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八章 一路向南(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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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秦风来说,这趟公费旅游除了有些生命危险之外,其他还是不错的。

毕竟重生一年多的时间,他始终就在大兴城附近这一亩三分地转悠,根本没来得及好好看看这个世界。

不过在出发几日之后,秦风后悔了。

因为歌词里都是骗人的,外面的世界一点都不精彩。

除了仿佛宝石一般蔚蓝的苍穹残存着几分美感之外,天地间的景色根本没有太多的区别,刚刚抽出嫩芽的树木,郁郁葱葱的田地,如果说刚刚出城的秦风还对这些景色充满着新鲜感的话,如今的他早已对这千篇一律的景色充满了厌烦。

官道旁的村庄还是土坯茅草房构建成群,炊烟少得可怜,面黄肌瘦的贫穷百姓伛偻着身身躯,蜷缩在很远的地方看着秦风这出使的队伍,眼中甚至没有艳羡和希冀,唯有永恒的麻木。

离大兴城越远,这种情况就愈发严重,秦风的心情不好,与其说是景色不如他意,倒不如说这些连庄户都当不上的百姓深深地刺痛了他的心。

百姓要的只是一口饱饭,真的有那么难吗?

一开始,秦风还会把干粮拿出来接济百姓,可随着时间的增长,他放弃了这种行为。

不是因为看得太多而变得麻木,而是他管得了一个、十个,管不了千个、万个,管得了他们今天,却管不了明天。

他想要的是治本,而不是治标,所以,推出一种高产的作物已经迫在眉睫了。

使者队伍自大兴城始,经弘农、襄城等郡,一路缓缓向东南而去。考虑到食宿的问题,县城以下的驿站根本供应不起他们人吃马嚼,所以每日走的路程并不是很长。

不过这段路程走下来,秦风倒也不是一无所获。

而最大的收获绝对不是百姓们过得有多困苦,这事他早就知道,只是这次看得更加直观而已。

他最大的收获是,战马之精贵,竟然远胜士卒。

或许是承接鲜卑王朝的缘故,大隋的骑兵很多,养马更是一种风尚。不过在从前的秦风看来,马这东西就和后世的车一样,代步工具而已,需要的时候拿出来骑骑,不需要的时候放在马厩里喂点草,最多再喂点精料便是。

可如今,他却发现不仅如此。

他亲眼目睹那一百骁骑卫,包括统率杨义臣在内,休息吃饭之前绝对不会去干别的事,而是伺候他们的战马。

刷毛,整理马鞍,查看马匹是否有什么伤处,然后用贴身携带的布槽装黑豆等精料喂马。

要知道那可是布帛做的马槽!

甚至很多人连自己里衣都是粗麻做的,但这个马槽,却没有一个人吝啬。

等马吃饱之后,事还不算完,还得给马喂水。这个水可不是把马牵到河边,让它自己喝就完了。

水不说烧开,但不能凉,要是冬天的话,更不允许有冰碴,必须要温和。

这么一整套下来,没耐心的人能被烦的不行。更重要的是,这不是偶尔的行为,而是每天的必备功课。

后来秦风打听过,既然大隋马多的话,为啥还这么精贵?

答案嘛...有点残酷,大隋的马是不少,但那基本是鲜卑人留下的底子,如今的大隋,只有关陇、河西、河东、辽西诸郡产马。而这其中,河东、辽西的马耐力佳,但个子矮,用来拉货没得说,用来当战马却不太合适。

也就是说,整个大隋只有关陇、河西才产上等战马,能不精贵吗?

秦风琢磨着自己是个理论大师,但杨义臣这货看着应该参与过不少战争,本着虚心求教的心思,秦风询问了不少关于军事上的东西。

然后...

三观碎了一点啊!

秦风真的觉得自己之前的认知有些丢人,原来打仗不是骑着马,拿着刀,穿着甲胄,然后上战场开干就是了的活。

原来大战之前还要征发兵役。

正经的士卒用到的装备很复杂,而且一路上要消耗的粮草也不是一个小数目。让这些将士抗着这些东西赶到战场,别说打仗,没把他们自己累死就是好事。

于是乎,兵役,也就是民夫,就是干这个事的。一个步卒少说要配一个民夫,一个骑兵则至少需要三人。

也就是说,别看古时打仗动辄几十万几十万大军,水分可大了去了,少说一半以上都是民夫。

而另一件最颠覆秦风看法的东西则是甲胄。

在秦风原本的印象之中,甲胄这东西应该是每一个士卒必备的,而上一世的电影和电视剧同样也都说明了这一点。

可用杨义臣的话来说,那玩意就是装点门面的货色。

不是说甲胄没用,这东西能从夏商一直到清朝,数千年始终存在,足以证明这东西绝对是有用的,而且穿戴甲胄绝对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伤亡。

可甲胄这东西实在太精贵,别说士卒,大隋如今勉强能做到旅帅每人一件,再往下的队正有没有,那就要看你所属的大军究竟受不受到重视了。

这年头的技术不足,矿藏开采很困难,而想要打造一副铠甲,需要消耗的铁料实在太多了,这事很奢侈。

别的不说,打造一副铠甲的铁料足够铸成十几二十个枪头,只要安上根木杆就是杀人利器,为什么要打造铠甲?

而且,这年头铜同样也少,在铜不够的时候,铁也是会被拿来造钱的。这东西打造铠甲,那概念基本就和后世用白银、黄金打造枪炮一样,谁家能这么奢侈?

所以,除去冲锋陷阵的将士、戍卫大兴的十二卫、大将的私兵亲卫之外,大隋其他的将士少有盔甲,有也是最为低等的皮甲。用牛皮、羊皮之类的制成,最多在要害的地方在缝制一点铁皮,防护作用...聊胜于无。

当然,也不是说大隋的普通将士就一辈子都得不到铠甲了,有一种情况例外。

送死的时候!

什么时候战况恶劣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或者是需要敢死队打破僵局的时候,上面就会给这些基本上必死的将士发一身铠甲,让他们荣耀的离去,一种悲哀到极点的体面。

老实说,秦风之前还没这种感觉,毕竟他麾下那一千余人虽说也没有铠甲,但他以为那是因为还没有训练成型,等到训练完毕才会配备。

可如今看来,这一千余人应该是属于杨广的私兵,兵部能够调给他一百工匠,而且没有计较他大闹兵部的事,绝对可以说是网开一面,宽宏大量了,毕竟这确实不是人家兵部份内的事。

秦风的问题很多,杨义臣没有架子之余,也颇为健谈,两个人倒是乐在其中。

不过使者队伍中的另一个头领就不是那么好说话了。

当然,不是说罗元这个太监不待见秦风,而是人家年纪大了,走路都颤颤巍巍的,你好意思拉着人家说什么?

在为数不多的攀谈之中,秦风倒也不是毫无收获,至少他明白了一个十分简单的道理。

原来这年头,太监也是不能乱叫的。

黄门、公公、宦官、阉人、老公,这些都是宫里内侍的别称,但绝对不能统称为太监。

因为太监是宦官中的官名,整个大隋也只有寥寥几个,没有任命绝对不能随意称呼。

否则...皇帝或许不会说什么,但那些失去了男人最重要零件的家伙,敏感的心眼儿绝对比针尖还小。人家本来就为数不多,值得称道的地方,还被你给剥夺了,放到和那些小宦官一样的位置,谁能乐意?

轻的,你叫太监的那个小宦官可能会被干掉,重的,保不准在皇帝面前给你上上眼药。

别看杨坚压制太监压制的很厉害,但同样一句话,人家改个语气,甚至改个断句就能延伸出很多不一样的意思,你受得住人家的惦记吗?

罗元毫无疑问是有被称为太监资格的,作为掌案太监,罗元绝对是太监中最巅峰的那么几个之一。

顾名思义,掌案太监的职责是管理皇帝的龙案,上面的奏折、御笔之类的东西,都在人家的职责范围之内。虽说比不上内侍总管那么牛叉,但至少能在皇帝面前自称为臣,而不是自称奴婢了。

就在这种总体颇为融洽的气氛之中,使者队伍经过半个月的长途跋涉,抵达江北要郡庐江郡治合肥城。

庐江郡基本就是秦风在大隋境内的最后一程,只要渡过大江,那他们这一行也就正式进入了南陈的境内。

不过在前往南陈之前,秦风还打算去见一个人。这段时候他一直在考虑一个计划,如果能有此人配合的话,那当世甘罗的名声也未尝不能巴望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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