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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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大姨妈走后,秦真又恢复了生龙活虎的糙汉子状态。

首先趁着病假的最后一天和闺蜜白璐一起杀进商场,血拼了一番,然后坐在小吃街上一家一家吃个遍。

白璐是在银行做会计的,薪水优渥,特别鄙视秦真买衣服专挑打折的买,吃东西也只来小吃街,高档一点的餐厅完全不去。

见秦真喜滋滋地拎着那堆战利品,白璐忍不住嗤她:“行了吧你,三个袋子的东西加起来还不如我一条丝巾贵,我说你什么时候才能停止这种自虐的行为?”

秦真瞪眼,“什么叫自虐?我这叫勤俭持家,力行节约。别看你丝巾那么贵,你问过人家戴你脖子上愿意不愿意了吗?”

这话听着耳熟,秦真想了想,才反应过来自己把程陆扬那句“你问过我屁股同意不同意了吗”拿来用了。

白璐一副恨不能把丝巾取下来勒死她的样子,恨铁不成钢地戳了戳她的肩膀,“你完蛋了你,一天到晚就想着为你家那三口子省钱,穿的用的都比乞丐好不了多少!你说你这样子,哪个男人看得上你啊?以前那个娇滴滴水灵灵的秦真哪儿去了?那时候你还有勇气追一追孟唐那种人物,现在的你拿得出脸去追一追楼下的保安大叔我都佩服你胆量可嘉!”

秦真脸一黑,“你故意的是不是?”

“我故意什么了我?”

“你故意提他!”

“他是谁啊?哪个他?”白璐装糊涂。

“你信不信我跟你拼命啊?”秦真把手里的手抓饼朝她嘴里塞。

“我靠,口水!你的口水还在上面!想毒死我还是怎么的?”白璐眼疾手快地抓住她的手,一副冤枉的样子,“大姐你找对重点了吗?我的重点是孟唐吗?我明明是想提醒你,以你现在的水平就适合跟保安叔叔组个队成个家立个业,结果你老对人耿耿于怀念念不忘一往情深至死不渝,你怪谁呢?”

秦真怒了,拎起大包小包的起身就走。白璐见她急了,只得扔下钱,起身去追。

“秦真!”

“闪一边儿去!”

“喂,不带这样的啊!这么多年的友情就毁在孟唐的名字上了?提一提怎么了?好了好了,大不了以后不提他行了吧?我不说孟唐了,真不说了!”白璐去拉她的手臂。

“再说我恨你一辈子!”秦真狠狠瞪她。

白璐不是不知道她的禁忌,以前也很刻意地避免在她面前提到孟唐两个字,天知道今天是哪根神经不对,非要刺激她。

讨好地替她把大包小包拎过来,白璐一边走一边叹气,“不是我说你,都这么多年了,早该把他忘到好忘角去了,怎么还老是惦记着?是个伤口也该结疤了——”

“你还说!”秦真凶她,“还有啊,好望角是那个忘吗?”

“行行行,不说,不说了啊!不愧是咱伟大的语文课代表,咱班当初最有文化的就是你了!”白璐哄她,却忍不住在心里暗暗着急,隔了好一会儿才假装漫不经心地提了一句,“前几天在qq上看见班长说要办同学会,你做好心理准备啊!”

“不去。”秦真干脆利落地拒绝了。

“得了吧你,干嘛不去?李老师可是钦点了你的名字,谁叫你是她的心肝宝贝语文课代表?”

提到李老师,秦真又软下来。那个温柔又和蔼的班主任在知道她的家庭条件之后,整个高中阶段对她好得跟亲妈似的。她小的时候就有低血糖的毛病,高考那段时间,李老师还每天叫她去办公室吃鸡蛋补充营养。

办公室的老师还戏称她是李老师的小女儿。

如今李老师想见她,她去还是不去?

秦真一时无言,半天才低低地说了句:“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

无缘无故为什么提起孟唐?还一口一个,频率比当初考四级的高频词汇还高,还不都是想让她克服这个毛病,同学会的时候少点尴尬?

白璐看她又从生龙活虎的样子消沉下去,忍不住重重地朝她脑门上戳了戳,“秦真你知道我认识你这么多年最恨你什么吗?你当初借我钱吃我饭蹭我奶茶用我开水从来不记得,可你连那个人哪一天穿了哪件衣服、上讲台时一共要走几步路、一上午要去几次厕所都记得清清楚楚,你说你这人怎么这么死脑筋啊?该记的记不住,该忘的半点也忘不掉,我真想扒开你脑子看看你脑回路是咋长的!”

秦真精神恹恹地回她一句:“像你这种没心没肺的人是没法理解我这种有情有义的好姑娘的!”

白璐真想顺手把她推到马路中央为民除害。

周一的时候,秦真先回公司报道,然后拎着去干洗店溜了一圈的黑色外套往程陆扬那里去了。

刘珍珠正在茶水间倒水,出来的时候刚好看见她手里拎着纸袋往电梯里走,端着杯子指了指:“什么东西?”

“程总监的衣服。”秦真老老实实地说。

刘珍珠一口茶水喷了出来,“好啊你,出息了!什么时候学会送礼了?”

“不是送礼,是程总监的衣服,穿过的!”秦真着重强调后三个字。

刘珍珠眯眼,狐疑地问:“程总监的衣服怎么会在你那里?”

“……”秦真一时卡住,转而飞快地看了眼手表,“呀,到时间了,再不去程总监又要骂人了!”

跑了老远都能感觉到刘珍珠女士炙热的目光,秦真毛骨悚然地感叹自己的顶头上司原来是头披着中老年妇女皮的狼。

一路坐公交车到了la lune楼下,反正这种时候市中心怎么着都会堵上半天,出租车也不见得比公交车快多少。

秦真拎着纸袋坐在座位上发呆,视线落在衣领上的那一行小小的银色斜体英文字母上,开始无聊地琢磨起这究竟是法语还是德语来。

她曾经一度想选择一门外语当专业,因为嘴皮子溜,从小学什么像什么,每年春晚过后,她准能模仿上一小段相声小品里最精彩的片段,逗得全家人哈哈大笑。

秦真的外婆年轻时学过俄语,就爱拉着她秀一秀。她也就十分配合地一口一个“啊外婆你好棒”或者“外婆我好崇拜你嘤嘤嘤”,外婆就会一边笑一边戳戳她的脑门,末了说一句:“我家丫头就该学外语,今后读大学了可千万要听外婆的,瞧你这语言天赋,准是遗传了你外婆!”

只可惜她连大学的门槛都迈不进,拿着录取通知书在家痛哭一场,然后平静地接受了父母的决定——放弃大学,把读书的机会让给她那天资聪颖的弟弟。

彼时外婆已经去世了,没有人会再摸摸她的头,笑眯眯地夸她有语言天赋。她收起那些天真无邪的童年记忆,转而一头扎进了复杂的社会,在白璐以及其他的高中同学高高兴兴地跨进大学校门时,不得不一遍又一遍从别人的冷眼中学会如何适应社会,如何放下曾经的骄傲,将自己更好地融入小市民的人生。

所幸她那个天才弟弟不负众望,从小学起就一路过关斩将拿下奥数、英语竞赛等诸多奖项,到了初中更了不得,拿下了全国物理竞赛一等奖。

于是秦真也就释然了,当初弟弟也哭着闹着要让她读大学,她仗着年纪大,硬是把机会让给了他,天知道做出这个决定花了她多少勇气。

还好,还好秦天争气。

大中午的阳光普照,天气又暖和,公交车上的人都昏昏欲睡,秦真也出神地回想着这些杂七杂八的事。

公交车到了途中的一个站,有人上了车,走到她身旁的时候冷不丁问她:“请问纸袋能挪一挪吗?”

“噢,好的——”秦真回过神来,赶紧把身旁空座上的纸袋拿起来,抬头对那个人笑一笑。岂料笑意还没抵达眼底,她就猛地愣在那里。

就好像刚才还阳光和煦的天空突然一下塌了下来,顿时天崩地裂,日月无光。

公交车上那么嘈杂,还反复播放着一些说不出名来但是大街小巷都在放以至于人人都耳熟能详的歌。可是秦真的耳边忽然一下什么声音都没有了,嗡的一声,像是有人把所有介质都抽走,于是再也没有任何声音可以传播到她的耳朵里。

她甚至死死揪着装衣服的纸袋,就这么错愕地望着眼前的人,然后慢慢地吐出两个字:“……孟唐?”

短短两个字像是花光了她全部的力气,他的名字明明陪伴她度过了七年青春时光,甚至一路从她还扎着天真无邪的公主辫起,像首唱不完的歌一样单曲循环到她学会熟练地对着镜子化妆那一天。

可是如今,再一次说出这两个字,她竟然嗓子发干、喉咙紧涩,就好像是深埋地下已久而全身血肉萎缩后的木乃伊,从头发丝到脚趾头,没有哪一个地方可以动一动。

她眼睁睁地看着那个无数次出现在梦里的少年以成熟男人的姿态就这么凭空出现在她面前,带着一如既往干净温和的眼神,五官英俊一如从前。

于是她又想起了自己曾经满怀少女心思地在那个时候还很流行的带锁日记本上写下这样一段煽情的话:他站在透明的光线里,侧脸被阳光照得清亮柔软,而我只是这样看着他,都觉得像是有人在我心里注射了一剂阳光。明明是寒冬的早上,外面还下着小雪,可我心里像是有一颗小太阳,散发着无与伦比的温暖光芒。

文科生的气质实在是煽情得可怕,无数纷杂的念头像是筛子里的面粉一样,一经晃动就刷刷地落在神经上,晃得她眼花缭乱、心神激荡。

而此刻,孟唐站在她眼前,一身温和的灰色针织衫竟然让她产生了一种刺眼的错觉。

就好像全身上下都在发光。

她连牙齿都在发抖,血液一路叫嚣着狂奔到心脏。

扑通,扑通。

这是一个怎样突然的重逢?

而在这样短暂到可以用须臾来形容但对她而言却犹如好几个世纪般漫长的时刻,她听见面前的男人用清冽温润甚至带有那么几分浅浅笑意的声音惊讶地对她说:“你认识我?”

窗外阳光明媚,一切都美好得不太真实。

而秦真坐在原地,明明不太怕冷的她头一次感受到了寒冷刺骨的严冬滋味。

犹如晴天霹雳,犹如突坠冰窖,犹如心肌梗塞,犹如血栓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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