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68(1 / 1)

加入书签

打击乐。

在不懂音乐的人看来,这就是一群疯子在舞台上摇摆,背景音乐应该是三天三夜那种。

宋偶尔会碰到苏文杰,两人不经意的接近又触电般弹开,不知为何脸就红了。

康明宇看着手机,学生会正在举办竞技活动,还有语言研究活动。

学生会总搞些超脱的东西,眼下快要月考了,估计不会有太多闲人对这些感兴趣。

突然,一道白色身影挡住他的视线,他缓缓抬头,竟被眼前的惊骇的场景镇住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打王者一直输,有木有大佬肯了我

第40章第四十章:矛盾与卑微

是汤恩,他穿着和康明宇一样的衣服,黑色的,衣领上有白银项链,挂着一颗蓝□□眼。

他的手垂在身侧,肌肉紧致的胳膊被外套完全遮盖;他白皙的脖子托起珍珠般的喉结,身上的香水味有蛊惑人心的味道。

“你有随便穿别人衣服的习惯?”他的口气很难断确,似诘问,似嘲讽,但传到康明宇耳朵里尤其动听。

“没啊,我给你打过电话,这不…怕忘了给你带,所以穿在身上。”

“强词夺理。”他轻声咕哝,还有点傲娇意味。

康明宇连忙站起来把衣服脱掉,“喏,给你。”

汤恩看着衣服却没有接,轻蔑的别开头,“我可没有穿别人穿过的衣服的习惯。”

康明宇这下可犯愁了,啥意思?生气了?我怎么了?

他试探的又抱回自己怀中,“我洗洗再给你?”

对方不答。

“那…你送给我了?”

还是不答。

“那算了。”他随手把衣服扔在椅子上扬长而去。

每个人的忍耐都是有限度的,他的尊严永远不可能成为爱的牺牲品,如果一份爱情需要以头抢地、卑躬屈膝的来换取,康明宇认为,我做不到。

走到舞台侧面,他开始回想细节:今天的汤恩有点莫名其妙,像吃了闷弹,不声不响,却挺有杀伤力。

他低头看着自己,难道真是这衣服有什么特别的意义?那直说不就好了,无理取闹个什么劲。

自己也有错,突然就爆发洪荒之力了,肯定是因为lime跟他说的那些话,感觉身体被掏空。-_-#

是不是有种恋爱的感觉,开始有矛盾,开始试探对方的心灵深处。回味起来,康明宇觉得自己刚才帅爆了!他早晚要让汤恩明白,没有什么东西的意义能比他眼前这个爱他的人更重要。

汤恩僵硬的伸出手,捞起椅子上的衣服,离开温室的它变了味道,它被弓虽女干了,因为它不会是心甘情愿穿在除了“他”的人身上。

当康明宇生气的把它扔出去,它被弓虽女干还被无情的丢弃。康明宇的爱像一个刑事案件的案发现场一样惨不忍睹。

康明宇离开的位置仍在他瞳孔中,他甚至看到那个人背对着自己矗立,像一座石像。

把lime从警察局接回来,汤恩和lime第一次畅谈。以前两人总是话不投机,只有那一晚,他们用心跟彼此说话。

具体说了什么,汤恩已经不记得,只剩下lime的那句我没有号在十三区,我不是凌渡。

lime不是凌渡,他可以被从梦魇里解放出来了,而自己还在黑暗里寻觅,冷清、凄惨。

汤恩不知道,如果找到凌渡他的人生会有怎样的改变,像被施了法术的青蛙,只知道应该去找个公主吻下去,但猜不透这后来的后来。

表演结束时,热烈的掌声把所有人淹没,宋对苏文杰眨眼睛,苏文杰微笑颔首,两人越来越有默契了。

他们从康明宇身边撤离,康明宇拍着苏文杰的肩膀说:“你们俩这么暧昧,干脆在一起好了!”

小蘑菇抬腿一季佛山无影脚,“滚,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

“我就觉得这里比较凉快。”

lime从康明宇面前经过,看到他上身只剩下浅蓝色的复古立领的衬衫,外套已经被回,揶揄的说:“也只有你比较凉快了。”

康明宇足足用一分钟才明白自己被鄙视的真相。行吧,反正欺负我已经成为一种美德了。

没有演唱会,舞台附近几乎是空的,大家在舞池中跳舞或者躲到角落装酷。

苏文杰和宋靠在吧台边喝可乐,冒着气泡的液体有点像女巫的调试剂。

“你那个大学好吗?”苏文杰把杯子靠近嘴边遮住半边脸,仿佛这样就能把自己羞怯的隐藏起来。

“还行吧。就是各种音乐的大家庭,西洋乐、民族乐,有研究作曲的,有号称人肉节奏器的。古风、爵士、摇滚、古典,什么都有,喜欢说唱的,喜欢研究乐器演变的,每个人都有用不完的热情,对音乐,对人生。”

苏文杰望着手里的可乐,忽然有种俯瞰湖泊的感觉,像大鹏在天上徜徉,又化身为鲲扎进水里驰骋。他向往这样的生活。

朦胧的夜色下,树叶轻微的摇晃,无月的夜空是一件素衣,缺少宝石的点缀,沉闷的令人难受。

康明宇在靠近舞池的地方喝酒,来往的脚步也能成为思考的依据。比如,有人穿皮鞋,有人穿帆布鞋,年轻的男孩穿紧身裤却不穿袜子,而像汤恩这种人简直不该出现在这里。

他看到汤恩坐在对面桌上,桌上摆着许多颜色、形状各异的瓶子,他的黑色外套和白色外套交缠搭在椅背,身上的白色衬衣让画面看起来就像怪物的化学实验室。

“我注意你很久了。”一名男子在汤恩身旁坐下,一只手不老实的摸向他的大腿,“你看起来不像找乐子的,怎么,要长处吗?”

在康明宇看来,那就是一只红头发公鸡。

哼,哗众取宠的家伙,你找错对象了!

“嘿,他有主了,麻烦你换个地方演讲。”康明宇暴戾地将汤恩拉进自己怀里,捏住汤恩手腕的五指几乎要把他的手捏断。

汤恩这家伙今天没带脑袋出门吗?明知道自己情商低还敢明目张胆的钓凯子。

他一边腹诽一边折磨汤恩的手腕,无需避讳自己吃醋的事实。

那人扯出一脸轻蔑的笑,眼神好像在说,“老子不稀罕”,康明宇很想给他一拳让他稀罕稀罕,可他转身就走了。

汤恩靠在他怀里,手腕上的酸痛令人无法忍受,但他没有挣扎。

他的头靠在康明宇肩膀上,嗅出他皮肤上的奶香味,应该是某种沐浴露的效果。

“不疼?”康明宇把汤恩的手轻轻放在自己手心里,手腕处已是红了一片。汤恩却不动声色,好似被捏的是别人。

见他不太对劲,康明宇推他坐下,拿椅背上的衣服盖在他身上。酒吧的冷气让汤恩浑身冰凉,有衣服却不穿,脑子想什么去了!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