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清醒(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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饱食餍足后的戈墨心满意足地放开怀中女人,走到阳台抽根烟,浴衣敞开,胸膛残着汗。

他爱酒,却极少触碰烟草,只有在思绪混乱的时候他才会来那么一两支,让自己的逻辑思维更清晰。

床上的人陷在刚刚换好的被子里,熟睡着,脸在枕间显得更小。

夏日深夜微凉的风,裹带着蝉鸣蛙叫拂过他的耳畔。

平时聒噪不已的声音,此刻居然别有韵味。

他严肃冰冷的脸上染上暖意,绽开淡淡的笑容,走近床边,蹲下身,用鼻尖蹭了蹭她的,语气充满温情又有些恶意:

“你要对我负责。”

自五年前一夜荒唐,他一直浅眠多梦,不是梦魇缠身就是春梦旖旎,从未有过像今夜一样的睡眠。

她就是他掺在温水里的毒品,一碰上瘾。

她也是他的解药,只要她一出现,所有问题不治而愈。

果子睡觉总是不老实,又不爱穿睡袋,这让沈慕清头疼不已,四年来的每一天,她都会在半夜习惯性的检查果子有没有踢被子,然后重新帮她掖好被子。

醉酒状态下的沈慕清也没忘记这个习惯,她翻了身,往身边一摸,仿佛触电般,酒全醒了!

她身边哪里是自己娇小可爱的宝宝软糯糯的身体,那触感,就是一个实打实的成年男性!还是一个熟睡的裸男!

沈慕清立马慌乱地起身,在黑暗中掀开被子检查了自己。跟身旁的男性一样,不着片缕。再加上腿间的异样感和酸软的腰,无不提示着她发生了什么。

沈慕清坚持着宁缺毋滥的原则,对爱情不再抱什么幻想。生完孩子以后,一直没找男朋友,也不随便放纵,即使有了需要,也是自己解决。

这还是自从和戈墨那夜之后,她第一次和男性亲密接触。

沈慕清惊恐地甩甩头,努力地想要回忆起些什么,但大脑中却一片空白,最后的记忆就是她正在跟一位男士抢车。

完蛋了,她完全断片了!酒害人啊!

难道她,喝醉兽性大发把人带回家睡了?还是说她被人趁醉迷奸了?她要不要报警?等会要不要去医院检查一下身体情况?她脑海中把最坏的情况过了一遍,身体不禁打了个冷颤,喉间忍不住一阵干呕。

她想大叫释放内心的恐惧,但理智告诉她要冷静,保留证据安全离开才是最重要的。

她慌张地摸向床头柜,打开床头灯,环视了一圈,发现这根本不是自己家,也不是想象中的酒店,而是一间灰白格调装修男性风格明显的处处透着高级感的房间。

“我居然在喝多的状态下,跟一个陌生男性回了家,还发生了一夜情?”沈慕清面如死灰,脑海中艰难的拼凑关于昨夜的回忆。

趁着微弱的灯光,她扭头看了一眼自己身旁熟睡的裸男。这不看还好,一看沈慕清就更想把自己掐死。

那个人居然是戈墨!那个她避之不及的戈墨!

她心如擂鼓,敲得她喘不过气。这到底是什么鬼运气,怎么哪哪儿都是戈墨!

这么多年,她预想过很多和他重新见面的方式。街边偶然的擦肩而过,高级cbd里他陪着她的爱人刷卡购物,亦或是在公园的某一角,他带着他的家人愉快野餐。如果他主动,她可能还会上前礼貌地打声招呼:“你好,好久不见。”

甚至,她已经在心里做好一辈子不再相见的预设。可她,唯独没有想过这样,和他会再一次亲密地耳鬓厮磨。

沈慕清深吸一口气,立马关了床头灯,把身边的男人吵醒了那就不好办了。两个说尽绝话要老死不相往来的人,又一次赤裸相对。她已经想象到戈墨那张好看的薄唇里又会吐出什么难听的话。

勾引?淫乱?还是其他难听的词。她冷哼一声,不想继续和他呆在同一空间,就当被狗咬了一下吧。

这次,换她先走。

她就像遇到危险就把头埋在地下的鸵鸟,以为看不见就是安全的。她下意识选择避开戈墨,那个在她看来危险无比的人。

她大气都不敢喘,蹑手蹑脚地爬下床,在地上摸索半天终于找全自己的衣服,以最快的速度穿好,悄悄冲出房间。

沈慕清打开手机手电筒,在陌生的别墅里转悠了半天才找到大门的准确位置。

只要出了大门,这一切就结束了。

可是,她在大门口捣鼓了半天,都没办法把门打开。

正当她准备把锁拍照到搜索引擎查询的时候,灯瞬间亮了起来。

一直在黑暗中没有适应这个亮度的沈慕清,被晃得眯起了眼睛。

等她睁开眼睛,看到只穿了一件丝绸睡袍的戈墨站在了楼梯上,呆呆地望着她。

平时梳得一丝不苟的头发,此时乖巧地贴在额前,起了冷漠,整个人散发出温柔的气质。

这样的戈墨,好像在哪见过,却想不起来,沈慕清晃了神。

一时间,相对无言,气氛尴尬。

戈墨扫了一眼穿戴整齐的沈慕清,先开口:“要走?”

沈慕清低头拢了拢还没来得及扎起来的长发,摸了摸自己的耳垂,调整好表情。

仰起脸,勾起唇角,朝着戈墨妩媚一笑。“我一夜情可没有留下来过夜的习惯…”

说完的时候沈慕清想咬掉自己的舌头,编得什么破借口。不过,他五年前伤她自尊一次,她如今回敬他一回,扯平。

戈墨眯了眯眼,冷笑一下,又面无表情地看向她。仿佛黑夜中的猫头鹰认准了猎物,眼神凌厉而危险。

沈慕清被灼热的目光盯得浑身不自在,努力维持着自己脸上的表情,柔柔地说:“对了…戈先生,你家的门锁好像带有密码,我没办法打开,还要麻烦戈先生帮忙。”

戈墨走了过来,在门旁的电话上按了几个数字,接通后冷冷地说:“老陈,送客。乌衣巷411。”然后扫了自己的指纹开了门,看都不看沈慕清一眼。

沈慕清转头看向身旁的戈墨:“不用麻烦戈先生,我打车就行。”

她刚刚好像听到戈墨说了她家的位置?忍不住继续开口:“戈先生,你怎么知道我家在哪的?难不成戈先生还有窥探别人隐私的习惯?”

戈墨转头,对上沈慕清的眼睛。用磁性微哑的声音说:“我并没有窥探别人隐私的习惯,更没那么多时间去做这么无聊的事。你家地址,是你抢着上我的车的时候说的。还有,这里不好打车,作为一位绅士,送女士是理所当然。当然,你也可以选择拒绝。”

说完,就头也不回的关灯、上楼,一气呵成。留下沈慕清一个人在黑暗里,站在大敞的门旁一脸懵。

这阴晴不定的脾气,还真是没变。

关灯的一瞬间,他无奈地阖上眼眸,深深叹息。他早就醒了,在她开灯的一瞬间就醒了,他一直假寐,想看看沈慕清到底想干嘛。

没想到,她是一刻都等不及的要逃开。

大概是醉酒后大脑还没有开始正常工作,沈慕清竟然觉得他说的话句句在理,让她无力辩驳。

她现在的行为就像是做错事逃跑的小孩。明明吃亏的是她,乘人之危的是他才对。

沈慕清拿出手机想约车,才发现自己位置极偏,附近根本没有车,况且现在是半夜,她一个人打车也未必安全。

权衡利弊,她也就不再斤斤计较,起手机,上了戈墨给她安排的车。

坐在车上的沈慕清,细细回味着戈墨最后的那句话,“你抢着上我的车”。

沈慕清思来想去也得不到答案,敲了敲疼的要炸开的头,开始和司机老陈聊天。

老陈是一个年逾50的大叔,看上去纯朴憨厚。

“大叔,你在这里做肯定很辛苦吧!天天夜里还需要随时待命。”

“不会啊。戈先生长居国外,偶尔才回来,最近他才回来常住,我工作不忙的。而且,他从来没有在夜里让我送过谁,这是第一次。看来,小姑娘你很特别啊!”司机老陈看了沈慕清一眼,笑盈盈地回答,眼里有让人看不清的深意。

特别?特别讨厌吧。国内第一次,国外不知道多少次了,恐怕是夜夜笙歌歌舞升平。

“这样啊…”沈慕清看着窗外的星空,岔开话题。“那你工资怎么样?”

“戈先生给的待遇很好!”老陈回答的一脸认真。

戈墨很有钱吗? 那么任性,不经常回家都还常年配备司机。不过,能住别墅的人应该都不差。

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沈慕清到了家。

沈慕清轻手轻脚地开门,生怕父母突然醒来看到她衣衫不整,一副“纵欲过度”的狼狈不堪样子。

蹑手蹑脚地先去房间看一眼宝宝,发现宝宝并没有在她床上。大概母亲担心孩子一个人睡危险,就把孩子抱去照看。

沈慕清松了一口气,开了灯,第一时间冲进浴室,将自己冲了一遍又一遍。擦干身体的时候,左胸下缘处的那排牙印特别碍眼,这还真是独具个人特色的印记啊,跟五年前一模一样的位置。

她轻拂过那排牙印,仿佛被烫到赶紧缩回手,然后穿上最保守的睡衣遮住身上的星星点点爬上床。

大概是酒在作祟,沈慕清居然倒床就睡,一夜无梦。

第二天一早,沈母看到餐桌前裹得严严实实的女儿,不禁疑惑地发问:“清儿,这大夏天的你穿那么多干嘛?”

果子听自己外婆这么说,也盯着自己妈妈看了看,忍不住补一刀:“妈咪!你不是最怕热的吗?今天怎么突然穿那么多哦~你看!果子都只穿了一条小裙子!嘿嘿...”说着放下手里的包子,拍拍胸脯,指指自己的衣服。

沈慕清一愣,被刚喝下的牛奶呛得咳个不停,眼神闪躲地说:“咳咳,咳!有点感冒,空调吹多了,得捂捂…”

然后转向正在认真吃包子的女儿,一脸严肃,“果子!妈妈教你的,大人说话小孩不能插嘴。怎么又忘了?”

小家伙抬头看了沈慕清一眼,努努嘴:“知道了。”

沈慕清再也坐不住,扔下吃了一半的油条就起身出门。

沈母看着沈慕清的背影大喊:“今天课那么早?还回来吃午饭吗?”

沈慕清头也不回地回答。“晨练,很快回来。”

沈母心中不悦,觉得自己女儿今天着实奇怪。

明明只会在晚上去健身房,没有晨练习惯的沈慕清居然会去晨练,一向怕热的她居然在三伏天穿高领衫。

这真是太反常了。

今天差点登不上po,试了好几个浏览器,吓哭我qwq

我的文章进度有点温吞,还请见谅,大家可以多多和我交流!为爱发电有点电量不足,哈哈哈哈!

因为笔者还挺喜欢喝酒的,所以文章中的人物就不自觉带入了,不喜也不准喷,我会嘤嘤嘤~

好了,重点是跪求藏!求评论!求珠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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