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10踏上旅途(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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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后,波顿和比尔交接完手头的工作,连夜启程赶赴英国,隔天,约翰·哈特利带小安格斯回拉斯维加斯处理事宜,安格斯没有去送他们。

他约了刚刚从中东回来的佐铭谦在餐厅见面,点一桌丰盛的大鱼大肉。

佐铭谦姗姗来迟,一落座,只见安格斯示意服务员上菜,于是眼花缭乱的菜肴一盘接一盘呈上来,将长长的餐桌摆满。

佐铭谦一头雾水,“你找我什么事?”

安格斯一脸无辜,“把这些吃了。”

佐铭谦蹙起眉头,“为什么?”

安格斯认真说起来,“我想过了,想要良忘了你,其实很简单。良不喜欢丑八怪,我觉得我的姿色和丑八怪也不沾边,但是她先看上你了,没办法,所以只要你——吃到两叁百斤,胡子别刮了,头发不要,剃成光头,这段时间也不要洗漱,再去海边暴晒。这样下来,讨厌丑八怪的她一定会对你弃之敝履,也会对我刮目相看。”

佐铭谦一眨眼,若无其事起身,面无表情迈开长腿离去,一身挺括的黑色正装勾勒出颀长挺拔的身姿,不仅容貌出色,身骨也出众,连背影都显露孤高矜贵,气势凛凛。

夏佐、呆子,不管安格斯怎么叫唤都没能把人叫回来。

“白白给一个名正言顺堕落的机会都不要,而且也都结婚了,还保持得这么花枝招展的,是想勾引谁?”安格斯不满地自言自语,自问自答,“该死,呆子一定是还想勾引她。”

回来路上经过小据点时,安格斯被杰克拦下来。

他在车里诧异地看着他,“你怎么还在这里?”

杰克微笑道:“医生让我留在这边帮你。”

波顿和比尔两个可靠的人走了,安格斯又要时常出入这里,约翰·哈特利担心有意外,必须确保安格斯和郗良的安全,便命杰克留下。

除此以外,只有杰克知道,约翰特别放心不下安格斯,“安格斯遇上小疯子,脑子就不见了。接下来没有波顿和比尔照看着,万一两人有什么矛盾,其他人肯定是指望不上的,所以你得好好盯着。”

回到郗良的房子,安格斯放下带回来的食物,在楼下没有见到人,他走上二楼,卧房门大开,郗良坐在窗前,正热火朝天地抽着香烟,烟雾弥漫,烟味浓厚。

安格斯一时说不出话来,他已经决定不和她争吵,无论什么事。

郗良循声回头瞥了他一眼,继续一手夹香烟,一手握着钢笔书写,桌子上还有两瓶酒。

“你在干什么?”安格斯站在她身后,冷冷出声,语气带着不言而喻的不悦,即便不想争吵,被尼古丁熏着,他也实在笑不出来。

“写小说。”郗良说。

安格斯闻言一挑眉,写小说,这意味着郗良要赚钱,要赚钱,意味着她把注意力从佐铭谦身上挪开,有上进心了。

安格斯的脸色当即变得温和,“这回要写什么小说?”

“不告诉你,跟你说你也不懂。”

安格斯拿起边上写满的一页稿纸,默默忍着烟草味看了一下。

这一回,郗良要写的是一个名叫西莉斯特的女孩,故事伊始,西莉斯特便杀掉了未婚夫。

“你写你自己?”安格斯问。

“不,我只是要写一个永远会逃脱制裁的杀人凶手,就像开膛手杰克,而她刚好和我一样,是个女人。”

“不错。”安格斯说着,将稿纸翻过来,背面一行字刺到他的神经。

——谨以此文献给西莉斯特唯一的女性受害者妮蒂亚·斯特恩

安格斯骤然想起来她的上一篇小说的结尾。

——太阳说:“你犯了唆使罪,教唆人们自相残杀。”

——斯塔说:“有吗?”

——太阳说:“二十七年,你教唆一个小女孩谋杀一个花季少女!”

——斯塔说:“是吗?我忘了。”

郗良真的打算忘了。

“良……”

“干什么?”

安格斯想起路上想问她的问题,“你的枪在哪里?”从他回来就没看见过她的枪,只在抽屉里发现过子弹,在她的外套里发现过弹匣。

郗良一愣,“枪……好像不见了。”

不见了也挺好的,安格斯心想,暂时不能再给她枪了,万一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死都死得丢人现眼。

不等郗良开口,安格斯放下稿纸,默默学佐铭谦若无其事转身走出卧室。

郗良忽然灵感枯竭,写不下去了。

尽管没有枪也能杀人,当年杀苏白尘时她就没有枪,但没有枪终究难办。妮蒂亚·斯特恩肯定不会和她近距离接触了,没有枪,她无法轻易杀死她。

大口抽烟,郗良烦闷的目光不经意落在桌角的摆设品上,裱在精致相框里的红枫因为相框落了灰而看起来失去光彩。

郗良将烟掐灭在小碟中,恍如隔世地拿起相框,下意识用袖子和裙摆擦拭,黑色的布料沾上灰白的尘埃,变得肮脏,相框里的红枫却又光彩熠熠,火红照人。

“阴成安……”

她忘记给阴成安写回信,已过去一年多。

郗良继续抽着烟,将写了开头的小说放到一旁,准备早日写完小说再去杀死妮蒂亚·斯特恩的计划搁浅,她找出阴成安的信,认认真真又看一遍,烟灰不小心掉落纸上,她连忙掸落。

不知不觉,酒喝光,烟抽完,郗良对着空白信纸无话可写。她跑下楼,酒柜里只剩下酒,香烟不翼而飞。

“安格斯?安格斯?”

安格斯的人又不在了。

……

直到晚上,天色黑得彻底,安格斯才办完事回来,顺手带了五瓶烈酒,这是杰克从比尔的藏酒里清出来的,烈酒他不想喝,便决定关照怎么喝也不醉的郗良。

屋里没有开灯,壁炉里的火也熄灭了,一片黑暗,安格斯一开灯,猝不及防对上坐在楼梯上的郗良,白净的脸庞冷漠,漆黑的眼眸毫无生气。

“我的烟呢?”她质问,声音如寒冬深夜的冷风,同她苍白的脸色看起来有些悲凉。

安格斯暗自叹息,轻飘飘道:“扔了。”

他坐在沙发上慢条斯理地将名贵的烈酒拆开来,“过来喝酒。”

郗良坐着不动,笼罩在阴影中的小脸泫然欲泣,声音哽咽道:“你为什么不扔了你自己……”

安格斯怒极反笑,起身将她拉到沙发上,“良,乖,不要再抽烟了,忘了香烟,嗯?”

“我有钱。”

安格斯直白道:“有钱也不许抽烟,喝酒就好。”

他开了一瓶酒,不由分说送到郗良嘴边。

“想抽烟时就喝酒,慢慢地就把烟戒了。”

郗良死气沉沉地睨着他,身心俱疲没有抗拒之意,他便一手掌控她的脑袋,一手将冷硬的酒瓶口固执地往她嘴里塞,缓缓地将酒水灌进她的喉咙。

郗良闭上泪眼,安格斯放下酒瓶,“良,别哭。”他将她搂进怀里,下巴抵着她的脑袋,又颔首亲吻她的发顶。

“良,换个地方生活好吗?英国、法国,或者意大利,随便哪里都可以,你想去哪里住?”

郗良久久没有回答,安格斯低头一看,她睡着了。

此后,安格斯时不时给郗良提议到欧洲去,但每一次,郗良都充耳不闻。

去欧洲,郗良心中冷笑,她若想去,当初早就随江彧志去了,哪里还要现在才去?佐铭谦就在美国,她也要在美国,是哪里也不会去的。

而且阴成安也在美国,为了写回信,郗良又看一眼信封上的地址,就在宾夕法尼亚州的兰开斯特。

冬天过去,天气渐渐回暖的时候,郗良出门买了一张美国地图,在上面找到宾夕法尼亚州,离她所在的纽约不算远。

她也一口气买回十几份不同的报纸,在家中翻遍报纸,全然看不见大名鼎鼎的佐-法兰杰斯的二叁事。

待安格斯回来,只见大报纸一张张铺了一地,郗良闷闷不乐地瘫坐在酒柜旁喝酒。

“这是怎么了?”

“安格斯,报纸上为什么没有哥哥的消息?”

安格斯半跪在地将报纸一张张收拾起来,“报纸上为什么要有他的消息?”

“之前都有的。”

安格斯默不作声,捡起报纸丢在案几上,随意抽出一份早报坐在沙发上看了起来。

“安格斯,”郗良浑浑噩噩爬到案几边,双手压在报纸急切问,“你、你和哥哥是朋友,他和那个女人怎么样了?他没有再找别的女人吧?”

安格斯诧异,“再找别的女人?”

郗良理所当然道:“就和他的父亲一样,有江娘,还要再找一个女人,江娘生气,就和他分开。”

安格斯忍俊不禁,果然连郗良这个小疯子都记着堂堂康里·佐-法兰杰斯生前那点丢人的事。

“据我所知,还没有。”

“还没有啊……”郗良的神情恍惚,意味不明,叫人揣摩不出来她是希望佐铭谦背叛妮蒂亚,还是不希望佐铭谦背叛妮蒂亚。

“良,你就非得这么关心他的一举一动?”

郗良懒得回答他,又问道:“那个女人生孩子了没有?”

安格斯没好气道:“不知道。”

郗良忽地痴痴笑,澄澈的眸子微带讥讽,“她最好是生个男孩。”

安格斯似懂非懂问:“为什么?”

郗良理直气壮道:“因为西莉斯特要杀的女人只有她一个,她要是生个女孩,小说就写不下去了。”

“不过,”话锋一转,郗良宽宏大量道,“就算是个男孩,我也可以不杀他,毕竟也是铭谦哥哥的孩子。”

安格斯无语凝噎,垂眸继续看报纸。

“生个儿子传宗接代……”郗良的双手无端攥紧报纸,不断揉成一团,自言自语道,“儿子好啊,生个儿子,妮蒂亚就可以去死了,儿子长大了,又娶个女人,又生个儿子,那个女人也可以去死了,儿子又长大,又娶个女人,又生个儿子……就这样一代一代的,哈哈哈哈……”

安格斯闻言一愣,错愕地看着她。

“安格斯,你知道这样叫什么吗?”

“叫什么?”安格斯破天荒感到自己无知极了。

“这叫去母留子。”

安格斯蹙起眉头,下一秒,他发觉郗良看他的眼神变得诡异,满含猜忌和戒备,仿佛他要杀死她。

“良……”

“安格斯,你是不是想杀了我?”

陡然之间,安格斯跳进大西洋也洗不清,郗良脑子里想的东西之多之快他根本望尘莫及。

“你是怎么懂这些的?”

“我从小就看过很多书。”郗良有几分骄傲说。

以前在江家,除了看书,她没有别的事可以做,于是只能看书,一直看,看不懂也得看,直到这一刻,醍醐灌顶。

安格斯无言以对,郗良紧追不舍,“说,你是不是想杀了我?”

安格斯心累道:“你既然懂这些,也怕我杀了你,那你哥哥呢?你那么想和他在一起,那么想嫁给他,你就不怕他杀了你,只留下你生的儿子?”

郗良顿时哑口无言,蹙起眉头固执道:“他才不会这样对我。”

“是吗?”

“他就是不会这样对我!”

“我也不会这样对你。”

郗良不予理会,什么都没听见般爬回酒柜旁继续醉生梦死。

安格斯无可奈何地摇摇头。

“想见你的儿子吗?他快四岁了。”

郗良靠着酒柜,平静眨眼,“见他做什么?”

“你不想和他一起生活吗?”

“有什么用?”郗良嫌弃道,“儿子都是养不熟的白眼狼,用不了多久就会离母亲而去。”

“什么?”短短时间内,安格斯又被她的想法震惊了。

“就像铭谦哥哥,当年离开了江娘,他就再也没回去。江娘和我一样都很想念他,我问江娘为什么不去找他,江娘说没必要,孩子大了都是要离开母亲的。我说我不要离开母亲,不要离开江娘。”

郗良说着笑起来,“江娘夸我是个好孩子。可是……”泪水却忽地掉落,低哑的嗓音微微颤动,“她还是不要我了!她把我赶出家门!她不要我了!我这么听话,这么好,可她不要!呜呜呜……”

心里愤愤不平,郗良激动大哭,安格斯脸色微变,丢下报纸到她身边,紧紧抱住她。

“良,”即使他说再多也无用,但他还是说着,“良,我要你,我会对你好,会对你很好……”

郗良揪住他的衬衣,仰起头望着他,“呜呜呜……那你为什么要强奸我?”

安格斯心中一窒,怀里的女孩颤抖地哭泣,锲而不舍问:“你为什么要强奸我?让我怀孕,让我生儿子……安格斯,我好痛。”

环抱女孩的双手僵硬,安格斯迟迟无言。

已经伤害了,便是说一千道一万也无法弥补。

“良,你给我一次机会,以后我不会再伤害你了,好不好?”

郗良止住哭声,恍然明白,她也不能怪安格斯,是佐铭谦让他来的,是佐铭谦要为苏白尘报仇。她不禁呢喃:“铭谦哥哥为什么不给我一次机会?”

又是佐铭谦。

无处不在的佐铭谦,安格斯前所未有地感到绝望。

当初在火车站,他为什么要让人跟踪她?之后又为什么要上门找她?

到底是他犯贱。

“安格斯,你叫铭谦哥哥来好不好?我好想他……”

安格斯置若罔闻,对郗良的耐心似乎已经被囚禁在名为“佐铭谦”的牢笼里一点一滴慢慢流失,他不再和她说什么。

郗良却还和以往一样,为佐铭谦和他死去的母亲哭闹一次,沉沉睡一觉,醒来继续行尸走肉般过活,下一次哭闹是什么时候,因何而起,谁也无法预料。

五月,天气晴朗,穹苍湛蓝,是一个适合出门的好时候。

郗良决定要出趟远门,给阴成安的回信她终究写不出来,于是想亲眼去看望她,奈何她没什么勇气,思来想去,只能求助安格斯。

小疯子要去找阴原晖的女儿,这是安格斯远远预料不到的事。

“你要去兰开斯特?”他不可思议问。

“……我想让爱德华开车带我去。爱德华知道怎么去吧?”

爱德华肯定是知道怎么去,问题是阴原晖的女儿已经不在兰开斯特,在费城了。

安格斯一边思忖一边问:“你去兰开斯特干什么?”

“找人,”郗良沉吟道,“她是我的读者。”

“你找你的读者做什么?是要和她成为朋友?”

“朋友?”郗良眨眨眼,点点头,“好啊。”

不管从哪一方面来说,安格斯都不介意郗良和阴原晖的女儿来往,哪怕成为朋友,他甚至求之不得,郗良有朋友,对佐铭谦的注意力兴许可以分散。

“我带你去。”

“你?”郗良迟疑了。

“怎么了?”

“我要爱德华带我去。”郗良小声说。

“为什么一定要爱德华?”安格斯倒不是在吃爱德华的醋,只是为爱德华的小命担忧。

“人家是个小姑娘,看见你会害怕的。”

“你什么意思?我长得很可怕?”

郗良低头捏手指头,“你自己心里有数。”

安格斯一时哭笑不得,只得道:“好,我让爱德华带你去。”

次日一早,郗良提着小包袱站在门口,看着爱德华从车上下来,驾驶座上还端坐着一个男人。

“好久不见。”杰克朝她笑道。

“他是谁?”郗良问安格斯。

“杰克。”安格斯道。

“我们见过的,你忘记了?”杰克难以置信道。

郗良浑然不在乎,“他也要和我们一起去吗?”

安格斯亲自拉开副驾驶座的车门,解释道:“这一次路途遥远,爱德华一个人开车会很累,必须多一个人陪着。”

郗良勉为其难点点头,乖乖上车。

爱德华放宽心钻进后座,期待道:“我们要去旅行啦!”

郗良回头朝他笑着点头,“旅行。”

安格斯和杰克对视一眼,抬手摸摸郗良的脑袋,心中骤然不舍,语重心长道:“好好去玩,玩够了就回来。”

郗良心情好,也笑着朝他点点头,乖巧得很。

杰克负责开车,昨夜安格斯已经吩咐过他了,就当是带郗良去散心,先去兰开斯特,再去费城。

车子启动时,安格斯轻声道:“良,这一次旅行回来后,我们带你到欧洲旅行,好吗?”

郗良微微一愣,抿唇颔了颔首。

下面我简单喵两句

郗良的部分到此结束,但这不是结局,我还有好多关于她的坑没填,下一章开始是另一个女主(娜斯塔西娅/阴成安)的部分。鉴于这两天掉收有点反复,我已经感觉到还会继续掉收了(太悲观啦qaq),所以想说,如果停在这里不想继续看下去的话,就把它当成开放式的he吧,郗良旅行完回来和安格斯在一起。

阴成安的部分开始,这篇文就是彻头彻尾的be,朝着be大路走坚决不回头了哈。

其实,我也想过要he的,经常替郗良觉得安格斯也挺好的,就和安格斯在一起吧,一家叁口团团圆圆。

之所以会有这种感觉,我怀疑是不是塑造错了安格斯,也没有,安格斯毕竟是我心中的君子形象约翰·哈特利教养出来的,他再坏,心里也确实还有一个温柔的地方,这个地方最终给了郗良。

但郗良就得接受吗?接受了就是认命,她被安格斯强奸了,她还生下和安格斯的孩子,这辈子她只能和安格斯在一起。

身为作者,我觉得我在坑郗良。

一开始定下的郗良就是一个桀骜不驯的人,她的人生很糟糕,但她不会认命,因为她不受社会规训,她天生不是贤妻良母,不是懦弱无能,她更是掠夺的一方。可以参考她对佐铭谦的态度,“你是我的”,和安格斯对她的态度,“你是我的”,这两人其实是一样的。(我还是觉得这两人很般配qaq)

对于这样的郗良来说,安格斯和她的开始就是一个错误,然而我却在努力把更强势的掠夺者安格斯塑造得还不错的样子,想理所当然令郗良移情别恋,对他产生爱,产生依赖,从而顺利改变主意写一个圆满的he。

这样的圆满终究是建立在牺牲郗良桀骜本性的基础上,我写安格斯的好也没有弥补他的本性,他对郗良就像在养宠物一样,并没有把她当人看待,真正把她当人时,是想回到过去保护她的时候,仅此而已。

郗良对佐铭谦的执着,大家都不理解,抛开我要埋到最后的原因,总的来说就是她不想认命——安格斯是对她还不错,可她心里知道还有更好的。(别的不说,佐铭谦不强奸她,这一点确实就比安格斯赢了)

最后,这一次安格斯和郗良的分别,真的是永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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