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75(1 / 1)

加入书签

时陪伴巫采。曾经两人遵守西山洞的习俗,因个自身份在外人面前得疏远,但离开西山洞后,两人总相伴在一起,相互照顾。

灰鸦来到落日谷后,身体彻底康复,他常护送采集队伍。迁徒路上,受伤的他,得到朵朵的照顾,简直幸福得不行,后来两人果然在一起了。

天近黄昏,夜辰单独一人坐在洞口,他见狩猎的队伍回来,立即起身,迎了上去。雍易执着朱矛走在队伍前头,肩上还扛着一头野猪,他的身后是长脚亦和羽环虎等人。

猎人们总能猎到猎物,虽然时常要走很远的路。

夜晚,一大群人聚集在火坑边进餐,落日林人将庞大洞厅充斥,他们是个人口众多的族群。有不少孩子,也有几个女人有身孕,在冬日或者明年会生产,日后将有更多张口。

莫蒙的妻子也怀孕了,她常跟在阿桑身边,照顾小孩,或者烹饪食物,不必出去采集。她有个死在虎王岩的丈夫,落日林人很感激莫蒙,由此也特别善待她,她的食物不曾匮乏过。

快到秋日时,巫采和朱矛崖等人,开始商议继续南下的事,雍易和夜辰认为可以先派支小队去前方打探,找寻到长弓族人的居住地,并且在大河之畔觅得一处适合部族聚集的地方。

探路小队最终决定由夜辰和黑獾带队,队中有羽环虎、狗牙、黄鱼,总计五人。迷茫的前路,夜辰的预知能力,能让同伴们躲避灾难,而黑獾在野外的勘察能力无人能及。

要是换做以前的雍易,大概会闹着要跟随,他不要和夜辰分离,但这次夜辰的出行,他却是同意的。有些事总得有人去做,夜辰外出探路,他则是留守部族,他们承担着各自的职责。

出发前夜,夜辰和雍易待在山顶,坐于火堆旁,他们头顶是璀璨的星光,静静相伴,没有任何族人会上来打扰他们。

夜深人静,山顶呼啸的风声盖过了虫鸣声,还有沉沉的喘息声,虎皮下的两人未着片缕,如胶似漆相缠。夜辰抓住雍易的绷紧的手臂,透过他的肩膀,看着天上的星辰,他的意识似被吹散的沙尘。

汗水涔涔的两人,将对方勒进怀里,直到夜风吹走了他们额上的汗水,带来几分凉意和清明。夜辰从雍易的身下爬起,他背火坐着,任由月光倾洒在他身上,他垫在地面的皮子拧成了一团,仿佛在倾诉这两人适才何等的激情。

雍易跟着起身,他从背后将夜辰抱住,如以往那般将下巴支在对方身上,这是他的一个习惯,他从不遮掩他对夜辰的迷恋。夜辰垂眸,抬手去摸雍易的脸,两人耳鬓厮磨,嘴角轻轻蹭碰,感受着对方的气息。

“山上的树木落光叶子时,我们会回来。”夜辰呢喃。

雍易拉来虎皮,将夜辰裹住,山风快速吹干了他们身上的汗水,带来寒意。

“要好好回来。”雍易搂住夜辰的腰身,这一路会有野兽,甚至有敌对部族,“你要是不回来,我会去找你。”

夜辰笑了,回道:“我会回来。”

经过了蓝脸人带来的劫难后,眼前的任何困难,都已不算是困难。

“我们到了南方,会有自己的房屋,住在地面上,种着谷物,养着猪牛和狗。”夜辰描述他对南方生活的想象,有些他听来的,有些他“见到”了。

雍易啄着夜辰脖子,哑笑:“夜里也不用到山顶上。”

来落日林后,他们想找个亲热的地方,得去潮湿的洞穴深处、草丛、山顶。南方的人住在地面上,有自己的房子,雍易也有耳闻。

夜辰嘴角带笑,他仰望夜空,虽然山顶风大,可是他觉得夜色很美,不知从何时起,他再不惧怕黑夜,不惧怕夜幕降临的黑林子。

也许是从这人将他带回西山洞那天起,他不再孤独,他有属于自己的伙伴和族人。

“易,我和你会一直到老,我‘见到’了。”夜辰预见了未来的情景,那是很美好的情景,有他和雍易,大家也都在,过着安乐的日子。

火光下夜辰的笑容特别美,雍易凑过去亲夜辰,拉着他的手,顺势将他压倒在地,夜辰搂住雍易脖子,很主动。这段日子,他们路途劳累,且身上有伤,几乎没怎么亲昵过,真正舒心不过是这几日的事情,眼下又将分离,趁着这夜,好好缠绵。

天蒙蒙亮,黑獾上山顶喊夜辰,他将身子背对两人。

熄灭的火堆旁,雍易正光着上身,在帮夜辰绑腰带,神色淡定。想也知道,他们昨夜发生了什么好事。

清早,雍易和朱矛向率领部族的猎人,将探路小队送出落日谷,送至曲溪,目送他们划船沿水而下。他们的身影,缓缓消失于茂密的树林中。

落日林之外,还是森林,而在森林之外,有河流湖泊,有大山,探路小队要一直往南走,直到他们见到一块平原,见到奔流声如雷的大河。

日子过得很快,树叶在雍易的留意下变黄,掉落,已是秋高气爽的天,落日谷到处是飞舞的枯叶。落日林人已经对所居的谷底探索得十分清楚,探索在他们捕猎和采集时进行。人们发现这里没有大型的猎物,甚至渐渐连野兽都少,野兽遇着团结的落日林猎人,只能沦为食物。

深秋到了,林地里的落叶树,掉得一片叶子也不剩,早晚也能感受到寒风的凌冽。雍易有时会到这曲溪的水畔来,在这里驻足,眺望。淙淙流淌的曲溪在深林里如蛇般蜿蜒,流向遥远的远方。

水畔的草木枯黄,让人倍感深秋的荒寂,秋风吹过,卷起地上的枯叶草絮,萧萧作响。采集的女人们,偶尔会提着篮子,驻足张望,那位执朱矛的英俊勇士,伫立在木桥旁,望向南方。

他在等他的所爱之人。

对于雍易的痴情,长脚亦偶尔会揶揄他,说他比阿柳还思念狗牙。

一日早上,雍易狩猎路过曲溪,在溪对岸那处开满兰花的草坡上,他见到了一头高大的火角鹿。晨光下,它雄壮的鹿角莹光,身体健美而流畅。哪怕它改变了模样,再不似逃出火海时的狼狈和羸弱,雍易还是一眼认出,这就是相识的那头火角鹿。

雍易内心感到一阵喜悦,他莫名觉得这是种征兆,是夜辰即将回来的征兆。

火角鹿的身影忽然出现,很快又消逝,它是有灵性之物,它自在而恣意,像山林的风般,来无影去无踪。

这日的午后,在曲溪采集的一位孩子气喘吁吁奔回山洞,他是毛虫,他边跑边大叫:“他们回来啦!他们回来啦!”

雍易和族人一起赶往曲溪,那时是黄昏,他们在半道上,遇见了披着晚霞归来的五位远行族人。他们穿着轻巧的衣物那材质显然不是兽皮,脚踩皮革缝制的鞋子,每人身上都携带着新奇的物品,他们笑容满面。

在五人之中,那个用红羽装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