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三十九章裁断会1(1 / 1)

加入书签

“你若是不信,我可以算给你看!”周可成从一旁去过纸笔,开始一年年的在今井宗久面前演示了一遍,到了最后面对纸上一百五十九两的数字今井宗久不禁目瞪口呆。

“居然真的有这么多?”

“嗯,这就是时间的力量,复利的力量。只要勤劳节约,每个人都可以都可以拥有一个安稳富裕的晚年!”周可成笑了笑:“你都看到了,随着年龄的增长,他的收入也会增长,他年老体衰的时候也不止四十岁,等到他年老的时候,一定会有很丰厚的一笔钱让他安度晚年!”

“可,可是这和别子铜山又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周可成笑道:“我打算用这个计划筹集来的资金来开发别子铜山,获得的收益一部分用来支付利息,剩下的便是这个计划的收益,当然,这个公债的风险会更低,所以利息也不会有那么高,大概一年百分之八,到百分之九就差不多了。”

“可,可是别子铜山现在根本不在我们手中呀?”今井宗久苦笑道:“据我所知伊予国的守护河野通宣根本无法控制本国,国内的豪族和邻国的入侵交错,当地根本就是一团糟呀!”

“这才是我们最好的机会!”周可成笑道:“河野通宣想不想平定本国,成为名副其实的一国守护?”

“那肯定呀!”

“很好,现在如果有人告诉他,愿意提供给他一笔贷款,用于购买火器、huo yào以及其他军用物资,甚至雇佣军,条件就是别子铜山的开发权,他会不会接受呢?”

“这个——”今井宗久犹豫了一下:“如果我是河野通宣的话,会仔细的考虑一下再答复!”

“那如果这个人告诉他,假如他拒绝贷款的话。那就会向一条家、西园寺家、乃至邻国的长宗我家提出同样的提议,他会不会接受呢?”

“这个——”今井宗久说不出话来,周可成的意思很明白,如果河野通宣拒绝的话,就会向他的敌人提供贷款和武器,这无异于自取灭亡。到了那个时候,周可成照样可以从另外一个胜利者手中得到别子铜山。

“所以河野通宣只要不是傻子,就只有接受,因为他别无选择!”周可成冷声道:“我和你说过的,金子有时候比刀剑更加致命,现在你看到了!”

“那,那为什么您不自己去做呢?”今井宗久问道:“兰芳社有足够的实力执行这个计划的!”

“因为生意是做不完的,我手下缺乏足够优秀的人才,无论是经营铜山还是发行公债,我都需要第一流的合伙人。今井先生,分享利益是最好建立同盟的手段,我周可成从来没有想过一家吃光!”周可成叹了口气:“这个生意兰芳社一方会出一半的钱,并有权派出一个代官。还有,开采出来的铜矿和精铜,兰芳社在同等价格下,也有优先的收购权。如何?”说到这里,周可成伸出了自己的右手。

今井宗久犹豫了一下,伸出右手笑道:“成交了!”

“很好,这个养老公债就由兰芳社与纳屋联合做吧!就等到第二期战争公债还本付息之后再发!”周可成用力握了一下对方的右手:“至于大和国寺社财产的事情,请今井先生放心,毕竟我们是最好的合作伙伴嘛!”

大和国,兴福寺。

“守护代大人到!”

听到拖长的通传声,筒井顺平赶忙下跪,将面孔贴紧地面,装出一副诚惶诚恐的样子。

张经身着镀金的南蛮铁甲,外罩海豹皮袍,看上去威风凛凛。当他踏入议事厅的时候,每一个人都跪伏在地,面孔紧贴地面。他却视若无物,径直在当中的首座坐下,将头盔和腰间的佩刀交给侍立在一旁的藤吉郎,而勘兵卫、刘沿水等将领则分别站在他的两侧。就想绝大多数胜利者一样,他们用鄙夷和得意的目光看着跪伏在下首的失败者。

张经向藤吉郎点了点头,这个小矮子上前一步,用出人意料之外的宏亮嗓门喊道:“张经张大人将作为大和国守护周可成殿下之代官,处置尔等逆贼……”

筒井顺平小心的抬起头,用眼角的余光偷看正在大声说话的那个男人,那位张大人为什么要用这只山猴子呢?难道是想要故意羞辱我们?筒井顺平暗自思忖,突然他感觉到张经的目光扫到自己这边来了,他赶忙低下头,装出一副服服帖帖的样子。

张经的背脊紧靠着椅背,下巴微微翘起,看上去庄严而又傲慢。对于周可成交给他的任务,他并不陌生——他在大明干的也是这些差使,唯一不同的是面前跪伏的是倭人,而不是瑶蛮、苗蛮和ān nán的贵酋们。选择藤吉郎来宣读裁定也是自己的主意,张经认为这样可以更好的显示胜利者的威严——哪怕是一个容貌丑陋的矮子也可以高踞在失败者之上。

“若是能在江南也能这样,那该多好呀!”张经暗自遗憾的叹了口气,这时藤吉郎已经念完了,退到张经身旁。张经低声咳嗽了一下,站起身来:“本官受守护殿下之托付,裁断大和国之诸事务,现在,本官宣布守护殿下的第一条法令:一国一城令,大和国之内只允许保留一座城池,即守护殿下的居城,其余城都必须全部拆毁废除!”

“什么?居城全部废除?”

“这怎么可能?”

“这是发疯了吗?”

议事厅立刻被喧闹声占领了,一张张愤怒的脸抬了起来,咒骂与吼叫从口中喷射而出,有的人甚至站起身来,企图冲向张经,但立刻被护卫dǎ dǎo在地,但他倒在地上大声喊叫:“城在人在,城亡人亡,我们越智一族绝对不会交出自己的居城的!”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