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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门。

“秋芦,你能教我怎么打水吗?”河里的水有点脏,条件允许的话,白春笙还是希望能烧点热水在家里洗澡的。

“等等。”商秋芦关上门,并没有让他进去,过了一会打开门,却是换了一身干活的半旧衣衫,接过那卷麻绳,默默地走到前面,走的时候还不忘把门给关上。

白春笙忍着笑跟在他后面。

如果是在现代的话,商秋芦这样的大概就是资深宅男了,对于宅们来说,自己的小窝就是绝对领地,任何陌生人进去都会引发他们的不适,出门一定要换衣服,因为回到家换上家居服才是让他们感到最轻松自在的。这样的强迫症,对于每个宅缩来说都是必然的!白春笙以前还认识一个骨灰级宅缩,丫的连不同的天气都要穿不同材质的家居服,那家伙拒绝结婚,理由就是结了婚就要跟人共享衣柜,而那个未知的人很有可能把他的衣柜搞得一团糟……

“你笑什么?”发现身后传出强忍的笑意,商秋芦转过身奇怪地看着白春笙。

“啊?哈哈~我在笑我们的影子,你看地上,咱们这样一前一后的走,影子像不像一个长得特别高的巨人?”白春笙指着地上的影子解释道。

想到这个梗也是受到那位死宅基友的启发,那位基友情商跌破平均值,有一次他妈给他约了一个姑娘出去相亲,吃饭的时候还好好的,结果出门的时候,那二货突然指着姑娘在地上影子哈哈大笑,一边笑还一边喘着气解释道:“哈哈哈~你、你看!你的影子……好像一只狗!一只单身狗哈哈哈~”

那姑娘当天带着一顶卡通小狗的帽子,路灯一照,地上的影子可不就是一条狗的样子?

相亲自然是没了下文。

听到白春笙无聊的解释,商秋芦嘴角抽搐了两下,决定对这只河蚌妖的观察可以适当放松一下了,这么无聊的妖,怎么可能会对主人造成什么危害?

“你看,这样,先把水桶放下去,注意不要一直放到水面,木桶的底部距离水面约莫有三个水桶那么高,然后,快速松开麻绳,让水桶坠落下去,听到木桶底部撞击水面的声音,手腕这么转一下,木桶自然就斜下去,可以打到水了,你试试。”

白春笙起笑容,走过去按照商秋芦说的法子试了两次,果然成功打上来半桶水。

“成了!”白春笙高兴地看着清洌洌倒映着月光的井水。

“我帮你把水缸打满吧,自己喝的话,最好提前打好放在水缸里,让脏东西沉下去,上面的水就能喝了。”商秋芦快速放下另外一只木桶,打了半桶水上来。

俩人配合着,很快就把家里的水缸给装满了。

“谢谢!”白春笙擦了擦额头的汗水,感激地看着商秋芦。

商秋芦其实不大,看起来最多十五岁上下,但是却比他能干得多,几乎没有他不懂的,白春笙不知道他为什么没有家人,为什么一个人住在这里,这是商秋芦的隐私,如果商秋芦不告诉他的话,他是不会主动去打听的,不过,这并不妨碍他对商秋芦的好感,这样的年纪就这么能干,还乐于助人,可比他十五岁的时候懂事多了。

“无妨,包子很好吃。”商秋芦顿了顿,干巴巴地回了一句。

说完他就后悔了,这么说就好像他想找白春笙讨要菜肉包子吃一样。

果然!

听到商秋芦这么说,白春笙立刻高兴地表示

“那我明天早上多热几个包子给你送去!”

商秋芦:“……”

第8章

商秋芦没有拒绝白春笙的好意,于是,白春笙决定,干脆明天把剩下的包子全都热一下,也给周婶婶和谢篁他们送两个去。

忙了一天,泡了一个美美的热水澡,白春笙差点在大木桶里睡着,迷迷糊糊地从木桶里爬出来,用干布随便擦了擦身子,头发都来不及绞干,便一头扎到新铺的大床上,沉沉地睡了过去。

脚丫子还露在外面呢。

昏黄的油灯下,一个瘦削的身影,悄无声息地从屋顶上飘落,黑衣黑巾的少年,一双藏在厚厚刘海下的眼睛,定定地看了大床上睡得毫无形象的男子,无奈地叹息一声,走过去,将露在外面的脚丫子塞回了被窝里。

第二天起床的时候,白春笙简直觉得浑身的骨头都在抗议了,随便动一下都能听到关节在卡拉卡拉响。

“真是少爷的身子打工的命哟~劳资要回家!回家!!!”白春笙无力地捶了捶床板,拳头顿时红了一片,尼玛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实木大床”?果然很硬啊~

他都有点怀念上辈子的冒牌实木床了,人家真是复合板做出来的啊,捶上去一点也不疼的!

然而,再想家,日子也还是要过下去的,在没有想到回家的法子之前,他还是先把煮饭的锅灶给搞定吧。

生无可恋地爬起来,没有热水,只好从水缸里舀了点凉水洗了洗脸,这才想起来他忘记买牙膏牙刷了……等等!这里有牙膏牙刷吗?

麻木地用冰凉的水漱了漱口,白春笙穿好衣服,打开门,院子里已经“炊烟渺渺”了。这种类似群租房的四合院是没有厨房的,谁家想自己开火,唯一的办法就是在院子里屋檐下面挡雨的地方自己搭个灶台,院子里其他两个单身汉从不开火,倒是周婶婶和曾姑娘都是垒了灶台自己生火做饭的,这样吃得饱,而且也比买着吃便宜些。

“春笙起来啦?白薯粥马上就好,我做了些咸菜馒头,你饿了的话先垫垫肚子?”周婶婶招呼道。

咸菜馒头?白春笙眼前一亮,他只吃过咸菜包子,咸菜馒头还真没吃过呢。

不过,等拿到手里之后,白春笙才有些失望地发现,原来所谓的咸菜馒头,其实就是在馒头里包了一些咸菜,不过周婶婶手巧,在一个馒头里面加了两层咸菜,这样确保每吃一口都能吃到咸菜,比单吃馒头口感好得多。

然而还是和前世白春笙经常吃的那家咸菜包子没法比。

白春笙前世没有别的爱好,最大的爱好就是吃,可以说,他所在的那个城市,就没有他没吃过的美食。他最爱吃的就是老钢铁厂巷子里那家做的包子,不管是菜肉的还是咸菜的还是豆腐馅儿的,吃着比外面早餐车上卖的好吃多了。

那家是个老店,用料实在,就说咸菜包子吧,都是提前一天,把腌好的雪菜先切好泡在水里,泡掉多余的咸味,然后捞出来挤掉水分,加入秘制的调料和一些猪油、菜籽油、豆腐干等炒熟,搅拌均匀,冷却后才能拿来包包子。蒸出来的包子,外面都沁出来一层油皮。一口咬下去,满嘴都是酸菜炒熟后的鲜香味,连豆腐干都吸饱了肥美的汤汁,味道简直是一绝!

吞了吞口水,白春笙决定今天要是有空就再去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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