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八章 独特的‘审美’(1 / 1)

加入书签

清凉的夜风轻轻拂过脸庞,让疲于奔命大半天的元威渐渐有了一丝睡意。

“什么人?”

随着夜风传来的一声轻响惊醒了元威,只见他失去一臂的身躯宛如弹簧一般弹射而起,反手抽出腰间长刀,望着四周沉沉的夜幕大喝道:“哪位在此等着元某,还请现身一见。”

四野静悄悄的,只有野风吹动树叶发出沙沙的轻响。

几名士卒面面相觑,等了半晌却没有任何动静,一名士卒便忍不住开口道:“将军,会不会是听错了,这荒郊野外…”

“丢人!”

没等士卒把话说完,寂静的夜幕中便传来一阵喝骂。

“回去以后都滚到山里去,七日不准出来,以后若是再出现这等情况,那某跟少爷说,把你们全部扔进山里当野人!”

随着话音落下,几个黑影开始向这边缓缓逼近。

“将军,他就是那个秦天!”

等火把昏黄的光亮将几个黑影显现出来的时候,一名士卒突然指着黑影中领头的家伙惊慌失措地大叫起来。

元威心中一沉,脸色颇为难看道:“江阳伯这是非要赶尽杀绝不可吗?”

“你算计我家老爷的时候怎么没想着手下留情?”

秦天大手一挥,几柄连弩顿时瞄准了元威几人,秦天这才继续道:“元将军跑得实在太快了,害我差一点就跟丢,还好…”

还好什么,秦天没说,元威的心中却是一片冰冷。

“秦风就不怕王爷震怒,上书弹劾他吗?”

元威确实慌了,既然秦天早就发现了他们,并且始终跟在他们的身后跑出这么远而没动手,那就只有一种可能。

秦风打算让他们这群人神不知,鬼不觉地消失在这个世界上,就如同从来没有存在过元威这个人一般。

秦天微微一笑,在火光照耀下露出他洁白的牙齿,看起来不像是个准备夺人性命的杀手,反倒像有些腼腆的邻家少年。

“我家老爷说了,元将军好歹也是洛阳元家子,若是留着大兴城的话,纵然被抓,有令兄求情只怕也死不了。”

“如今却是正好,我家老爷还说了,要给元将军选个好地方下葬,此处青山环绕,绿树成荫,将军以为如何?”

短小的弩箭在火光照耀下散发出冷厉的寒芒,元威的心中满是懊悔。

他本以为秦风愚蠢,让自己险中逃生,可他万万没有想到,秦风竟然连这都已经算计到了,而目的…就是要置自己于死地!

秦天说的没错,如果他留在大兴城,有滕王的面子在,有洛阳元氏的身份在,有他兄长求情,他很可能根本不会死,可现在…

“不…我投降…”

元威不想死,而求饶已经成了如今他所能想到唯一的办法。

秦风大病未愈,所以得到了光明正大赖床的借口。

大兴城的深秋天气正好,让人懒洋洋的不想下床,唯一让秦风遗憾的就是这年头没有棉被,其他被褥总是感觉差了一些什么,并不是那么舒服。

“老爷,外面有个叫瓦片还是砖头的胡虏求见。”

“不见!”

没好气的喊了一句,秦风翻个身,准备继续做他的春秋大梦。

没用了一刻钟的时间,婉儿大大咧咧地跑进来,见秦风赤裸着上身,下面穿着一条贴身的短裤,还鼓出一块,顿时羞红脸道:“少爷,有个叫霍知的内侍找您呢。”

霍知?

婉儿不说秦风还不觉得,这么一说他倒是想起来了,上次他带病去压制那些将士的时候,怎么没见到这货?

这老小子不会是见情况不妙就先溜了吧?

想到这,秦风没好气道:“让他等着。”

等秦风洗漱完毕,吃过早饭之后,才慢慢悠悠来到了大堂。

霍知看着比在南方的时候白了不少,也胖了不少,不过此时他的脸上满是焦急之色,正在大堂里不住地转圈圈。

“我的江阳伯啊,你可算是来了。”

见到秦风,霍知宛如见到救星一般,连忙开口道:“快跟咱家去一趟营里吧,否则真要闹翻天了!”

秦风一愣,只感觉不应该啊。

杨坚已经犯了一次错误,没道理会犯第二次,那些将士还有什么可闹的,难不成还真有人想造反不成?

“新的校尉是谁?他没管吗?”

“哪有什么新校尉。”霍知一脸焦急道:“这段时间都是咱家在看着呢!”

“你?”

秦风一脸无奈道:“那群家伙就是一群杀胚,你去管不是在胡闹吗?”

这倒不是秦风看不起霍知,而是对那群在南陈杀红眼的家伙来说,一个没有任何功勋的太监确实无法对他们形成任何威慑,更别说听从他的命令了。

“谁说不是呢?”

霍知一脸委屈道:“江阳伯,平日操练倒是有副校尉看着,不用咱家操心,可只是那些日常咱家也真的看不住啊!”

秦风也有点纳闷,按理来说,上次他收拾了翁尉,兵部应该给杨坚上书,重新派一个校尉来才是,怎么这么长时间都没有动静?

“他们能闹什么,不过是些精力过甚的家伙罢了。”

要说晋王侍从军会造反,秦风绝对不信,而且霍知身上也没有受伤的痕迹,所以秦风的表情还算轻松。

否则那千余号人真想干什么的话,上次翁尉带来的那三千人还真不够看,也就几轮连弩的事罢了。

“我也没办法。”

秦风双手一摊,一脸正色道:“老霍,咱实话跟你说了吧,这事我要是再伸手那就是犯忌讳,咱们好歹是从南陈一起杀出来的,你不能把我往火坑里推吧?”

“这事你还是赶紧找找兵部的人,让他们尽快安排一个校尉过来才是正经。”

霍知当年也是经历过宫中争斗的,所以清楚秦风绝对不是在敷衍他,但还是嘟囔道:“咱家当年可是被陛下亲口夸赞过的…”

“那就赶紧去。”秦风伸手拍了拍霍知的肩膀,一脸担忧道:“那群精力旺盛的家伙倒是无需担心他们会造反,可如果就这么下去,我怕他们连大营都给拆喽,眼看着天气越来越凉了,总不能让大家伙天为被,地为床吧?”

霍知觉得自己很倒霉,倒不是怕兵部敷衍他,而是就算兵部如实上奏了杨坚,有翁尉那个倒霉蛋的榜样在前,谁又来敢担任这个校尉?

就算勉强来了,在听到秦风上次带病压下暴乱那一幕以后,谁又敢说自己能够统御这千余骄兵悍将?

秦风不担心,那是因为这支军队的骨干还在,只要按照以前的方法操练,这千余人的战斗力就绝对不会差。

而杨坚大概对这支军队的心情比较复杂,所以哪怕在南陈立了大功,也显示出这么操练的可行性,但依旧没有扩编的迹象。

最重要的是,掌管这支军队的人选同样是个问题。

秦风的威望足够,能力也很强,更不怕那群骄兵悍将不服,唯一的问题是,大隋的爵位虽然不值钱,但用堂堂一位伯爷来当校尉,统率千余将士,传出去还不够让人笑掉大牙的。

可用别人的话,有秦风这个近乎完美的例子在前,能够做到萧规曹随的就是宿将。

问题是哪个宿将会愿意来当个小小的校尉?

普通将领或许连翁尉也不如,若是再引发一场动乱,杨坚的脸上不好看,大家都讨不了好。

据说那位翁尉已经在大兴城消失了,具体被杨坚扔到了哪无人知晓,让兵部上下颇为唏嘘的同时,对这支晋王侍从军的校尉更加发愁了。

“老爷,那个瓦片还没走。”

霍知前脚刚走,秦华后脚就怒气冲冲地跑进了大堂,没好气道:“老爷,那个瓦片还盯着咱们庄上的女子看,就是孙家的二妮,那厮盯得连眼珠子都不会转了,差点没掉出来!”

“二妮?”

听到这个名字,秦风的脸色顿时无比怪异,仿佛听到了什么天方夜谭一般。

“不能吧…”

其实不怪秦风的反应这么强烈,实在是…

孙家二妮的长相实在太过…眼睛小倒还罢了,嘴巴大也勉强能够接受,可那满脸红色的痘痘和黑色的痘印实在让人难以忍受,更别说她长得五大三粗,比一般的男子都要雄壮,活脱脱就是一个女张飞在世。

其实二妮在秦家庄有个外号,叫第一丑,虽说庄户们不会有什么坏心思,但二妮长得不好看却是事实,这也导致她将近三十岁了还没嫁人,堪称是秦家庄第一大龄剩女。

“胡虏就是胡虏!”

秦华一脸的不屑,在他看来,连美丑都分不清,和茹毛饮血的野人有什么区别?

秦风同样有些诧异这位西突厥使者独特的‘审美’,一脸感叹道:“人才难得啊!既然如此的话,那我就再见一见他,看他还有什么话好说。”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