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有点兴趣(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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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香草的香气沁人心脾,迷迷糊糊间,季翩翩感觉自己被沉云钦抱着去洗了澡。

她任由他摆弄,待接触到柔软干净的床褥时,季翩翩已经累得完全睁不开眼了。要说这双修也当真是奇怪,明明来回都是沉云钦在动,怎么倒让她累死累活的?

“小师叔,我骨头又让你弄散架了……”季翩翩缩在被子里,抱着沉云钦的手臂不肯撒手,呢喃道:“明天可不可以不要早起了……”

说的可怜兮兮的,可要知道,自从那一夜季翩翩与沉云钦双修之后,再让她早起,她便裹在被子里耍赖。回回都说自己腰酸、背痛、腿断了,事隔叁日,照样是这样一番说辞,分明就是在偷懒,但明日显然是真要疼上一阵,他也不会当真不体恤她。

翌日,季翩翩果然又睡到了日上叁竿,俗话就像是芙音说的“一回生,二回熟”,季翩翩醒来再瞧见沉云钦,便也没有了那日的窘迫。

害羞还是有的。譬如现下,季翩翩在沉云钦回来的时候又缩到被子里,将自己裹得紧紧的只露出一个头来,神色娇羞的瞧了一眼一旁梨花木的木施,那上面挂着她的衣裳。

“衣裳皱了,我不穿。”季翩翩爱美,体现在个个方面,就譬如不穿这起了褶皱的衣裳。要知道,这衣裳昨日可是被揉捏来揉捏去,然后随意被扔在了地上,想来是沉云钦起身的时候,给她整理了一番。

只见沉云钦捏了个诀,反手往那木施上一点,那衣裳骤然泛起一阵水雾后,嫌弃那金蚕丝面料上肉眼可见的褶皱真的没有了!季翩翩大为惊奇,上山前她一直听人说天源宗上都是“神仙”,可她上山这月余,除了御剑飞行和那瞬息千里的传送门,并未见过什么神奇之处。如今亲眼见到沉云钦施法,眼睛都看圆了:“这、这是什么仙术?”

“净水咒。”季翩翩现在未着寸缕,她好奇撑起身子来看,那锦被便只松松遮住了她胸前的起伏,却遮不住那旖旎的沟壑,还有原本莹白的雪肤上那些青紫的斑点。

皆是昨夜欢好的痕迹。

沉云钦将衣裳给她递过来,季翩翩想了想,若双修当真能飞速提高她的修为,那这些法术她应当也是能学的。别看这净水咒只是用来给她清理衣物,但既好玩又着实方便了许多。

“我想学!”季翩翩眼中满是惊喜,星眸闪亮动人:“难不难?”

“倒是不难,净水咒算是筑基期最基础的法咒。”沉云钦有些意外,毕竟自他接触季翩翩以来,她从未表露过好学的一面。因此,他还着意提醒:“只是这净水咒于你一心所求毫无用处。”

即,净水咒既不能美容养颜,也不能长生不老。

“我知道!”季翩翩娇嗔着翻了个俏皮的白眼:“小师叔,我是废灵根没错,但我又不是傻子!我就是单纯想学这个什么水咒,这样就能随时随地不费吹灰之力的整理仪容了。”

季翩翩还道:“你光会脱我的衣裳,自然不知这衣裳一层一层的穿起来有多麻烦,平时喝茶撒了,裙摆脏了,或是淋了点雨,光是换衣裳都要花去我半天功夫!”

她说的头头是道,这会儿竟也不知道害羞,沉云钦忍俊不住,说到底还是为了漂亮。

他转过身去,将屋子留给季翩翩,让她自己将衣裳穿好。

而她季翩翩长这么大,自记事开始,统共也就自己穿过两回衣裳。一回是在沉云钦这里过夜,一回还是在沉云钦这里过夜。她不会穿,衣裳自然就穿的慢,磨蹭了好半天才去到院子。她也不会梳头,昨日沉云钦拔了她的发钗,今日起来是才也没找到,发髻也不会梳,别说发髻了,便是根辫子她都不知如何去弄。要知道,在云中郡她和娘亲可是有两个梳头婆婆和四个梳头丫鬟呢。

青丝如瀑,长及纤腰,季翩翩尚有些困倦的缓缓而来,明明未施粉黛,又没有注重什么闺秀仪态,却是媚情绰态,瑰姿艳逸,窈窕淑女,纤纤作细步。

到底是天生的妍姿与风流。

来到沉云钦面前,对上他的眼,季翩翩“噗嗤”一声笑了,芙蓉面比之白梨花更为娇嫩。她骄傲的说道:“小师叔,我一直都知道我长的特别好看。”

言下之意,是揶揄他看她看得眼睛都直了。

沉云钦确实面不改色的说道:“你的衣裳系错了。”

季翩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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