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灿灿(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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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大早上莫宁就起了床,前一天他和白常山说了要同丽莎一起出去转,白常山很痛快的批准了。出了卧室后很意外的是白常山站在落地窗边,看见他来了拍了拍旁边的白色小兔子背包。

“小朋友,背好你的包。”他说。

“我不算了,能不能换一个”莫宁愁眉苦脸。

“你确定要换吗?这是赫利奥斯出差时候给你带的礼物,快递过来的。”见莫宁的脸色一瞬间变得惊喜,他笑了一声,说:“开玩笑的。”

“白先生!”

“不过这个包你确实要背着,里面放了些东西。”莫宁接过背包,发现里面确实放着“一些”东西:镭射枪,匕首,报警器,便携式光盾以及各种各样的防具。

“我不是会把孩子捞捞护在羽翼下的人,所以你要出去历练一下。”白常山拍了拍他的肩,“丽莎保护你也是可以的,不过我更希望你能在这次历练中自己面对一些危险。”

莫宁咽了咽口水:“我要做什么?”

“丽莎是隶属于辖区特殊处理部的,而她今天就要去处理一个,不,很多个希恩。”拍着他肩膀的手揉了揉他的头,很好的缓解了他僵硬的身体,“怎么脸色都变了,那么害怕?”

莫宁深呼吸了一口气:“有,有一点。”希恩要说他也见过很多次,最危险的一次也和那怪物几乎是脸对脸了。但这不代表他不紧张,尤其是他从被保护者突兀地变为保护者的时候。

“开玩笑的。虽然丽莎确实会去处理一些小东西,不过威胁性不大,别那么害怕——嗯,害怕也可以,毕竟是第一次出远门。”白常山宽慰般地在他手心放了一颗糖,“但你总要面对这么一天。”

莫宁低下头看着背包,本来轻松的心情忽然染上些阴霾。不过他觉得白常山说的对,既然选择了这条路,那他就绝不能拖长官的后腿。

“我真的可以吗?”离开之前,他问站在窗边的白常山。

“去试试吧。去试一试,你就知道自己可不可以了。”

凯斯顿大街是研究所所在的费恩辖区人流量最大的一条商业街,天上随处可见的是飞艇和用于宣传的巨大屏幕,据丽莎说这里就是遇见自己优秀另一半的地方。她那天结束了在附近警署的“帮工”,准备买点小零食回六翼的时候,就和她冒失的男朋友相遇了。

“小洛的钱包被偷了,我帮他买了回家的车票。然后第二天我们就又相遇啦!他说他在附近工作,然后我们留了联系方式,总是聊天,他也总是给我送礼物。他可单纯了,送的那些礼物那么贵也不知道遮掩,自己的容貌也出现在大屏幕上也不知道。”丽莎拍了拍手定下结论,“人类真是天真又可爱!”

莫宁心情非常复杂,他不知道该怎么委婉的告诉丽莎你男朋友可能是个骗子,最重要的是我还不知道他想骗你什么。但这不是他可以轻易下定论的事情,这也是为什么他同意了和丽莎一起出门的原因。

“你男朋友的全名叫什么呀?”他问。

“洛斯,洛斯佛洛斯特。”

莫宁脚步停滞了一瞬,一种古怪的感觉萦绕在他的心头。他想了想,问丽莎:“长官,我是说陛下,会管你们和人类谈恋爱吗?”

丽莎在小店里挑着首饰,闻言诧异道:“当然不会!为什么谈恋爱也要被阻止?”

“可如果确定关系,想要结婚或者别的什么,不会告诉对方自己是法塔尔人吗?如果谁因为动心泄露了秘密怎么办?”

“啊哈哈,你说这个。”丽莎笑了一下,说:“法塔尔人和人类是不同的。”

她放下首饰离开小店,和莫宁漫步在人群熙攘的步行街,语气说不上轻松还是沉重:“对于法塔尔人而言,如果认定一个人,那么她或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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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唯一’。”

“法塔尔人只相信自己。所以如果要结为伴侣,他们会以力量的承载,以血液为基石立下誓言。双方饮下对方的血液,以力量为誓,证明自己永不会背叛。而这种誓言意味着,如果对方认为你背叛,那么他她就会有处决你的资格。”

“这是古老的誓言,是最初降落在法塔尔星球上的人类立下的誓言。那位第一人名为法塔尔,他用他的名字命名了新人类和星球,而他的伴侣夜莺,则让这份誓言印刻在每个法塔尔人身上。”她说,“你知道法塔尔人也是人类,对吧?”

莫宁点了点头。

“人类有很多缺点,妒忌,猜疑,憎恨。最初的法塔尔人搭载着一艘飞船从地球离开,但在他们找到宜居星球前,或许内斗就会让他们全军覆没。而法塔尔和夜莺之所以能脱颖而出,之所以能带着余下的人类来到法塔尔,就是因为他们定下了那古老的誓言。”

“所以啊,虽然我很喜欢小洛,但我不会和他‘结婚’的。誓言刻在法塔尔人的血脉上,只要选择伴侣,那么就要付出忠诚和生命。而我,”她耸了耸肩,“很惜命。不如说,所有来到地球的法塔尔人,都很惜命。”

莫宁着实没想到法塔尔还有这样的历史在。不过在他想问更多问题,例如“最初的法塔尔人为什么要从地球离开”这种,却被丽莎挡了回去,说这不是他应该知道的。

“那你有和你男朋友说你不会和他结婚吗?”

“当然!这不是一开始就要说的吗!他说没关系,就算只是维持这段感情也很好。”

这可一点也不好,倒不如说这才奇怪。可能对于法塔尔人来说这样的逻辑很通顺,但“洛斯”是个人类,更何况是个有钱的富家子弟,他花巨额资金追求丽莎,如果说他喜欢丽莎还好,可丽莎一开始就告诉他他们的恋情没结果,那“洛斯”图的是什么?

“那你们”莫宁踌躇半天才开口,“睡、睡觉吗?”

“交媾也被限定在契约中,所以当然不。这我也和小洛说过的,我又不是——嗯,你们的话怎么说的?渣女。”丽莎看了他一眼,莫宁从她的眼神里读出了“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的表情。

“我不是”

“哎,知道知道,不用说,不就是没谈过恋爱吗,姐姐理解。”

“”

和丽莎的采购之旅还在继续,丽莎看起来也不缺钱,挑选的都是些金光闪闪银光灿灿的土豪钟爱款,莫宁好不容易按下她的手给她推荐了款成熟男士喜欢的手表。丽莎以她的审美觉得很是一般,但看在导购小姐委婉地规劝上,她最终采纳了莫宁的意见。

结账的时候莫宁也看上了一款表,黑色的表盘上缀满繁星,唯独一颗指向12点,但却远离众星。这款表叫“领航者”,孤独的星从大小亮度上和其他繁星没什么不同,但看到表盘的第一眼人就能知道“领航者”指什么。

他没来由的想到了长官,以及长官和他说的话。

“我们没有什么不同。”

莫宁让导购帮他包下那块表,一旁导购看着丽莎自己选的那金灿灿闪瞎人眼的包装,随口笑问:“你第一次送男朋友礼物吗?这种风格可真独特。”

“没有啦,我送过他好多次了,不过他总说很喜欢~”丽莎哼着小曲道。

莫宁顿了一下,对她说:“那我觉得,要不还是你之前选那款吧?虽然说让我帮你选,不过你男朋友既然这么说了,说不定他就是喜欢你喜欢的,而不是我们常规欣赏的?”

“哈!我也是那么想的!”丽莎拍手,“本来想做新尝试,不过你说的对!我俩既然都在茫茫人海中相遇了,那喜欢一个款式也没有什么不可能嘛!”

选完礼物又是丽莎的个人时间,她要给自己选去参加洛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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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日宴的服装。好在丽莎在挑选衣物上审美很正常,莫宁要做的不过是坐在旁边从123里面选一个最好看的。不过最后在丽莎准备买下镇店的土豪金胸针时,莫宁终于拦住了她。

“白瓷花的怎么样?金色不太配你的礼服。”

虽然尚且有很多疑点,不过胸针应该不会有事吧总不能真的让丽莎顶着拳头大的金色卡通老鼠去参加佛洛斯特家的宴会

黄昏时分莫宁跟着丽莎到了巡逻区。迎接他们的警官是个热情的年轻人,看见丽莎还高兴地打了个招呼:“丽莎,你又买什么啦?”

“当然是!给朋友的礼物。”

“你朋友好多哦。”警官嘀咕了一声,将目光投到他身上,“这位是?”

“莫宁,我们那管后勤的,今天帮我参谋就一起来了。”丽莎指了指那位警官,“这位是楚天策,这边巡逻队的队长。”

“你好,我叫莫宁。”注意到丽莎的言论,他也只是简单地说,“我是后勤部的。”

“你好你好,我叫楚天策,小楚,天策,随便怎么叫我都行。”楚天策说,“报告你们看了吗?”

“看了的。”莫宁想起白常山之前和他说过的话,“鸟类,麻雀?是这边垃圾处理厂发现的?”

“嗯,实际上那些希恩和普通麻雀没什么不同,如果不是巡逻员的检测器响了的话。”楚天策叹了口气,“感觉最近发现的希恩越来越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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