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五章 红霞的叙述(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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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等红霞进了花园,也匆忙下楼跟上,左右张望一下无人后,也钻进了小花园。

花园里挂在树上的彩灯忽明忽暗,恰好遮掩住了她脸上岁月的痕迹。

当红霞素面朝天时,我突然感觉她很像年老色衰了的李丽珍。

上次夸她像张曼玉那是为哄她开心随口胡谄的。

李丽珍年轻时的婴儿肥倾国倾城,让人撸到飙血,现在则是落毛凤凰不如鸡,看到就让人伤心怀念青春。

“你干吗这么看着我?是不是我没化妆又老又丑?”

其实我是想着李丽珍的《蜜桃成熟时》、《不扣钮的女孩》等经典三级片入了神,不是盯着她看入了神。

并不是几部三级片这么简单,那象征着一个男孩整个躁动青春的回忆。

“不啊,其实你素颜比浓妆艳抹时好看的多。”我发自肺腑的道。

“给我一支烟!”

我递给她,并给她点上,她熟练的吐了几个烟圈,咳了几声:“呵,好久不抽不习惯了。”

熟女抽烟就是有种说不出的魅力感觉。

现在人常把女人划分为萝莉、御姐、软妹、女王等,我觉得她该是女王和软妹的结合体。

在无助的时候特别软,软的像一戳就碎的水豆腐,让你不忍对她说重话;但在她脱衣勾引你的时候又特别霸道、坚决,像个傲娇女王。

我不打扰她,让她在烟草刺激下静静回忆着不堪回首的往事。

“我现在好像没有选择了是吗?”她苦笑。

“然而我并不是在威胁你,我是在帮你。我不会利用你的秘密来要胁你什么。我不是长毛那样的流氓!”

“这些陈年往事我自己都快忘记了,万万没想到又要让我面对。”

我嘴里说的是:“逃避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嘛,积极应对,请相信我。”

我心里想的是,呵呵,矫情,说一下又不会死。

“这事太长太长了,该从何说起呢?”

“没事,我带了两盒烟!”我拍了拍上衣口袋里的两包硬中华。

“那得从我遇到曹国庆开始说起,有点长。而且很多事情很私密,但又不能省略不说。”大概是真的很私密,这种随便脱衣服的女人竟然脸上也会泛起少女才会有的羞涩的红晕,这是很罕见的情况。

她害羞可能是已经把自己代入到了少女时代。很多在少女时代会尖叫会害羞的事,到了中老年已经泰然自若根本不知脸红是什么感觉了,这就是岁月和习惯的力量。

在哄小孩一样哄了她半天之后,她才开始她冗长的叙述,叙述里有天真无瑕的少女视角、幸福美满的豪门人妻视角、还有最后腹黑的绝望主妇视角。

时间可以改变很多事情,很多事,重来一遍,你未必就会像当年那样去做。

同样的事,发生在不同的人身上,做法也不一样,可惜的是,那样的事发生在了她头上。

结果,她选择了那样的做法,那一个念头,害死了很多人。

很多时候,人只是犯下了一个错而已,而为了修补这个错误,又陆陆续续犯下更多更大的错误。

就像为圆一个谎言,你得说更多更多的谎言,所以你得有比听你说谎的人更好的记忆,因为谎言往往总是因为自己记忆力不够好而自己揭穿。

一个女人在十五年前做下的小小决定,在若干年后,竟然害死了心理学泰斗陈跃、小曹的养父养母、养父的亲兄弟、道士、小曹的弟弟、老曹的私生子共七个人。

我是命大,逃过数劫,不然我会和他们一样,死的莫名其妙,连谁害我死的我都不知道。

以下是红霞的自述。

那时我和长毛生活在一个三线小城里,过着柴米油盐租房度日的粗糙生活。

长毛在十五年前是个帅哥,他的梦想是当个原创歌手,那时我还年轻,有着所有年轻人都有的通病——天真。

我并不知道一个在农村红白喜事上只会吹几首曲子的唢呐手距离许巍、汪峰那样的原创歌手到底有多少距离。

我那时以为很近,所以我等他,等他吹到北京,吹到国际,吹到千千万万人的mp3里,手机里。

等到什么时候才绝望呢?

大约是有天在路上我偶遇闺蜜时为止。

那天,我穿着廉价的地摊裙子,素面朝天,和一个家庭妇女一样,在菜市场买菜。

我在穿衣搭配方面有着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再廉价平淡的衣服我都能将它们搭配的活色生香,路人侧目。

我觉得以我的容貌和气质,本不该出现在脏兮兮的菜市场,这里跟我的气质完全不搭。

但事实上,我每天都要出入这里,只因自己做饭比买快餐吃便宜的多。

我提着菜篮满载而归,回家路上竟然遇到了大学时的闺蜜。她正像没骨头似的依偎在一个有着蛤蟆一样肚子,潘长江一样身高的中年男人怀里。

她比那男人高,所以当她如小女人状低头依偎在那男人怀里时,其实很辛苦很别扭,但她脸上的表情却充满着幸福。

我看着他们上了奔驰车,闺蜜突然看到了我,在车里大叫:“红霞是你吗?”

我用菜篮遮住了脸,推着的自行车不小心倒在了地上:“不是我,你认错人了。”

从这一刻起,我才明白我的生活错了。

为什么我从毕业一直到今天都不快乐?原因就是没钱。为什么没钱?我找的男人不行。

才貌皆不如我的闺蜜可以有的东西,我为什么没有?为什么她可以提着驴牌包,穿着一身名牌,用着高档香水,坐着高档汽车,而我却要骑着自行车?

我满怀心事的回到出租房中,突然的下了一个重大的决定。

很多时候,你以为这种平淡的生活会一直过到死也不会有改变,但奇怪的是,一个人,一件小事,就能摧毁你的全部生活、理想、信念、三观。

长毛不在家,他接到一个大业务,一个农村土豪的娘死了,他要在那儿噼里啪啦吹拉弹唱忙活三天。

回到家,我收拾衣物,连夜就走了。我买了张到星海的车票,因为全国人都人知道,那里钱多,土豪多。

一到星海,我就换了手机,决心脱离以前的旧生活。

我来这儿的目的很明确,就是嫁个有钱人。哪怕这个有钱人胖、丑、矮、挫、病、老、残,我通通都不在意,只要你有钱,你就能拥有我的一切。

因为我实在是受够穷了,受够那些又粗又硬的地摊文胸、受够那些动不动就起毛球变大变肥的廉价内裤、受够那些把脚磨成血泡的便宜高跟鞋,受够买一根针都得小心翼翼算计着的日子。

我找到了一份售车小姐的工作,店不大,算不上4s店。那时汽车业方兴未艾,买车的人越来越多,能买车的自然是经济条件不错的。因为考虑到工作环境主要是和有钱男人接触,我才选择了这份工作。

老板是入赘女婿,继承了其岳父的产业,老丈人仍健在,是垂帘听政的太上皇,所以他很怕老婆。

上班最多不超过半个月,老板就原形毕露了,很好色很变态。他没事就爱拍我屁股,或者假装好心的摸我肩膀,咦,你这儿有根碎头发、有个灰尘、有个头皮屑,我帮你取掉,不然影响店里形象。

我直截了当的告诉老板,你要是想娶我,我马上就同意,如果只是玩玩就算,没门。

老板当然不会离婚,他离婚了就会一无所有,他的房子车子以及店里的营业执照,写着的都是老婆的名字。

但他也没有知难而退,还是依旧不折不挠的骚扰我,我刚到星海,还没完全了解这个城市和售车这个行业,只好暂时忍耐着。

一天,我的忍耐已经到达极限,我想出了个主意,决定报复他。但要等一个时机,这个时机,就是来例假的时候。

在来例假的第四天,我果断走进了一家内衣店,买了一条最淫荡最性感的黑色丁字裤。那是我人生第一条丁字裤,我至今仍清清楚楚的记得它的全貌——它前面是蕾丝全透明,后面是一条细到几乎可以忽略的细布条,小到穿在身上会看不见勒在屁股缝里的小布条。

别看就这么手绢一样大小的内裤,价格都快抵上我一条牛仔裤了,买的时候第一个月工资还没发下来,着实是有点心疼。

这是我第一次穿丁字裤,开始也和名模林志玲接受访谈时一样,不知道这玩意儿怎么穿,分不清前后,折腾好几次才算勉强穿上。

穿完站镜子前一看,自己脸都红了,这和没穿有什么分别?可为什么又觉得那么性感,那么好看?

感觉丁字裤紧紧的勒着下面,很是难受,露在外面的臀部很清凉,心里又有种莫名其妙的兴奋。

走在路上,很害怕风吹起薄薄的制服裙,春光乍泄。

穿了这个就没法垫卫生巾,好在我的例假快结束了,不会有很多血,倒也不担心。

今天一天老板就跟苍蝇一样,围着我转来转去,老喜欢往我身后跑。他还老是“不小心”在我面前掉笔掉打火机之类,然后又很“费力”的在地上摸索半天才能找到掉下的东西,最后找东西时眼睛还总是“不小心”的往上翻,不看地,就盯我裙下风光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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