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九章 以牙还牙(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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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被针扎感染艾滋几率不大,但一起吸毒传染的概率则要大的多。因为跟两人一起抽一根烟一样,按捺不住瘾头,以致时间短,快速的你一针我一针,血液还是新鲜的,只能活几分钟的艾滋病毒恰好就乘机进入对方身体。

期间我至少一个人偷偷去过春阳路七八次,我了解到那个戴眼镜的流浪汉习惯在下午开始吸毒。

吸毒的人一般比较懒散,可能上午在睡觉,也可能他直到下午才能弄到钱买毒品。

也就是说,只有下午,流浪汉针管里才可能有些许鲜血和病毒。

而杜臣和疯子的诊疗时间一直在上午,他们肯定是上午过去。所以,杜臣被针扎了是没关系的,绝对不会染上艾滋病。

因为艾滋病毒不可能在针管里活过一夜那么长时间,正常人的血都未必可能,何况本来就很少的吸毒者血液。

如果不吸毒,没有人会没事用针扎自己血管玩,何况吸毒者的血管本就难找。

所以我不信那个流浪汉会在没毒吸时没事扎自己血管。

杜臣没将我赶尽杀绝,主动撤诉,我也不会将他赶尽杀绝,我是一个恩怨分明的人抗战武侠最新章节。

他让我受了一年的罪,丢了工作,我差不多也会还他这些。

他对我做的事不算犯罪,我所做的,同样也算不上犯罪,至少是查不出的犯罪。

杜臣一般来诊所的时间是九点,我八点路过他诊所,应该没有被他看到我的可能。

当我走过他的诊所时,乘路人不备,我将淘宝淘来的假发套带上,是一个马尾长发发套。我对着路边汽车玻璃调整了一下,看起来跟杜臣的发型一模一样。

我来到春阳路,不费吹灰之力就找到那个蓬头垛面的流浪流。他正躺在树荫下呼呼大睡,旁边一个瓷盆,里面装着一些硬币,盆旁边是他对抗这残酷世界的唯一武器——针管。

这武器其实比枪支炮弹还管用,正是因为这个,城管警察才不敢驱逐他,路人才不敢欺负他。

我选择在上午来,自然也是减低我的感染风险,万一下午来我跑慢了被他用刚吸完毒里面还有新鲜血液的针扎了呢?

根据我多年心理医生经验,我明白让一个人发自肺腑的开心很难,让一个人生气则非常简单。

当我走进那个广场时,我就不停的暗示自己,我不是崔冕,我是一个叫杜臣的人,从走路到撩头发,一举一动都在模仿他。

我走路没什么特色,杜臣走路双臂甩动幅度大,肩膀一高一低,有点像电影里刘德华走路那般。

广场上横七竖八躺了四十来个流浪汉,有的醒了,不怀好意的用冷冷的目光打量着我这个衣着整洁的入侵者。

人和动物一样,都有个圈子,你想进他们那个圈子,你得跟他们一样,或者差不多。

狼能进得了羊的圈子么?

我明白这群人跟羊的心理一样,在自己的世界里对衣冠整洁的人有种天生的抵触排斥心理,就像羊见到狼那般憎恨。

不过当这群羊走入狼的圈子,在都市里向你低头乞讨时自然又会可怜巴巴起来。

可今天是我入侵他们的圈子,所以可怜巴巴的人必须是我。

所以只要一有谁和我眼光对视上的,我就匆忙往人盆里扔几块钱,给人赔着笑。我不想节外生枝,我的目标是那个眼神不好的长发流浪汉、瘾君子、艾滋患者。

其实我更想找一个没有艾滋病的用针扎杜臣,因为我要做的只是吓唬他,让他有恐艾症,不是真想他染上艾滋病。

但短时间内,实在找不出比那个长发流浪汉更合适的人选。

因为我有两个要求必须要达到,一是对方眼神不好,眼神太好的第二天不会把杜臣当我来报复;二是对方必须吸毒,且有针筒扎人的习惯。

这样的人,找遍广场,也真的只有那长发流浪汉一个。

我小心翼翼的踮着脚,穿过尸体一样胡乱躺着的人群,生怕踩到了谁今天我吃不了兜着走。

终于艰难的穿越了人潮,走到了长发流浪汉面前,他睡的还是跟死猪一样。

我回头四处打量,先谋划好逃跑的路线。

到时跑起来踩着谁就顾不上了。

尽管我现在因减肥而减的很虚弱,但这七八天的高强度锻炼不敢说身轻如燕,至少比往常不锻炼时要轻巧灵便的多火影之路之阴阳师的崛起全文阅读。

不管怎么样,我不信我跑不过一个奄奄一息的瘾君子加艾滋病患者。

我用脚重重的踢了踢长发流浪汉,他没什么反应,我弯脸拾起他的瓷盆,将盆用力的在地上敲了敲,哐铛哐铛响。

这下,长发流浪汉立马醒了,拨开乱发,机警的望着我:“你要干什么?”

我弯腰,长发零乱的散在脸上,要不然任他再近视,这么近距离仍是能看清我的脸。我二话不说,抓起盆里的一把钱,撒腿就狂奔。

长发流浪汉在后面追,大叫着:“抓住偷钱贼!”

我突然想笑,我这他妈干的都是什么事,跑来偷流浪汉的钱。

为什么警察追贼总是很难追到呢,绝不是贼跑的快,也不是警察无能。

而是跑的人可以任意改变路线,想怎么跑就怎么跑,是主动一方;追的人不知道跑的人要怎么跑,只能被动的跟在后面撵。

跑的人心里明白,我过会就左转,再过会右转,追的人得看到跑到的人变向,才能跟着变向。就是汽车跟在车流里转向也需要点时间,如此一来,自然是慢了半拍。

所以,不超过十秒,我就将流浪汉远远的抛在了后面。

我头也不回的跑,开始能听到流浪汉拖鞋的啪嗒啪嗒声,后来慢慢听不见了,看来他是放弃追我了。

早知道他穿的是拖鞋,我也不用跑这么快呀,弄的心脏都差点跳出胸腔,于是我就放慢了脚步,回头瞄了一眼。

流浪汉站在原地指着我骂骂咧咧。

我停了下来,将抢着的几个硬币往后扔去。

我只是想激怒他,让他仇恨我,我又不是真来抢他的钱。

我将发套随意扔到垃圾桶,扔掉领带,松开衬衫扣子,长出了一口气。

我直接去了宾馆,疯子和皮球洗漱完毕,正要出门,我看着皮球道:“假如杜臣要带疯子出门,你就不要跟去了,就留在诊所等。出门的话,可能在今天,也可能在明天。”

皮球长的圆滚滚的,又是爱穿恨天高的女人,我怕她到时跑不快,被流浪汉伤害了。

“为什么啊?”皮球问。

“按我的经验来看,杜臣这两天应该会对他采取洪崩疗法,实地适应训练,可能会去一个又脏又臭的流浪汉广场。曾有个女记者去那里采访,后来被他们轮奸至死,法不责众,不能把几十个流浪汉全抓了吧?最后也就不了了之了,那里就像法外之地似的,星海市人一般没事都不会去那里。”

皮球再怎么大侠风范,毕竟只是个女人。

就像古惑仔电影里,吴君如饰演的角色十三妹非常牛逼是波兰街老大。最后某件事触动心弦,流露出小女人情绪,旁边的一位老大就感叹,不管怎么样,她毕竟只是个女人。

女人再怎么牛逼,她终究是女人,总有一些地方是比不过男人的。

我这么一吓唬她,皮球面上虽没露怯,但言语间是立刻同意了。

我又对疯子道:“今天是计划最关键的一天了,那个地方流浪汉多,可能有什么危险,有意外你撒腿就跑,别多事管什么杜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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