴隶们都知道这是来挑选他们的客人,都低着头,唯独那个地精目不斜视的看着他。

池晏以为自己看到了第二个大河。

于是他朝着对方走了过去。

只可惜那个地精没有大河的胆子,他一看到池晏朝自己走来,就连忙跪倒在地上,额头抵着草地,再不敢抬头。

池晏居高临下的看着他,语气温和地问:“你愿不愿意跟我走?”池晏用最朴实无华的话勾引着对方:“跟我走,你就能吃饱饭,有衣服穿,冬天不会被饿死。”“你跟不跟我走?”地精的肩膀不停抖动,他很害怕。

但是在这害怕中,又有一点难以言喻地激动。

地精抬起头,池晏看到了一张稚嫩的脸。

地精还是个少年,没有变声,他用雌雄莫辨的嗓音说:“大人,我跟您走。”第107章大河趴在戈尔的背上,他已经习惯了颠簸,寒风从他耳边凛冽的刮过,差点让他觉得自己耳朵都要掉了,他只能低下头,把脑袋埋进戈尔厚实的皮毛里。

戈尔的皮毛很软,也很温暖,大河尽全力把自己紧紧蜷缩起来,双手还抓着戈尔的长毛。

他们赶了几天路,要不是还得吃喝拉撒,夜里要休息,估计能把行程时间再缩短一半。

跟大河一起过来的地精都是大河亲自挑选的,都是地精里身体最强壮的人,他们来的半点都不勉强,一听见领主大人需要他们,他们连东西都不收拾,就直接跟大河出了城——除了看到魔族变身的时候差点被吓尿之外,其余时间都表现的很沉稳。

吃饭的时候,才有同族小声问大河:“他们……是什么?”他们跟人族不同,从小就是奴隶,触目所及只有那一方狭小天地,没有听说过什么传说,更不知道世上还有魔族这个种族。

大河吃着卡坨饼,简单地解释了一下:“他们是魔族,能变身,就跟我们会打洞一样。”同族:“这样啊。”同族们听完大河的解释,以为这个种族跟精灵一样深居简出,不过精灵是因为长得太美,他们是因为长得太丑,原本看似不同,实则非常相近。

竟然有傻乎乎的地精去跟魔族聊天,一脸同情地跟对方说:“长得丑也没什么,我们长得也丑。”魔族们不明所以,以为这群绿皮小个子吃错了什么药。

魔族从来不以长相论美丑,反正外表怎么样,在深渊之下也看不见,他们都是以实力论美丑的,谁拳头大,谁就最“美”。

大河跟戈尔以前从没有说过话,在魔族里,戈尔不算出众,他既不像牙那么强大,也不像黑那么与众不同,往魔族里一扎,没有丁点特色,不过大河跟他相处的时间长了,竟然也生出了些友谊。

“吃不吃?”戈尔赶路的时候顺便打了只野鸡,去毛扒皮以后,趁着休息的时候烤来吃,他还往上面撒了一点盐,也算有滋有味了。

大河结果一个鸡腿,道了声谢。

然后两人迅速地把这只没几两肉的鸡给消灭干净了。

大河跟黑关系不错,逐渐就失去了对魔族的恐惧之心,他有些好奇地问:“你赶路的时候还能打猎?”戈尔耐心地解释:“我跑得太快,它正好撞到我腿上,我就把它抓住了。”赶路是得好好赶路的,但不长眼睛的猎物撞到他身上,他也不会放过。

大河:“大人有告诉你让我们过去干什么吗?”大河是见过世面的地精,不仅身体接受了历练,脑子也一样,他觉得这一定不是什么轻巧的活,可哪怕再艰难,前面是刀山火海,只要领主大人让他们去,他们眼皮都不会多眨一下。

戈尔喝了口水:“那边的人不听话,跟大人对着干。”大河难得的跟卡迪有了同样的反应,他气不打一处来,恶狠狠地说:“他们凭什么不听话?大人走之前准备了那么多药丸,全都给他们,他们一点都不感恩?”大河呸了一口:“什么玩意!”但是他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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