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七章 我该怎么办(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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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问:“既然你们目标是那个天后,可到了后来咋又全跑去病房拍我砍人呢?你们怎么知道病房的状况?”

“不知道谁吼了一嗓子,3楼有人砍医生了,我们就全冲过去了啊。”

“咦,你不是娱记吗,这种社会新闻你也关注?”

小李叫道:“喂,人总有好奇心的吧?我过去看看不犯法吧?”

“说的也是,谢谢啊。”我挂了电话。

如我所料,果真没有什么天后产子!有人匿名爆料让许多媒体来现场的目的其实就是为了拍我砍人的丑态,彻底搞臭我!

我认为他们的目的绝不是让我坐牢,如果是想让我坐牢,应该是直接报警而不是通知媒体。

他们的目的就是搞臭我,使我不能再做心理医生!

后来可能是他们担心局势无法控制害怕我真杀人,但他们又不想惊动警方,因为警方一旦来了,便可能封锁现场,那么,媒体就无法拍到更多我的丑态了。

那么,最好的办法自然是通知既是我女友又是警察的悦儿。

他们有悦儿电话,说明已经偷偷的调查或跟踪我很久了。

我呆了呆,又拨通了那医生的电话:“喂,你好,我是砍伤你们的人。”

“你有什么事?”

从声音我听得出来,这个电话是那个健谈一些的魁梧医生的。

医生对我说话的口气冷若冰霜,完全不像跟悦儿对话那样谈笑风生,我也不以为意。

“想把误诊结果全部推给检查科?不可能吧?我睡的那间是病房,不是手术室,你见过医生在病房动刀子的?所以,这一切只是演戏,只是吓唬我,目的就是逼我动手砍你。然后外面的媒体会蜂涌进来,是吧?”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们当时在病房是做例行检查和准备工作,检查完毕后,就会推你到手术房手术。没有谁说要在病房给你动手术。”

“什么?你明明拿着那个什么电切镜在吓唬我好不好?”见他竟然不承认当时的事情,我勃然大怒。

“没有的事。没什么事的话,我挂了,再见。”

从这医生不承认的态度来看,我已经明白这医生和害我的人是一伙的。

可我没有办法证明我说的这些,因为那间病房没有摄像头。

事发当时只有我们三个人,媒体们只看到我砍人,并没看到和听到医生们之前对我说的话。

检查报告单没问题,确实是有一个叫崔冕的人有癌,更糟糕的是,是我自己没事跑进别人的病房睡觉。

这一切能赖谁?

我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一直没关灯,就这么盯着墙上挂钟发呆,床头有几份近期的晚报,是悦儿带来的。

我看了几眼,越看越睡不着。

报纸的显眼位置摆放的都是我执着刀凶神恶煞的照片,报纸一般不给人打马赛克。

标题当然是有多耸人听闻就多耸人听闻,什么相煎何太急,医生何苦为难医生;心灵工程师为何疏导不了自己邪恶的内心……

我知道我的饭碗肯定是被人砸了,我在这个城市,是无法再做心灵医生这一行了。

一夜无眠。

早上八点,头昏脑涨的我正想眯眼睡一会,周律师开门进来了。他一如既往的快人快语极有效率:“你的枪伤不要紧,没有伤到骨头,很快会出院,出院后要到看守所待一段时间,等候开庭。”

“律师,我要求申请取保候审!”我实在是不想再去看守所了。

“我帮你申请过了,不可以。”

“为什么?”

“你看看相关法律规定。第323页,第八行开始。”周律师递过一本厚厚的书。

那一页写的是,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是,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你意思是有关方面觉得我有社会危险性?”

“你说呢?”

“你看看,我有什么社会危险性?我是为自保才伤人,我会莫名其妙伤人吗?”我指着遍体鳞伤的自己,努力挤出一幅亲切的笑脸。

“有关部门和公众并不这么看,他们觉得你不适宜取保候审,担心是社会不安定因素。”

周律师又感叹道:“话说你砍谁不好,非砍医生?现在医患关系这么紧张,最近全国各地伤医事件频出,你已经引发了众怒。好几个医院数百名医生联名上书,要求法院重判你,媒体铺天盖地一面倒的谴责你,你说你怎么取保候审?”

我记得前阵有个新闻,某市的黑社会老大住院,嫌医院治疗的不好,无理取闹欺人太甚的令主治医生向他磕头赔罪。后来直接激怒了整个医院,所有医生护士闹起了大罢工,全部走上街头拉横幅游行,要求政府严惩那个黑社会分子。至这次大事件为,很多媒体觉得这敏感的医患关系极有新闻效应,于是导致伤医这种新闻事件越来越发酵,三天两头的有相关伤医的新闻散见于诸报端。

很多事情之所以影响越来越大越来越恶劣,跟媒体有着很大的关系。媒体就像是逐臭的苍蝇,他们极喜欢报道夺人眼球的负面新闻。其实媒体也无奈,因为读者们都喜欢负面报道,喜欢看别人的不幸。

媒体喜欢将个体事件归纳统筹总结出来,再添油加醋点,使公众看了新闻会误解为这样伤医的事件很多很多,于是导致医生们也越来越愤怒。

我真他妈倒霉,为什么偏偏砍的是最近舆论漩涡中心的医生呢?我无奈的对周律师道:“我有精神病啊,我记得精神病是不被看守所接收的啊。”

“这就是要命的地方了,你有精神病史,但现在已康复,所以这不能成为不被收押的理由。但精神病史这一点,又让有关方面觉得你有社会危险性,所以拒绝对你取保候审。”

精神病是杀手锏,可已经康复的精神病不仅不是杀手锏,还是污点。是别人无法用正常视角打量你的污点,就跟坐过牢一样的效果。

我长叹了一声,明白回天乏术了。

“周律师,故意伤害罪一般怎么判?”

“重大伤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那个医生手臂是轻伤,判决应该在三年以下。如果私下答应多赔偿,请求双方谅解,可能一般在一年左右就可以出来了。”

我的法律知识虽然比不上专业律师,可曾经的监狱生活多少让我比平常人了解的更多一些。我知道一般案件的审理流程大致是这样,公安立案,检察院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开庭审理。一套流程下去,差不多要小半年。

如果最后的判决是一年有期徒刑的话,在看守所等待开庭审判的半年也算在刑期之内,也就是说,我只要再坐半年就可以了。

如果我承认自己梦游,那么我可能脱罪,但看守所等候审判的半年是逃脱不了的。也就是说即便我无罪释放,代价仍是要蹲半年看守所。对犯人而言,看守所和监狱除了名字不同,其他也没什么区别;如果我不承认自己是梦游,抖出这一切可能是个阴谋,代价可能是多坐一段时间的牢,不过好处是说不定可以挖出设计害我的人。

两相权衡之下,我决定选择后者,我不能让害我的人置身事外一点责任不用负!我要跟他妈的同归于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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