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四章 鬼村(一)(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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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砚之只恨不得抓耳挠腮,捶胸顿足……

现在他冲上去扇太子两个大耳刮子,能把他打醒么?

他拍了拍胸口,默默地在心中念了三遍,我是一个温柔的人,然而心中的暴躁还是没有压制住。

“大兄这是要同东阳化成蝴蝶,比翼双飞么?其他什么国,家,什么人,都是狗屎,就只有他东阳一个人是香的。”

“你想去看他好不好,他呢?你被辽军抓走了,他可曾经寻人救过你,他可曾经来救过你?”

“你待他以真心,他把你当什么?”

太子要说话。

姜砚之果断的打断了他,“别说是因为你,他才来了开封府,所以你得对他负责一辈子。那你怎么光对东阳负责,不对太子妃负责,不对刘鸾负责?”

“东阳惨,别人就不惨了?他害死的那些人,就不惨么?大兄说自己心中跟明镜似的,那你可知道,林娘子的死,同他脱不了干系,我在亲蚕宫,差点儿被烧死,也少不了他的推波助澜。”

“这些你也心中犹如明镜一般么?”

“阿爹带你我来世上,他怎么不对我们负责?东阳他又不是三岁孩童,他应该为自己做的事情负责。大兄你清醒一点,看看这个世界啊,这个世上,并不会因为大周变成了大陈,太阳就不升起了。”

“也不会因为少了阿训,少了东阳,公鸡就不打鸣。更不会因为你一个人,东阳就有了这样的人生……人呐,不能够太不看重自己,也不能够太看重了自己。”

太子有些发愣,过了好久,才喃喃道,“有一些我不知道。”

姜砚之一口气堵在嗓子眼里,“你若是想去看,便去看,看看他东阳是如何冷清冷性,无情无义。”

太子摇了摇头,“他……”

姜砚之瞪了太子一眼,太子下意思的缩了缩脖子,像是做了错事的孩子似的,有些不知所措。

姜砚之看他这样,心又软了一些。

“大兄,你也别说什么日后托付给我的话,也绝对不能够在看了东阳之后,就想着轻生之类的事。你不知道,我们攻打大辽,已经连下四城了,这一次是很有希望的,但是……我同惟秀,担心辽人狮子大开口,特意抓了耶律槿回来换你。”

“阿爹只有我们三个儿子,大兄回到开封府,未必就没有转机,不要太过灰心了。你以为东阳心善,那你想想看,这大路朝天,各走一边的,那辽军怎么就会发现了你的行踪呢?”

“我敢保证,同东阳脱不了干系。你不用现在替他辩解,你想去看,就去看,看了之后,就死心了。日后死心塌地的好好过日子。有些话我一直不敢告诉你,在我年幼的时候,母妃一直拿针扎我。”

太子一惊,手中的茶盏落在了桌子上,“什么!”

姜砚之垂了垂眸,“大兄眼中只有东阳,自然是看不见这些的。她待我很不好,我又不是她的亲儿子,是以,你自己的阿娘,留着命好好的照看着她,不要指望我了。”

“大兄,殉情也好,自戕也罢,都不是我等男儿大丈夫应该做的事情。死很容易,闭上眼睛狠心一跳便死了,可不过是懦夫的行径,把一堆的烂摊子,留给活着的人去收拾罢了。”

“你现在的命,不是自己个的,也不是东阳的,而是我家惟秀拿命换来的,所以你没有资格死。你的烂摊子,我也不会帮你收拾的,你自己的事情,自己来做。”

姜砚之说完,甩了甩袖子,离开了那间屋子。

门口守着的路丙一瞧,忙跟了出去。

等二人走到了那林荫小道上,路丙斟酌再三,才开口道,“大王又是何苦?这样说了,未免同太子殿下生嫌隙,他日后总归会怪你。”

姜砚之脚步顿了顿,“你都听到了。生嫌隙总比死了好。我倒宁愿他精神抖擞的,对我提防警惕,生怕我要抢他的位置。那样的话,至少还能够好好的活着。贪恋权盏也好,沉迷金钱美色也罢,总比生无可恋好!”

路丙没有说话,他总觉得,眼前的姜砚之,经过这一次北伐,好似真正的长大了。

太子殿下不能死,至少不能在回开封府之前死。

不然的话,他们这些人,便是跳进黄河里,都说不清楚了。

……

等到军队行到了离东阳家乡不远的小城里时,已经是春意盎然,暖阳高照的时节了。

大军早早的便在城外驻扎,在没有人注意的情况下,一辆马车悄悄的驶离了队伍,朝着一个偏远的山谷行去。

闵惟秀坐在马车前头,呱唧呱唧的啃着枇杷,在她的头顶上,还顶着一片新摘的大叶儿,遮着太阳。

一旁驾着马车的路丙,感受到了来自马车里的怨念,咳了咳,“闵五娘子,这接下来都是山路,颠簸得很,要不你进车里坐着,也安稳一些。”

闵惟秀哼了一声,“不是我吹,我能在马背上踢毽子呢,这点颠簸算什么。在车厢里,吃果子不方便。等我吃完了,再进去。”

路丙瞥了一眼这姑娘抱着的竹筐,里头装了一筐枇杷……三大王啊,小的真的尽力了啊!

若那马车里只有姜砚之,闵惟秀定然是坐进去了,可太子也在,她瞧着太子就心烦,要一直待在一块儿大眼瞪小眼,她怕她忍不住出手打他一拳。

路丙行着行着,瞧见了前头来了一渔夫,立马放缓了车速问道,“老丈,敢问前头可有一个柴家村?或者是村里住了不少有来头的姓柴的人家。”

那渔夫见他手指的方向,脸色一变,“从来都没有什么柴家庄,以前那儿倒是有一个林家村。外乡人,我劝你们,别往前走了。”

路丙一愣,“为何?”

那渔夫却是不答,慌忙背着篓子走掉了。

路丙摇了摇头,“慌慌张张的,话说了半截,怎么也不说清楚了。”

他们是来看东阳的,只有今晚一次机会,定然是要去的,岂有回去之礼。

马车行了不一会儿,越走越是偏僻,若不是瞧见不远处的炊烟,简直会以为他们走错了路,“这位娘子,敢问前头可有一个柴家庄?或者林家村,这大晚上的,你们急匆匆的去哪儿?”

闵惟秀见前头来了一个牵着孩子的妇人,忙跳下马车去,抓了一把枇杷塞到那女童手中,笑着问道。

那妇人笑吟吟的,看那上去十分的和气,尤其是怀中牵着的女童,粉雕玉琢,是一个少见的美人胚子。

“我夫家便是姓林的,那前头就是林家村。你们一直往前走便是了。我娘家兄弟今日喜得贵子,我这不去带着孩子去贺喜去。你们快些走,还能赶上喜宴,吃口好饭。”

闵惟秀见她和气,多问了几句,“有何喜事?”

那妇人笑道,“京中来了贵人,瞧中了我们村的凛哥儿,要带去做那人上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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