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黑暗中的人物(1 / 1)

加入书签

“好了,你去一边吧,这种事情还是让我们来。”高辰木似是看不下去了,蹲在我身旁笑着说道。

我摇了摇头:“没事,我可以的。”

没过多久,离这里最近的派出所派了另一个法医赶来此地,身旁还带着一个助理,手上提了好几个尼龙尸体袋。

我纳闷为何距离较远的刘法医他们倒是先赶过来,杨威似是看出了我眼中的疑惑,摆了摆手道:“小城镇里的派出所配有的法医一般都处理不了这么棘手的事情,他们都是负责管理一些dna有关的信息,说起来也算是半个信息管理员。”

原来是这样,痕迹检验这一块果然要较为专业的办案小组才能处理得当。新赶来的法医高高瘦瘦的,穿着一身酷酷的休闲装,倒是和他的职业十分不符。

“你好你好,我叫冼邦德,久仰刘启华法医大名,今日一见可真是幸会。”冼法医看起来比刘法医年长几岁,却在刘法医面前笑得跟个孩子似的。

听闻法医这一职业本就冷门,各部门皆是缺人,所以一般干法医的一干就是一辈子。而且法医职业较难升职,局里较高职位的大部分之前都不是法医出身。

见他们一个个将白骨收进尼龙尸体袋,我悄悄凑到刘法医面前,低声问道:“刘法医,你看出点什么端倪没有?”

刘法医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倒是反问我道:“你觉得这些白骨,有什么稀奇的地方?”

稀奇的地方?我没有立刻回答他,倒是自顾自地跑到辰木和杨威刚刚挖过的地方,仔细一看那地面底下的坑,再联系到死者皆为女性,心里倒是有了一些想法。

我刚想说些什么,转过头去这才发现刘法医竟然已经跟了上来。见他一副明知故问的样子,我只得清清嗓子,有些不确定地开口说道:“我不能确定所有尸体生前都是这样,但这一具尸体生前,应该是被人扒光了衣服埋在此处,看另外几个坑,埋放尸体的地方都没有发现衣物类的残留物,应该也是如此。”

“何以见得?”

“衣服就算埋在土里,没个三五年也分解不了。当然,这要看衣服的材料,比如含碳纤维之类什么的。”

刘法医伸出手轻轻弹了弹我的脑门:“继续说下去。”

接下来的话,虽然有些难以启齿,但是想想站在旁边的是刘法医,他兴许早就见怪不怪了。随即,我便解释道:“这么多女尸,生前被人扒光衣服丢在此处,不用想也知道她们生前遭遇过什么。你们之前说埋尸体的可能不止一个人,那也就是说死者生前被一群人......”

我停顿了下来,只觉得自己说不下去了。这些事情只要一从口中说起,我就会觉得头皮发麻。

“你不用觉得拘谨,无论是奸杀,分尸还是连环杀人案,再凶险的案件,作为一个警察,我们都得亲自去解决。”

刘法医转过身去,望着一旁收拾完的众人,示意我跟着大家一起上车。

好在冼法医这次开来的是一个七座面包车,我们这么多人才得以坐得下。看他们的样子,似乎是不打算立即回沙林市那边,而是先赶去附近最近的派出所,并向上级汇报这件事情。

刘法医的意思是沙林市离这里太远,如果需要提取别的关键性线索,重返埋尸现场较为麻烦,所以便打算借冼邦德的法医室一用。

如果只是因为我挖到的那具尸手,赶来这边的不应该是他们四个。只是我还没问他们为何会火速赶往此地,刘法医倒是在车上先行开口说道:“你们还记得四十多年前,m国的那起连环杀人案吗?”

他这话显然不是只问我一个人的,我也就没有插话,等着其他几个人先开口。

“你说的,是泰德邦迪吧。”回答他的,是平日里话较少的陈队。

“哦,我也知道!”

一旁开车的冼邦德法医似是很想加入他们的话题,情绪十分高亢激昂。我心想他不愧是干法医的,刚刚看到那么多具白骨都没有多惊惧,倒是一副早已习惯了的样子。

我根本就不知道他们说的是谁,模糊之间听到个泰什么迪的,便不经意地问道:“泰.....泰迪?”泰迪不是一种狗的品种吗?

刘法医坐在副驾,转过脸没好气地白了我一眼,没好气地重复了一下那个名字,便将事情的来龙去脉给我说了一遍。

泰德邦迪,m国人,活跃于1973年至1978年,是一个十恶不赦的连环杀手。说来也搞笑,这个凶手虽然很凶残,但有关于他的几件事情,知道的人也许并不多。

在其于1978年2月最后一次被捕之前,他还曾两度从县监狱中越狱成功。被捕后,他完全否认自己的罪行,直到十多年后,才承认自己犯下了超过30起谋杀。不过据说真正的被害人数量仍属未知,也许这个数字高达一百人,一般估计为35人。

通常,邦迪会棒击受害人,而后再将其勒死。不仅如此,他还曾有过强奸与恋尸行为。最终,他在1989年在因最后一次谋杀而在电椅上被执行死刑。

搞笑的是,他还曾在狱中协助警方分析另一起连环杀人案。贼喊捉贼,就是他本人了。

我正纳闷刘法医为何要和我们讲起这个凶残至极的人物,刘法医接下来的话,倒是让我什么都明白了。

据说,精英型淫乐杀人狂连环杀手的习惯是随着时间和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邦迪主要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入室行凶,一种是将被害人骗至自己的车上,带到偏僻处行凶,之后伴有奸尸、**及抛尸的行为。

在邦迪被捕之后,他承认自己最少将十二个被害人的头用锯子割下来。这些头骨会被他在家中或者别墅中放置一段时间,最后将它们处理在某处山脉之中。

邦迪还承认曾经自己将一些被害人的头骨放在女友的壁炉里面焚烧,后来警方在壁炉里面找到了一些牙齿。

不仅如此,他还多次回到弃尸的地点,经常躺在尸体旁边回忆,并且奸尸,直到他因为尸体腐烂而不得不丢掉他们。

同其他连环杀手一样,邦迪收集了不少“纪念品”。

在他第一次被逮捕的时候,警察从他公寓里的储物间中发现了许多照片。除此之外,他收集了许多被害者的头发,以及他们的衣物、饰品等。可以说,这便是大多“精英型”淫乐杀人狂所共有的特点。

听到这里的时候,我汗毛直怂,没想到世上还真的有如此十恶不赦之人。吸了吸鼻子,我朝刘法医问道:“所以五年前,余队要找的那个玫瑰杀手,也和这个邦德一样凶残且狡猾,对吗?”

问到这里的时候,其实我心里的答案已经出来了。难怪余队会抓不到那个“玫瑰杀手”,如此奸诈阴险的人物,犯下的案子也许根本就不止那三起,只是真正的真相,又该如何查起?

想到这些,刘法医忽然打断了我的思考,悠悠道:“所以,你知道我为什么想阻止你参与进来了吧。也许我们现在面对的,就是和邦德一样的,藏在黑暗中的人物。”

的确,听他这么一说,泰德邦迪的确是一个臭名昭著的、杀害无数无辜女性的恐怖连环杀手。可是曹小乐和余晓施,甚至我的其他同学,为什么会和这样类型的凶手扯上关系?

刘法医说,邦迪可以说是“淫乐杀人狂”的典型写照,所以在这里说出来,倒也不突兀。

他童年的不幸,以及爱情的失意,都是促使他成为一名杀人狂的重要因素。对于邦迪来说,盗窃左右着他的生活,甚至他的犯罪生涯。

盗窃行为对于邦德来说可以说是一个媒介,是他从一个正常人向恶魔滑行的过程。一开始,盗窃便是他的“主业”,他通过盗窃,赚到足够的钱去装饰自己的生活。

从心理学上看,盗窃实则也是一种压力的释放,但不能否认的是,盗窃也是将人拉入深渊的黑洞。

他两次被捕却都是因为盗窃,第一次是因为车中有盗窃的工具,第二次因为他盗窃了自己钟爱甲克虫小轿车。

在被警察发现后,他反应也是如出一辙,像所有的小偷一样,快速驾车逃跑。但是无一幸免的是,这些小偷最终都会被抓获。

盗窃使他满足了很多需要,譬如钱,舒适、体面的生活,他甚至可以通过盗窃找到自己,最后还是盗窃的习惯葬送了他。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说完这些,刘法医只是悠悠总结出这么一句话。

车上的人皆是点了点头,只有我的眼里,闪烁着一丝惊惧的目光。也许这些在他们这些大男人嘴里说出来,倒不算什么,但是最为一个十八岁的女生,听到这些,不害怕是不可能的。

这下,我不禁明白刘法医话里的意思,也明白了薄砺辰为何宁愿离开,也要阻止我继续调查下去。

而这一切,竟然是我无意间挖到一只尸手,才会牵连出背后的这一桩大案。

想到我还曾经在那块埋满白骨的油菜花田上奔跑,我就觉得胃里有一阵寒意。薄砺辰的话竟然字字诛心,他给我打的那个比喻,竟然如此贴切。

在还没有挖出这些白骨之前,他就能猜到这些,还和我说了那样一番警示的话语,他才是魔鬼变的吧......

说我在桥上行走,说我看不到桥下的险恶,不就是指这油菜花田之下,埋着这样一大片的白骨吗。

这么一想,莫非他知道的其实比我想象中的多,只是不愿意说出来?我紧张兮兮地掏出手机,一旁的陈队瞧见,有些诧异地调侃道:“刘法医说的那句名人名言也就那样,你还不至于用备忘录记下来吧。”

正在开车的冼法医闻声问道:“哦忘了问,这位小姑娘是?”

刘法医愣了愣,向他耸了耸肩回答道:“一个路人甲。”

“哦呵呵,刘法医你可真会开玩笑。”冼邦德笑了笑,车上的气氛顿时融洽很多。

路人甲?我心里翻了个白眼。他们笑得出来,我可笑不出来。后备箱还放着那么多的白骨,想想就阴森。这些尸体对他们法医和刑警来说都是家常便饭,要我接受却还是需要一定的时间。

我和刘法医之间还坐着一个年约二十岁出头的小伙子,一头干脆利落的短发,整个人英气勃勃,显得十分干练精神,看样子应该是冼邦德法医的助理。

察觉到我的视线,他朝我笑了笑,我也回了他一个笑容,并从他的身上闻到一股淡淡的福尔马林味。

做法医的都是这样,自带福尔马林味。这种味道一开始闻有些刺鼻,但是和刘法医打交道久了,我也就闻习惯了。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