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身世(1 / 1)

加入书签

以前胡大舅对杜家就很多帮助,那时候杜家的日子还过的苦哈哈的。

现在杜家有能力了,胡氏用自己这一房的私房钱给自己的娘花,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胡惢小朋友今年也三岁了,长得胖乎乎的,胡氏和杜榆都特别喜欢他,胡惢小朋友和杜榆大舅长得特别像,据胡姥娘说,那是和胡大舅小时候是一模一样。

所以他很是得了胡家两个女性长辈的喜爱。

表姐胡玲也是大姑娘了,针线和厨艺都很不错,目前已经有人要给她说亲了,她可是秀才的亲妹子。自然看上她的人家不少。

等胡氏他们被杜有忠接走后,胡姥娘和季氏商量,“我看咱们小玲和二郎年纪差不多,也是表姐弟,能亲上加亲更好。”

季氏忙说道:“娘,这事儿,得和小玲她爹说一说。”

胡大舅正进门呢,听了这话,忙笑着问道:“问我啥事儿?”

胡姥娘就把自己的打算说了,胡大舅忙道:“娘,我看还不如咱们这边进一个人呢。不是更好?”

“你的意思是,想让榆儿给咱们家做媳妇?”胡姥娘问道。

“是啊,娘,你觉得咋样?我想的是,杜家的人多一些,小玲去了会辛苦一些,而且,二郎现在在外面也长了见识。”

胡姥娘说道:“你这意思是说我们小玲配不上二郎了?你这是咋当爹的呢?怎么能那样说自己的女儿呢?”

季氏忙说道:“娘,孩子爹不是那个意思呢,还是为了小玲好,他姑那边,肯定是不会分家的,虽然有他姑在,可是人也多呢,真的是很辛苦的。小玲从小在咱们家,就这么几个人,去了杜家,估计有些应付不过来。”

他们胡家人口多简单那。

杜家那有一二十口人呢。而且丈夫说的也是实情,小玲是不识字,到时候跟不上二郎。

所以还是不要这样了,她也怕以后女儿受委屈呢。

看他姑父以后肯定是越来越有出息,到时候也是底气不足的。

说不定鑫儿那边还要靠他姑父提携提携的,这样小玲嫁过去反而不好了。

其实胡姥娘对于让榆儿能嫁过来,也是很喜欢的,毕竟那可是自己的外孙女,又懂事识字,和鑫儿也般配。

虽然鑫儿比她大六岁,但是鑫儿还要科举呢,又是男子,晚点成亲也没有啥。

心里对这个提议也是有些心动了,就说道:“你们是孩子的父母,你们心里想怎么办,那就商量着吧,我就等着到时候他们给我磕头了。

季氏却有些忧心忡忡,晚上和丈夫独处的时候,忍不住说道:“他爹,咱们真的就能把鑫儿的婚事给定了?鑫儿可不是咱们生的。要是他姑父知道了,会同意吗?”说不定还埋怨他们欺骗了他。

胡大舅说道:“有忠是个心胸开阔的性子,这事儿我会跟他说清楚的。”

原来,十六年前,季氏是生了个儿子,可是才出生就夭折了,后来胡大舅从外面抱了一个孩子回来,那孩子就是胡鑫。

季氏当时夭折了孩子,心里痛不欲生,所以就把自己的一腔母爱转移到胡鑫身上,后来生了胡玲,那时候季氏还庆幸,好在还有胡鑫这个儿子,不然她都没有给老胡家生儿子,对不起婆婆。

当然,她心里也忐忑,觉得瞒着婆婆胡鑫的事儿,是很对不起婆婆,不过胡大舅却说道:“从胡鑫来咱们这个家起,他就是我们胡家的孩子了。这事儿我兜着。你就安心。”

季氏一直到生了小儿子胡惢才真的是放心了不少,起码她给老胡家生了儿子了,但是对胡鑫的感情,也从来没有变过。

季氏也问过胡大舅,胡鑫的身世,胡大舅说的是,他出门给一户人家看马,然后在回来的路上捡着的,至于胡鑫的身世,胡大舅自己也不清楚。

那时候,要是不把胡鑫给捡回来,说不定就会饿死或者被野狗给咬死了。

唯一觉得对不起的就是,瞒着了自己的娘,毕竟那时候他娘才得了孙子,高兴的不行,觉得对的起老胡家和胡大舅去世的爹了。且当时胡姥娘还生了病,要知道自己刚得的孙子,就那么去了,她肯定受不住,刚好胡鑫这孩子来了,给他带回来,饿的不行的时候,季氏给胡鑫喂奶,胡姥娘也过来看到了,胡姥娘抱着胡鑫就直亲,叫着大孙子,胡大舅就不好说什么了。

也是他们的缘分,于是就将错就错,反正当时他们也已经决定了要把胡鑫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养大成人的。

这也是季氏一直不能做主胡鑫婚事的原因之一,当时季氏的老娘一直说要把她侄女儿许配给鑫儿,季氏一定要自己的丈夫做主才是。因为丈夫是最清楚鑫儿的事情的。

从鑫儿在小时候看见他姑父写字,就很感兴趣后,胡大舅就下定了决心,如果胡鑫读书好,他就一定要把他给培养出来,让胡鑫成为读书人,不管他的亲生父母是谁,他一定要让胡鑫得到他能力范围之内最好的培育。

这样才能问心无愧。胡大舅和季氏都是属于内心淳朴的人,对他们来说,捡来了胡鑫,哪怕是委屈自己的孩子,也要让胡鑫得到家里最好的。

好在胡鑫也争气,读书好,为人也孝顺懂事,还在十五岁的时候,就成了秀才。

有时候胡大舅也会想,会不是是胡鑫的生父就是个读书人,所以胡鑫才会这样厉害。

他们老胡家可是没有这方面的天赋那,就是胡大舅,也不过是认识几个字,祖辈上都没有秀才之类的。有时候,胡大舅还怕别人因为这个怀疑呢,不过也是他多想了,他们夫妻两个对胡鑫那叫一个好,谁也不会想到胡鑫不是他们亲生的。

季氏说道:“我就怕,到时候鑫儿的亲生父母找来了,咱们就不能做主鑫儿的婚事了,别我们和小姑那边定好了,人家有不承认,那不是害了榆儿吗?”

胡大舅说道:“你这个情况我也考虑过,这么多年了,都没有人找过来,恐怕鑫儿的父母都不在了,总不能因为一直等,就不给鑫儿找媳妇吧,这不是耽误了他?”

就因为有这方面的顾虑,所以胡大舅就有意把胡鑫的婚事朝后面推,也是怕真的是鑫儿的亲生父母找回来了,另外,也想鑫儿能更上一层楼,但是,总不能鑫儿到了二十岁还不能定亲吧,所以胡大舅给的期限,就是鑫儿的二十岁一年,如果那一年还没有找过来,他们给鑫儿找媳妇,也合情合理。

而榆儿的年岁也小,等得到那个时候。胡大舅还有个考虑是,万一不小心被自己的娘知道了,让鑫儿娶榆儿,也能弥补自家娘的遗憾了。不是孙儿,也是外孙女婿。

当然,如果有可能,他是想瞒着自家娘一辈子的。有时候,不知道比知道的好。

这么多年,鑫儿早就已经比亲生的还亲生的了。

“你放心,妹夫那边,既然要提这个事儿,我肯定要把鑫儿的事情说清楚的。”

“如果妹夫不同意,我们也不强求。毕竟这是你情我愿的事儿。”

打定了主意,胡大舅准备在杜有忠明年过来拜年的时候,好好跟他说一说。

这事儿,真不是说谁对谁错了。唯一对不起的就是瞒着自家娘和鑫儿。

齐氏在腊月的时候,都卖了八头猪,个个都有两百斤以上,另外留了两头,就等着过年杀了吃呢。

当然,现在也要送人,关系好的都要送一送。

为了能在过年的时候猪肉更新鲜一些,所以齐氏等到杜榆他们从青阳县回来,才杀猪,杀猪那边来了好多人,除了村里的屠夫以外,还有帮忙的。

以前小时候,家里人还让杜榆过去看热闹,现在就不让了,说她是大姑娘了,这个时候就不好去了,另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齐氏看杜榆穿的都是好料子的衣服,不想让她把衣服给弄脏了,所以根本就不许她再去凑热闹。

胡氏回来后,除了要出门拜客,穿的是很好以外,到了家里,她就穿上了以前的旧衣服,和几个妯娌一样,该做饭做饭,该干活儿干活儿,一点儿也不含糊。

小辈不干活儿还说的过去,要是这平辈一个跟少奶奶一样,剩下的人都要累死累活的去干事情,那这不平衡很快就会来的,胡氏虽然没有读过书,却明白这个道理。

大家没有分家,最好一视同仁,这样矛盾才少一些。

可以说,齐氏对自己的大儿媳妇是满意的,从来不让自己为难,且做事儿有分寸。加上又为老杜家生了两个儿子,就凭这一点,齐氏是绝对把胡氏排在儿媳妇中的第一位。

他们杀得猪没有做血肠,而是直接煮成了猪血块。猪血块到时候可以单炒,也可以下到锅子里去,总之,也是一道很好的菜。

腊月二十五的时候,就把长工们放假了。每人领了十斤猪肉回去。

当然,有些人就直接把这边当成了家,过年的时候,就还在这边过年,因为家里已经没有人了,杜家也会在过年的时候,另外送些饭菜过去。

杜家族里的一些长辈,也过来找杜有忠,商量把杜家的祠堂修一修的意思。

杜家在杨柳村是个大族,可是这祠堂,那早八百年都已经荒了,根本不成样子了。

不过现在杜家不是出了一个举人老爷吗,这可是杜家一个族里的荣耀,修了祠堂,那以后杜家的人也更是昂首挺胸了。

从杜榆的爷爷的爷爷辈算起,杜家人还真是多,不过很多人都是出了五服的。出了五服,关系就不怎么近了。

作者有话要说:第三更,谢谢大家的支持!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