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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 和 功能!这个年轻人不是有着疑似神仙的身份,他们都有报警抓人的冲动,这个骗术也太低劣了点儿吧?(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阅读。)

正文 第二百二十九章 鹦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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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先生,没事了,航海者联盟很快就会放人,你的船应该不出一个小时就能跟你取得联系。”看着那两人一脸震惊的样子,秦大仙人也意识到自己露出了马脚,但他也没放在心上,露就露了,谁能把自己怎么样,跟这两个人也没什么交情,只是看在都是中国人的份上随手拉一把,并不值得去解释什么。

秦大仙人说得云淡风轻,但周围并不止鲍船王和郭富豪两个人,虽然他打电话的时候并没有人凑过来,可最后这句话听见的人可不少,在这些顶级富豪的眼中,索马里海盗之王和高深莫测的神仙两个身影渐渐重合,化为一个全身笼罩着神秘光环的秦大仙人。

虽然有了这么一个小c曲,但小型酒会还算是圆满成功,当最后一个客人离去的时候,时间已经将近午夜,小狐狸精和孙清不喜欢应酬,在人逐渐多起来的时候就回了房间,现在也不知道睡觉了没有,秦大仙人好像还有未竟的事业需要去找她们完成,只是不知道今晚会不会由突破性转变为历史性。

接下来的日子,除了陪着孙清和小狐狸精去迪斯尼乐园和海洋公园游玩,秦大仙人走遍了港岛大大小小的花鸟市场,但却并没有发现朱雀和白虎的血脉,很意外的是他居然又看到一只小乌龟有着玄武的血脉,原本还想着能不能再收个玄武。幸好是提前问了一下神光先生,那答案吓得他一身冷汗。

原来天地间真正的圣兽每一样只能有一个。自古以来就没有听说过有两只一样的圣兽同时存在过,如果出现了,那肯定是要互相决斗,然后优胜劣汰,至于失败的那个,除了灰飞烟灭不会有其他的下场。

也就是说如果他再激活一只玄武,不说对自己没用,还要给小黑培养一个生死大敌。到时候两龟相争,谁胜谁负就只有天知道了。秦大仙人早已经把小黑当成了自己的亲人,当然不能这么干,于是也只好对那只小乌龟说声抱歉,做一只平凡的乌龟未必是不幸的,其实人也是一样。

今天这是最后一个花鸟市场了,只有崇天凌陪着秦大仙人。小狐狸精和孙清早已经玩儿疯了,孙清原本还有些拘束,她从来没有如此放开自己的胸怀去享受过一个正常女孩子应有的生活乐趣,但在心上人和好姐妹的一再开解和怂恿之下,渐渐暴露出了自己的本性,如果这时候有他以前的同事在路上遇见她。估计都不敢认,这个脸上洋溢着青春的气息和幸福的笑容的大美女,哪里还有半分冰山美人的样子。

这点倒是让秦大仙人有些失望,出于某些不可告人的心理,他倒是希望孙清保持这种冷若冰霜的气质。那样让他可以享受到别样的刺激。

小狐狸精对自己人倒是从来不小气,她从小孤独惯了。对于现在有这么多好姐妹的生活不知道有多开心,卖了翡翠后,手握九千万巨款,在港岛这个购物天堂,她们注定了是两个堕落的天使,好几次连堂堂金仙大人都帮她们做搬运工做到想吐,这两个人却还是神采奕奕,大杀四方。

今天这是最后一个花鸟市场了,如果再没有收获的话,秦大仙人也只有结束这次失败的港岛之行。当然,对小狐狸精和孙清来说,是圆满的、成功的、胜利的。

这是一条老街,据崇天凌介绍说这里属于第一代屋村的范围,现在整个港岛已经没有多少这样的地方了。

屋村秦大仙人倒是知道,这个在港产的电影和电视剧里经常出现,指的是港澳一带由政府向低收入家庭提供的公益性廉租房,因为居住者大都为底层市民,周边的配套设施也不可能达到很高的标准,较之于一般商品房来说,显得比较落后,有如城中之村,因此俗称为屋村。

这个廉租房政策现在被大陆有些城市给借鉴了过来,申市就在搞这个,但成效怎么样还真是不好说,反正房价还是不停地在涨,而且廉租房在执行过程中还不断爆出过丑闻,也不知道是政策有漏d呢还是贪污受贿,反正隔三差五就有人爆料说承租者居然还开着自备车。

秦大仙人摇摇头,房子的问题曾经是他心中最大的一块石头,看见屋村就不由想起了以前的自己,如果不是他一年的工资连买个厕所都不够的话,说不定早就跟张惜君在一起了,这会儿孩子都该会打酱油了吧。。。。。。

这个屋村在新界的沙田区附近,秦大仙人对屋村闻名已久,今天总算是亲眼见到了,原来也就是跟我们这边七八十年代造的多层房屋差不多,每一层少的有六七户,多的有八九户人家,据崇天凌介绍说,有的家庭三代同堂,住的却只有三四十个平方,条件的确是很艰苦。

秦大仙人摇头感叹,原来跟港岛比的话申市的人均住房算是很好了,经过了这么多年的城市建设,原先这种居住条件的人家基本上都已经得到了改善,虽然可能动迁分配的住房离市区远了些,但看看这里,真的应该知足。

他还不着调地想着,应该让那些动迁上访户到这里来尝尝资本主义的水深火热。

市场就在离屋村不远的地方,原先只是一些年老的住户随便摆个摊来贴补家用的,但日子久了居然渐渐就形成了一个具有一定规模的市场,算是附近最有名的一个了。

即便算是最大的了,但周边的环境和人的层次都是客观的存在,所以市场里面也是乱哄哄的一片,地上丢弃的饭盒和其他乱七八糟的垃圾随处可见,店铺也是杂乱无章,好像并没有经过统一的规划,甚至还有些难以形容的刺鼻气味弥漫在空气中间,让秦大仙人不得不闭起了自己的呼吸。

市场虽然脏乱不堪,但人倒是真不少,奇怪的是今天是正常工作日的大白天,在市场里闲逛聊天的居然是青壮年居多,秦大仙人想了想倒也释然,这个其实并不奇怪,在申市,凡是下岗工人多的小区,那棋牌室的生意肯定是最好的,虽然消遣的方式不一样,但道理差不多,都是些对生活失去了希望,但却又不甘麻木,努力地在给自己找着乐子。

崇天凌陪着秦大仙人慢慢往里走,他可没办法闭住自己的呼吸,只能强忍着胃里的翻腾,一点点儿向前挪。他也想走快一点,但这根本不可能,市场的路很窄,人又多,容不得他加快脚步。

崇天凌现在每一次吸气都要慢慢地,而且尽量一次多吸点儿空气,然后就努力屏住,争取延长挨到下一次呼吸的时间,但这样一来人虽然不至于头晕缺氧,但反应有些慢是免不了的。

走着,走着,他脚下忽然绊到了什么,如果是在正常状态之下,最多也就是整个人重心不稳晃上几晃,但现在正努力控制着呼吸呢,一下子就往前冲了出去,撞倒了前面三四个人不说,还摔进了右前方四五米处的一家店铺。

那店铺不大,所以在门口摆了许多商品,按城管的标准那毫无疑问是跨门营业,堆着的东西不少,鱼缸就有四五个,还有十几盆花花草草,在鱼缸的上方,还有一只鹦鹉,被拴在一个铁架子上,拖着一条长长的蓝色尾羽,全身色彩斑斓,红橙黄蓝四色相交,身高大约有七八十厘米出头,长长的喙呈蓝灰色弯钩状,看上去甚是威武不凡。

这应该是只生活在美洲的金刚鹦鹉,也算是保护动物了,不知道怎么就出现在港岛的花鸟市场上。

崇天凌这一摔,直接就倒在了那些花盆上,被碰飞的花盆又砸碎了鱼缸,幸好碎玻璃没有扎到他的身上,不然秦大仙人还要冒充一把医生来救人。

那只鹦鹉也受了惊,飞快地拍动着翅膀想快速飞走,但脚却被锁在铁架子上,注定了是徒劳无功,只能一边扇着翅膀扑腾一边儿大叫救命,那叫的还是英文“helpme”,惹得边上的人一片哄笑。

那老板倒是个老实人,没管自己家的货物被弄得七零八落,反而先是把崇天凌给扶了起来,还拿出块看起来算是干净的毛巾给他擦擦湿透了的头发,鱼缸里的水早就流了一地,这倒霉的小子当然不能幸免,他的脚边还有几条金鱼在努力地扑腾。

虽然那老板有跨门营业的嫌疑,但弄坏了人家的东西还是要赔偿的,秦大仙人也不差这几个钱,何苦去为难一个在底层挣扎的普通市民。

但他一走过去就不对了,那仙印居然对着鹦鹉疯狂转动,而那鹦鹉好像也感应到了什么,一下子冷静了下来,重新乖乖站在铁架子上,盯着秦大仙人看。

“朱雀!”秦雪阳一下子就做出了判断,这没有任何其他的可能,哈哈!魏晶晶摔一跤摔出了个慈禧夜明珠,今天崇天凌又是一跤把朱雀给摔了出来,看来以后没事要经常带着他们出来多摔摔,这个事情一定要坚持不懈地做下去!(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阅读。)

正文 第二百三十章 鹦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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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了钱,买了鹦鹉,那老板高高兴兴地拿了个大笼子过来说是送的,秦大仙人一兴奋居然赔了人家二十万港币,要知道他整家店的货也不过就值这么多,那老板都生出了邀请他们俩再摔一次的冲动。

秦大仙人相信圣兽有灵,用笼子把它关起来的话是一种侮辱,自小黑开始他就把圣兽们当成了自己的兄弟,那笼子自然是不用了。

在他想来,自己过去钩钩手指头,那朱雀血脉理所当然应该老老实实地站到自己的肩膀上,欣欣然跟着自己回去当神仙,当初无论是被当场宠物犬喂养的小乌龟还是趴在马房里等死的老马都是这样。

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那鹦鹉居然死活不肯跟着秦大仙人走,反而是抓着它的铁架子玩命的扑腾,比刚才崇天凌摔个狗吃屎的时候还要激动,连身上的彩羽都散落了几根。

这是闹的哪一出啊?秦大仙人只能想当然地以为这是一只念旧的鹦鹉,在这铁架子上站得久了或许就生出了感情,就像人对自己住了很久的房子一样,搬家或者动迁的时候总有些恋恋不舍。

他自己就是个念旧的人,小时候用坏了的钢笔到现在还放在抽屉里没舍得扔掉,那自然是要成全这只感情丰富的鹦鹉。那铁架子也不值什么钱,无非就是一个铁杆子上面挂了两只喂食和喂水的小铅皮罐子,老板二话不说就直接拿下来买一送一了。这可比笼子便宜得多。

回到了崇家,已经是快要吃晚饭的时候。小狐狸精和孙清居然已经回来了,看来今天她们的扫货行动不是很顺利,不然的话吃完夜宵也见不到人。但对于秦大仙人来说倒是正好,他准备激活朱雀血脉,成就大罗金仙,出于保险起见,是需要人护法的,虽然小狐狸精和孙清的实力比四个老妖怪还要差上不少。但在这个末法时代也应该是够用了。

“这就是朱雀血脉?好漂亮的鸟啊!”小狐狸精没有见过金刚鹦鹉,顿时就看直了眼,想伸手去摸。

就在胡仙儿的手快要触摸到它身上的时候,那鹦鹉居然又用普通话扯着脖子大叫道:“别碰我,烦着呐!”

小狐狸精哪里见过会说话的鸟,也被吓了一跳,停下动作向秦大仙人问道:“这鸟怎么会说话?妖怪吗?”

秦大仙人哈哈大笑。说道:“这是金刚鹦鹉,出自美洲,一般在巴西和墨西哥那边儿多一点儿,它会学人说话,就是不知道是谁教的,英语和普通话都会说。”

小狐狸精这才恍然大悟。也不知道从哪里就摸出了一块巧克力,剥开包装纸对着鹦鹉诱惑道:“你让我摸一下好不好?这个给你吃,你看,很好吃的。”说着自己还咬了一口,用舌头舔了舔嘴唇。做出一副很享受的表情,却看得一边儿的秦大仙人小心肝儿一颤。

那鹦鹉歪着头。像是在很认真地考虑小狐狸精的建议,胡仙儿一看有门,就把巧克力掰下一小块给递了过去,那鹦鹉也是从小给人养熟了的,对于喂食并不陌生,轻轻地一啄就叼了过去,然后一伸脖子直接吞了。

小狐狸精小心翼翼地伸出自己的手向鹦鹉接近,一边儿还注意着它的反应,见鹦鹉好像认可了自己,才一把摸了上去,眉开眼笑地道:“真乖,以后你就跟着我混,包你吃香的喝辣的。”

那鹦鹉好像也回过了味儿,不再抗拒小狐狸精的接触,开口道:“还要,我还要。”

这话秦大仙人怎么听怎么不对劲,忍不住打断了它们不着调的交流,拿起放在桌上的铁架子向卧室走去,同时说道:“我先去激活它的血脉,你们帮我护法,任何事情都等我出来了再说。”

小狐狸精对秦大仙人打断她收小弟的行为很不满,挥着小拳头嘟囔道:“你着什么急啊,让我再玩儿嘛,它就快答应了。”

秦大仙人头也不回就关上了门,开玩笑,谁听说过给金刚鹦鹉喂巧克力的,要是吃出个三长两短来,那真是哭都没地方哭去。

把铁架子放在地上,秦大仙人面对着鹦鹉盘膝坐下,那鹦鹉倒也乖巧,老老实实站在那里不动,正想放出仙印呢,却不料那鹦鹉又喊了一嗓子,“你想干吗?快放我出去!”那嗓音居然是活脱脱小狐狸精的声音,听得秦大仙人差点儿走火入魔。

幸好大家都知道里面是一只鸟,不然这话给人听去,不知道要发生什么精彩的联想。

秦大仙人原以为这朱雀血脉只是比普通的鹦鹉聪明些,没想到它居然会根据环境的变化自主思考,这一嗓子明显就是有了思维能力才叫得出来,既然如此那就先沟通一下也好,毕竟激活血脉需要被激活者的全力配合,不然的话这成功的概率要低上许多。

“我要激活你的血脉,血脉懂吗?”秦大仙人试着跟鹦鹉交流。

那鹦鹉倒是爽气,想也不想直接摇头道:“no!”

“不懂?好吧,我会让你变得很厉害,你的明白?”秦大仙人耐着性子换了一个说法。

“有啥用?”那鹦鹉不明白,还眨巴了一下眼睛。

这下秦大仙人挠头了,是啊,变得很厉害有啥用?没看小黑和马青天天闲得身上都快长出毛来了,在这个年月,好像圣兽是没啥用,虽然听起来很拉风的样子,他考虑了一下,补充道:“所有的鸟都打不过你,凡是长翅膀的都得认你当老大。”

“好孩子不能加入黑社会。。。。。。”鹦鹉居然用一种鄙视和嫌弃的口气回答。

秦大仙人顿时一口气憋在胸腔里,好悬没被气晕过去,这鸟是谁教出来的,连黑社会都知道?

一人一鸟就这么僵住了,好一会儿后还是那鹦鹉打破了沉默,又用小狐狸精撒娇地嗓音说道:“给我吃巧克力,你说怎样就怎样。。。。。。”

秦大仙人顿时就打了个冷战,起了一身的j皮疙瘩,一只鸟对着自己撒娇,还说得这么暧昧,麻痹一块巧克力就把自己给卖了,你还有没有节c了?

不管怎么样,还是自己大罗了再说,到时候再好好收拾它,他平复了一下自己颤动的小心肝儿,哄骗道:“行,等完事了你想吃多少吃多少。”说完才发现用词有问题,又被自己给恶心了一下。

“说话算数,不能赖皮哦。。。。。。”那鹦鹉虽然没啥节c,但疑心病还挺重。

“算数,肯定算数,到时候我包一家巧克力店下来。”现在这时候别说包一家店,就算是要秦大仙人去瑞士买一家巧克力厂也没问题。

那鹦鹉用迟疑地眼光审视着秦大仙人,好一会儿后,才说道:“好吧,看你长的人模狗样的,不像坏人,就相信你一次。”

谈判终于顺利完成,秦大仙人却是浑身大汗,觉得自己比跟老婆们混战一场还要累,但总算是搞定了,于是如释重负地道:“你站在那里别动就行,全身放松。”

“知道了,真啰嗦!”那鹦鹉答道。

秦雪阳又翻了个白眼儿,但这会儿也懒得再跟它计较,还是先办正事要紧,要是再斗嘴的话,不知道这只没节c的鹦鹉又要出什么幺蛾子。

放出了印堂处的仙印,秦大仙人运起所有的仙力,开始慢慢向那鹦鹉的身体内涌去。在赌石大会中小补了一下的仙印,这会儿比在罗浮山中又向大罗进了一步,只有一个两三颗赤豆大小的角落还是绿色,其他部分已经全部变成了充满着勃勃生机的青色。

那鹦鹉见秦大仙人眉心处忽然变出个亮光闪闪的小球,还s出一道光线笼罩着自己,开始还吓了一跳,但总算是牵挂着刚才巧克力的美味没有乱动,但接下来就觉得自己的身上好像起了什么变化,那是一种很舒服的感觉,比吃巧克力还要享受得多。

时间很快就过了二十分钟,那鹦鹉已经完全脱胎换骨,不知道他是舒服呢还是入了定,反正是闭着眼睛站在铁架子上一动不动。但那浑身的彩羽却变得越发鲜艳夺目,在阳光的照s下还散发出阵阵炫目的光晕,让人不敢直视,但如果仔细看的话,会发现那些彩羽的边缘却是闪出丝丝的寒光,好像一把把无比锋利的飞刀,随时都能轻易要了人的性命。

那蓝色的尾羽原本也就是几十厘米长,但现在居然长到了一米多,长长的拖在地上,坚硬的羽毛显示着无坚不摧的力量,像是一把明晃晃的大刀。在羽毛的边缘还镶上了一圈闪亮的金边,让它整个身子看上去显得高贵不凡。

它的喙倒是没有再长,但却显得粗壮尖锐了许多,原先的蓝灰色已经变成了深黑色,那是一种深到了极致的黑,即便是在阳光的照s下,也没有一丝的反光。再结合那弯弯的弧线,看上去就像是一把死神的镰刀,如果有人看见,将毫不怀疑它能一下子啄碎人的天灵盖。

它的变体型也长大了两倍左右,站在那里几乎跟盘膝坐着的秦雪阳平齐,如果不是那一身的彩羽,简直就像是一只凶猛的海东青,哪里还有一丝金刚鹦鹉的样子。(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阅读。)

正文 第二百三十一章 大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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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没节c的鹦鹉正在向着更高的生命形态进化,但秦大仙人却感觉不对劲了,上两次激活小黑和老马的时候,那过程都是惊心动魄,自己差点儿就精尽人亡,但这次怎么这么轻松?眼看着鹦鹉已经快进化完成,秦雪阳却没有感到一丝吃力。

他还在输出,但那鹦鹉却已经不再吸收,庞大的仙灵之力散漫在整个房间里,甚至泛起了淡淡的雾气,这是个什么情况?按说四圣兽就算血脉的纯度有些高低,但也不至于轻松成这个样子吧?再说看这鹦鹉先前跟自己谈判的样子,都快成了精了,这血脉应该无论如何也低不到哪里去。

秦大仙人无奈只好收回仙印,查探了一下自己也没有晋级的迹象,甚至仙印的成色连一丝长进都没有,他百思不得其解,就这么盘坐在地上看着那只已经快变成老鹰的鹦鹉。

好一会儿后,鹦鹉才睁开了自己的眼睛,转了转眼珠子好像也被自己的变化吓了一跳,它抖了抖自己的尾羽,好像要适应一下自己刚刚获得的力量,却不料它离一只不锈钢制的衣架太近,一下子就把那衣架削成了两段,连一点儿声音都没有发出来,就好像当初干将莫邪直c入地一样。

那半截掉落的衣架直往鹦鹉头上砸来,它本能地侧身一躲。稍稍扬起了一点儿自己的翅膀,却正好打在掉落的衣架上。那半截衣架顿时就被打飞了出去,“哐”的一声砸在了墙上,整根都嵌入了进去,像是家里装潢的时候在墙体内排的暗线套管,深入墙体足有五六厘米。

那鹦鹉自己也惊呆了,难为它一只鸟居然在脸上能看出惊讶的表情,好一会儿后才回过神来,对着秦大仙人说道:“好了。我变厉害了,巧克力拿来。”

“好,一会儿出去给你,不会赖了你的。”秦大仙人看着破损的墙壁苦笑,这到底算是成功还是失败了?说成功的话自己怎么没有晋级,说不成功的话,这只鹦鹉变得这么变态又怎么解释?

那鹦鹉总算还有点儿良心。见秦大仙人不开心,抓起自己那只铁架子递给他道:“算了,看你人不错,这个送给你吧,来,给本小姐笑一个。。。。。。”

秦大仙人被她弄得哭笑不得。他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居然有一天会被一只鸟给调戏了,想他堂堂金仙,乾坤戒里什么奇珍异宝没有,要她一个铁架子干吗?不过也算是获得了一个有用的信息——这只鹦鹉是雌性的。

“谢谢,你自己留着玩儿吧。”秦大仙人摇摇头。正准备站起来给她去拿巧克力,眼神不经意地在那铁架子上面一扫。顿时就觉得好像哪里不对头。

他记得原本那铁架子就是一根锈渍斑斑的细铁g,而且上面还粘着些绒毛什么的污渍,但现在却是干干净净的,而且一头的两侧还现出一些微微的凸起,锈渍也褪去了一些,看上去勉强有了一把剑的形状。

“难道这鹦鹉不是朱雀,反而这铁架子是个宝贝?”正好鹦鹉还没收回自己的爪子,秦大仙人一把将铁g抢了过来,仔仔细细上下打量起来。

那鹦鹉却是不干了,本来就有点儿舍不得,现在秦大仙人刚说不要,但转眼又给抢了过去,嘴里嘟囔道:“说了送你你不要,一会儿又来抢,真是的。。。。。。”

秦雪阳这会儿哪里还顾得上鹦鹉的抱怨,在他把铁g拿到手里的那一刻开始,仙印又开始了疯狂的转动,那散漫在屋子里的仙灵之力所化的雾气,也一下子集中起来飞速地向那铁g涌去。

转眼间,一把带着剑鞘的古朴长剑出现在秦大仙人的眼中,哪里还有半分带着锈渍的铁g模样。

那剑鞘通体呈金黄色,长约一米左右,鞘体造型简约古朴,没有一点儿繁复的纹饰,但却没有简陋的感觉,这让秦大仙人想起了一句著名的广告词,“简约而不简单”。

随着锈渍的褪去,一股厚重的威压慕然冲向了秦大仙人的身体,秦雪阳一惊,差点儿就没能抓住,那剑发出了一阵颤抖,好像在挣扎着要腾空而去。

秦大仙人连忙运起仙力,死死抓住剑身,但那剑却好像是一个无底d,不断吞噬着海量的仙力,一点儿也没有停止的迹象。

秦雪阳大惊,激活小黑和老马血脉的时候都没有这种无力感,自己全身的仙力已经不受控制地往外涌,他想撒手,但那剑却好像是黏在了他的手上,甩都甩不掉,贪婪地吸食着他仙印里的仙气,好像是一个亘古的恶鬼,终于看到了一桌丰盛的宴席。

一时间,卧室之内异象大作,那剑随着仙气的吸收,渐渐放出了耀眼的金色,整间房间被映衬得像是一座黄金屋,而威压也渐渐加大,甚至让坚固的墙体都开始开裂,再看那鹦鹉,早就躲在了墙角缩成一团瑟瑟发抖,用两只翅膀掩着脑袋,p股朝外,原本挺翘的尾羽也耷拉了下来,长长地拖在地上,像是一根彩色的拖把。

“这难道是轩辕剑?”秦大仙人心里暗暗着急,他想不出还有哪一把传说中的神剑有如此的威势,光是吸收仙灵之气就要把一个堂堂金仙给吸成人干,但现在他也身不由己了,希望这把圣道之剑有一丝仁慈之心,不至于真的把自己变成一具木乃伊。

孙清和小狐狸精就在门外,虽然不知道卧室里发生了什么,但那长剑的威压也让她们退出了五米之外,小狐狸精还好,但孙清就不行了,异能者毕竟不比天狐的天赋异禀,如果不是小狐狸精拉了她一把,可能直接就趴在了地上。

虽然如此,但两人也只能在五米之外勉强站着,想往前挪一步都不可能,别说是进去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小狐狸精和孙清对视一眼,都看见了对方眼里的震惊和慌乱,在她们的心里,早就把秦大仙人当成了天,一旦他有个三长两短,她们都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样才能活下去。

她们想说话,却发现自己只能徒劳地张着嘴,恐怖的威压之下,她们一丝声音都发不出,也只能死死握着对方的手,互相寻求一下心理的慰藉。

时间已经过去了半个小时,房间里的秦大仙人凄惨无比,如果现在有人能进来看见他的模样,根本就不可能认出他来。原本俊朗儒雅的他现在已经变成了一具骷髅,皮肤干涩发黄,好像不光是仙力,连身体里的水分都被那金色的长剑吸得干干净净。

仙印悬空,无力地转动着,早已经没有了原先的晶莹灵动,几乎要退化到最原始的散仙状态,如果长剑再吃不饱的话,那最终的结果就是碎裂,神光曾经告诉过他,一旦发生这样的情况,他就是个灰飞烟灭的结果,连一丝灰烬也不可能留下。

秦大仙人几乎要绝望了,他不敢想象自己的亲人和老婆们在自己消失后会是一种怎样的悲痛欲绝,激活老马血脉的时候他也曾经面对过类似的情况,但那时候他还有奋力一搏的余力。但现在,他连动一动自己的手指头都已经是一种奢望。

幸好,就在仙印堪堪出现裂缝的时候,那长剑的吞噬毫无征兆地就停了,秦大仙人正在闭目等死,却忽然觉得一股庞大的灵气向自己反哺过来,那灵气冲刷着他身体里每一寸的经脉,原本干瘪的身体又渐渐血r丰润起来。

这一下太突然,好像是在海边悠闲散步的人被一个突如其来的巨浪冲击,有一种窒息的感觉。秦雪阳强忍着身体被快速撑起的剧痛,放任仙印接受着长剑的反哺。心里却是一阵狂喜,他知道自己又过了一关,终于还能活着看到自己的亲人和爱人们,更不用说还更进了一步,成就大罗!如果不是被庞大的灵气冲刷得说不出话来,他当场就要放声长啸!

灵气反哺的速度很快,仙印不出一刻钟就完全变成了青色,恢复了那晶莹剔透的模样,它自己好像也很满意,滴溜溜转了一圈,钻回了秦大仙人的印堂里。

秦雪阳缓缓从地上站起来,仔细体会着自己身体的变化,按神光的说法,晋级大罗金仙才算是到了上位神仙的层次,终于可以大幅提高渡凡人成仙的几率,“要不要回去就渡呢?”这是秦大仙人晋级后第一个念头,家人在他心里总是第一位的。

但大罗也还是有危险的,渡的话不能保证每一个人都成功,而不成功的代价就是死亡,但不渡的话,他不能保证下一次还能顺利晋级,刚才的生死之间现在还在后怕,一旦他自己都没有了下一次,那家人就会永远失去成仙的机会。

他正在那儿纠结呢,忽然边上传来一声尖叫,“啊!流氓!来人呐,救命啊!”

秦雪阳回头一看,原来是那鹦鹉正半转过身,用两只翅膀遮着自己的眼睛在大叫。秦雪阳不知道她又抽什么疯,没好气地道:“叫什么叫,哪来的流氓?”(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阅读。)

正文 第二百三十二章 轩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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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你怎么不穿衣服!我还是黄花大闺女啊,你让我以后怎么嫁人?呜呜呜。。。。。。”鹦鹉又回转了身,头冲下,p股朝上,脸对着墙,那两只翅膀还在一抽一抽的,好像真的是一个失去了贞洁的大家闺秀在失声痛哭。

“衣服?我衣服怎么了?”秦大仙人低头一看,顿时就用双手掩住了自己的裆部,原来先前的灵气冲刷,早就让他浑身上下的衣服化为飞灰,现在他浑身上下自然是光洁清溜,只剩下几撮旺盛的毛发在随风荡漾。

虽然面对的只是一只雌鸟,但这鸟却已经成精,根本不能等闲视之,秦大仙人不是一般的尴尬,他身心发育正常,没有某种邪恶的癖好。

按说他也不是没有对着异性展示过自己的风采,但那都是自己的老婆,对着一只鸟像蜡笔小新一样高唱“大象”,秦大仙人还真是没这么重的口味,虽然她可能是天下第一美鸟。

“怎么啦?哪里有流氓?”

“你个死衙内,枉我还在外面为你担心,你却在里面风流快活!”

秦大仙人正尴尬着,孙清和小狐狸精闯了进来,她们在长剑停止吸收的时候就想进来,但想着秦大仙人的叮嘱,还是决定再等等看。可等着等着就听到里面有一个大姑娘在叫“流氓”,这是个什么情况?

两人对视了一眼。发现对方的眼神已经从慌乱无措变成了醋意滔天,于是不约而同地点点头,一齐伸脚踹开了房门冲了进来。

“捂什么捂?又不是没见过,装腔作势!”孙清进门就看见秦大仙人光溜溜地作着足球比赛的人墙状,顿时气就不打一处来,在房内四处打量了一番却没有看见人,于是转头厉声问道:“人呢?你藏哪去了?”她正醋海生波,一时没有发现那只鹦鹉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就是。藏什么藏呀,何必呢?”小狐狸精在边上煽风点火,她的醋意倒是没有孙清那么浓,唯恐天下不乱的心思更多一些。

“什么人?我藏什么了?”秦大仙人一下子根本反应不过来,莫名其妙地问道。

“刚才谁在叫?”孙清问道。

“我,他对我刷流氓,呜呜呜。。。。。。”那鹦鹉在墙角幽怨地说道。

孙清一愣。眼前的事实好像跟她的想象严重不符,但一下子又拉不下脸来承认错误,只好转移话题对着秦大仙人问道:“喂,这鹦鹉怎么回事?”这会儿她倒是看出点儿不同来了,那鹦鹉如果说进屋前的表现还在正常人可以接受的范围,那现在就太妖孽了。

秦雪阳这会儿也反应过来了。好像自己刚才被冤枉了,憋屈地道:“妖怪了呗,还能怎么样?我说你不会以为我对一只鸟有兴趣吧?”

孙清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作势虚踹了一脚,说道:“先把衣服穿起来。象什么样子。”

秦大仙人翻了个白眼儿,心想是你自己跑进来准备捉那啥在床。一副兴师问罪的样子,现在倒是想到叫我穿衣服了,女人真是没有道理好讲。

衣服他是有的,乾坤戒里放着好几套,这是他刚成仙那会儿图新鲜放着好玩儿的,时间一长也就忘记了,刚才这鹦鹉的表现太妖孽,根本就没想起来。

穿衣服自然要用手,于是他遮挡着的重点部位又暴露在空气之中,孙清虽然全身上下早已经被秦大仙人开发地彻彻底底,但以往见到小秦同志都是在光线昏暗的床上,这光天化日之下的邂逅还是第一次,看着他那健硕的模样不觉就想起了一些限制级的场景,顿时就红了脸,腿也有些发软,只觉得自己小腹下有一股热流涌动,忍不住夹了夹腿,心里暗啐了一声,也转过了身去,嘴里娇声催促道:“你快点儿,流氓!”

直到秦大仙人重新回到客厅里,孙清脸上的红晕才渐渐消退,小狐狸精也带着鹦鹉走了出来,一边儿走一边儿还不停地在她身上东摸摸、西看看,一副好奇宝宝的样子。

那鹦鹉还是一副羞羞答答的样子,捂着眼睛的翅膀稍稍叉开了一点儿羽毛,像是人分开了指缝,偷偷看了秦大仙人一眼,发现他已经衣着整齐,才放下了自己的翅膀,凶巴巴地道:“流氓,答应我的巧克力呢?”

顺利晋级了大罗金仙,秦大仙人心情大好,倒也没有计较鹦鹉对他的称呼,只是他也很好奇,这只鹦鹉现在已经被证明跟朱雀没有一毛钱的关系,但先前所表现出来的智慧明显超出了一只鸟的范畴,可如果说是妖怪了,那也有点儿抬举了她,这个事情的确是有点儿奇怪。

“先把你的问题交待清楚,然后才有巧克力吃。”秦大仙人拿出了他的审讯技巧,以前讯问吸毒嫌疑人的时候就是这样,嫌疑人犯了毒瘾就会跟警察要烟抽,那时候让他交待幼儿园有没有偷看过老师nn都没问题。

“我有什么问题?”鹦鹉显然对自身的认识不足,不知道自己有多另类。

“在今天之前,你怎么会变得这么聪明的?”秦大仙人接着问道。

鹦鹉歪着脖子想了想道:“我也不知道呀,就在那根铁g上站着站着就聪明了。。。。。。”说完顿了一下,又很得意地道:“我很聪明吗?哈哈!”

这个话虽然很聊斋,但秦大仙人却是可以理解,他几乎可以肯定这把金色的大剑就是传说中十大名剑之首——轩辕黄帝剑,那这只鹦鹉一天到晚站在上面,或许是灵气侧漏让她沾了点儿光也不奇怪,鹦鹉原本就是一种智力比较高的鸟类,她在这个基础之上再进一步,甚至具有了幼儿的智慧这就很正常了。

但孙清和小狐狸精不知道这里面的原委,秦雪阳只好跟她们解释了一下,小狐狸精听了顿时就惊叫起来,“你说她那个铁架子就是轩辕剑?这怎么可能?在我父王那时候就已经找不到了。”

“哦?你知道这把剑?”如果单论商朝的历史,那小狐狸精认第二,全世界都没人能认第一,秦大仙人很想知道在大商朝的时候,这把剑有些怎么样的传说。

“是呀,据说我的祖先汤得到了这把剑后起兵反夏,在鸣条之战击败夏桀后,杀入夏朝的太庙。但夏朝的太庙里供奉着三把上古邪刀,分别是龙牙、虎翼和犬神,没有人知道这三把刀的来历,相传铸造的时候用了许多恶毒之物,并有多重诅咒缠缚。大军攻入太庙之时,有黑云遮天、鬼哭神嚎,三把邪刀化为三股妖风,瞬间就杀伤了无数军士。

汤王持轩辕剑只身闯入太庙与三刀相斗,最终双方两败俱伤,轩辕剑虽然成功封印了这三把邪刀,但自身也受到了很大的伤害,从此以后就失踪了。

后来我大商朝每一代的王都曾发动极大的人力和物力去寻找过,但一直没有找到,没想到居然变成了一只栓鹦鹉的铁架子。”小狐狸精少见地有些感慨,轩辕剑在那时候就等于是后来传国玉玺的地位,一直是商朝历代王的遗憾。

“不是有记载说剑一直被商汤持有吗?”秦雪阳奇怪地道,现在所有关于轩辕剑的记载,最后一任持有者都是商汤,而且终其一生都没有离身,甚至有史学家认为轩辕宝剑是被商汤给殉葬了,如果哪一天能找到他的墓,很可能同时就能发现这把传说中的圣道之剑。

小狐狸精摇摇头,有点儿不好意思地说道:“那是假的,糊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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