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5 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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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5 章

第95章金项链

当晚冬麦睡在厂房宿舍里, 和沈烈相拥而眠,厂房隔音效果并不是太好, 而且床也不是太结实, 一动起来就咯吱响,冬麦因为白天时候扔枕头被人家听到,本来就有些不好意思, 所以两个人也没做什么, 只是搂着而已。

不过只是这么搂着,都觉得很好。

她喜欢他身上清爽的气息, 更喜欢紧贴着他听着他沉稳的心跳声睡觉, 这让人打心眼里觉得踏实安全。

陵城的夜晚, 不远处会传来沉闷喧嚣的迪斯科声音, 和松山村完全不同, 冬麦开始还睁眼听着, 后来沈烈感觉到她睡不着,就用手轻拍她后背。

拍着拍着,她也就睡着了。

凌晨时候, 恍惚醒来, 却觉得不对劲, 后来才明白, 这个时候应该有鸡叫声才对, 陵城却没有鸡叫,这个时候格外安静沉寂。

冬麦心想, 她还是习惯农村的声音和节奏。

简单洗漱吃过早饭后, 沈烈也没什么事了, 便带着冬麦去陵城各处逛逛,悠闲自在地逛, 逛到了银行。

沈烈带着冬麦进去,说要给她买金项链。

冬麦觉得自己不需要金项链,好好的带那个干吗?

沈烈却坚持:“不喜欢带,可以留着,说不定以后咱们有了孩子可以传下去,现在金子是硬通货,保值。你不知道,首都那里的商场,大家抢金项链都抢疯了。”

冬麦:“抢疯了?都那么有钱?”

沈烈:“之前买卖金银也就是私底下买,国家不允许私人买,去年才发了一个规定,在国内恢复私人金银买卖,当时大家都抢疯了,商场里的一会儿工夫就卖光了,现在黄金首饰依然是紧俏物。”

于是冬麦还是跟着沈烈进去了,进去后,问了人家银行柜台人家,人家确实是有金首饰卖,有戒指,项链,还有鸡心挂片。

“你们来得时候挺好的,如果早一个月来,我们这里只有十四k金的,现在我们成色好了,纯度高,你看,这都是十八k金的了,而且项链款式也多了。陵城不少人结婚都得置办这个,置办这个才洋气。”

冬麦看了看价格,现在十八k金的首饰,最便宜的是四十九块三毛一克,就算是五十块钱吧,买一个十几克的金项链,这就要六七百,她觉得有些贵了,犯不着。

不过沈烈却想给她买,他握着她的手指尖,轻轻地捻着:“我们现在做买卖,几百也不算什么钱,再说你看我这性子,万一赔了呢,咱赔光了,不是还能落个首饰,以后我穷了,说不定要靠你变卖首饰过日子。”

冬麦听他说得可怜,便噗地笑了:“行,那买个吧。”

于是就挑花样,其实也没什么好挑的,也就那么几种,冬麦看了看,挑了马鞭链的链子,搭配一个鸡心坠子,至于戒指,则买了简单朴素的金戒指,是一对的,正好两个人一人戴一个。

结算的时候,一共要一千一百六十块钱。

买了后,出了银行,走到了旁边街心小公园处,找个没人的地方坐下来,沈烈就给冬麦戴上了,精致项链轻轻落在冬麦颈子上,搭在锁骨上,越发衬得那里纤弱而白净。

别说沈烈,就是冬麦自己都看得脸红,她觉得这样真好看。

果然有钱就是不一样,可以戴好东西,打扮得更美。

又拿出来戒指,一人一个,戴在手上,两只手伸在一起轻轻扣住,只觉得别样的甜蜜和喜欢。

沈烈看看四周没什么人,忍不住,便俯首亲了一口她耳边,低声说:“晚上回去咱们自己家,想怎么着都行。”

他承受着压力,付出那么多努力,终于可以给她一些美好的,精致的项链,时尚的衣裙,可以随心地花钱,看着她抿唇甜蜜地笑,看着那泛了细碎金光的项链衬着她雪一样的肌肤,他会忍不住想抱住她,亲吻她,想更亲近,更淋漓尽致。

逛街回来后,沈烈便和彭天铭去谈了,谈的结果是,他会适当地帮忙,可以不收钱,彭天铭自然高兴,沈烈也觉得不错。

彭金昌二十岁就在首都总工会任职,就算曾经一度倒下,但是在首都的关系门路都在,经过那个年代的人,交情比一般人深。许多自己办不到的事,人家能办到,自己懂技术,关键时候帮人家调试调试并不费什么力气,但是却能和人搞好关系,以后遇到原材料或者说卖货方面的问题,万一求到人头上,人也能帮帮自己。做生意就是这样,多一个朋友就多一条出路,不可能只靠自己打开局面,还是得互相帮衬。

彭天铭脸上的巴掌印已经没了,人看着心情也不错,当即让会计给沈烈开了钱,三台机器是一万二,现金支付的,一看就是刚从银行取出来的票子,一捆是一千块,一共是十二捆,扎扎实实地摞在桌前。

“咱先回去公社,存了钱,顺便把贷款给还了,接着回家歇歇后,我便去收毛渣子来分梳了。”沈烈这么收拾着的时候,想起来开餐馆的事:“贷款还了后,先去看看那房子,趁着这两天我没出门,给你修整好了。”

他想了想:“到时候叫上你哥,我们一起干,干着活,我和他谈谈,没准就知道怎么回事了。”

冬麦自然没有不同意的,当下两个人匆忙告别了彭天铭,就要回去,彭天铭倒是意外,笑着看向冬麦:“我和妹妹投缘,本来想多说几句话,没想到你们这么着急回去。”

冬麦对彭天铭有些好感,觉得她能力强,又知道她的遭遇,其实对她挺心疼的,因为自己也有过这样的经历,便生了亲近之心,不过现在着急回去办事,也只能回头再说了。

两个人提着大包小包的,坐了公交车,下车后,取了冬麦寄存的自行车,先过去公社看了房子,沈烈研究了一番,觉得这房子破归破,但结实,修整一番能用,唯一的不好就是小。

“现在咱们不缺钱,你可以做大一点,凭你的能耐,生意肯定好,到时候还得扩,还不如一次到位。”

“我第一次做,太大了也怕忙不过来,再说你这里开始梳绒的话,估计也忙,所以我想着,我找娘家合伙,到时候给提成,我大哥那里估计够呛,我想找我二哥二嫂。”

说着,冬麦便把自己的想法说给沈烈,沈烈听了,有些意外地看着她。

冬麦见他这样,倒是不好意思了:“你觉得这个想法太异想天开了?我也就是瞎想想。”

沈烈却握住她的手,坚定地道:“不不不,我觉得你这个想法太好了,其实我一直担心你太忙了会累,现在这样最好了,你二哥二嫂是踏实人,不贪心,这样的品性,很适合和我们合伙,到时候他们守着店,我们来把控方向,两家分成,你也不至于那么操心劳累,你怎么想出这么好的主意?”

冬麦被他夸得不好意思了:“随便瞎想的呗!”

沈烈:“这样挺好,其实我搞梳绒机挣钱,也是想你过好日子,但你自己想干这个,我肯定也支持你,我支持你,又怕你辛苦,现在这样最好了。”

当下他也没意见了,小就小,就这房子吧,于是两个人先去了趟银行,把贷款还上了,最后清算了下,存折里一共还有一万九千零几百,他们把那几百取出来,之后沈烈带着冬麦过去订了石灰水泥,又找人家借了工具,想着明天就开始修整房子。

忙完这些,两个人马不停蹄地过去东郭村,打算和江春耕提提,明天过来帮着修房子。

这个时候天已经有些阴了,两个人便想着赶紧到家,免得淋雨,所以车子骑得飞快。

谁知刚一进村,就见别人都同情地看着冬麦,还有人说:“冬麦,你这是从哪儿来,没去公社卫生所?”

冬麦意识到不对,问起来,别人才说:“你还不知道?我以为你们知道了呢!”

冬麦心里一凉:“到底怎么了?我家里出什么事了?”

村里人都围上来,七嘴八舌地说,冬麦这才知道,原来自己大嫂在家门台上摔了一跤,见红了,现在被送过去公社卫生所了。

“用老陈家的拖拉机送过去的,估计现在已经到卫生所了。”

“哎,造孽啊,流了不少血,也不知道孩子能保住不!”

冬麦只觉得脑子里“嗡”的一声,仿佛要炸开了。

她一时都有些想不明白这是怎么了,恍惚地看向沈烈。

沈烈忙握住了她的手,问了人家村里人几句,之后骑着自行车马上赶过去公社了。

一路上,南边天都是黑的了,阴云密布,沈烈自然是拼命地蹬着自行车,时不时还安慰她:“冬麦,没事,她不是差不多快足月了吗,快足月,摔一跤,就算马上生,也能活。”

沈烈说着这话的时候,因为用力蹬车子,气都是粗的。

然而冬麦却想起那句“七活八不活”,自己嫂子怀胎八个月,这万一活不了呢?

她想起哥哥,哥哥最近正和嫂子闹别扭,现在嫂子出了事,他肯定会自责,嫂子也会把这些事怨恨到哥哥身上。

冬麦后背发冷,几乎不敢去想这个后果。

她现在只能盼着孩子一切都好,孩子好,就是虚惊一场,一切都能回转,但是如果万一孩子出个事,哥哥怕是留下心结,怕是没法原谅他自己。

而嫂子那里……她想了想,心里更是难受,毕竟怀胎几个月,如果有事,估计嫂子更没办法接受。

她又有些后悔,为什么急巴巴地跑去陵城,如果她留在娘家呢,如果她和二嫂一起开解开解大嫂,或者说劝大哥多向大嫂低头,是不是可能避免这个意外?

她知道自己瞎想这些没用,她也无法改变一切,但还是忍不住去想。

一路提着心,总算到了公社卫生所,过去后,胡金凤江树理还有江秋收都在那里,胡金凤坐着抹眼泪,其它人黑着脸坐那里,唯独不见江春耕。

胡金凤一看到冬麦,眼泪就落下来了,悲怆地哭道:“你说这叫啥事呢,你说这叫啥事,八个月大了,八个月了啊!”

冬麦一把抱住了自己娘:“娘,你别难过,听人家医生的,人家医生怎么说?”

胡金凤:“谁知道呢,到现在还没动静!问也不知道问谁!”

冬麦看向大门后头,那边有两个护士焦急地走进去屋内,手里端着一个盆,提着东西,不知道干嘛用的。

她便有些无奈,心想这里距离陵城太远了,不然如果能送去陵城医院,也许希望大一些,公社卫生所这方面估计还是不行,许多设备不齐全。

但是又能怎么着,只能等了。

等着间,她突然想起自己哥哥:“娘,我哥呢?”

胡金凤睁着泪眼,看看四周围:“刚还在这里呢。”

冬麦四处看看,便看到卫生所外面的矮墙根底下,江春耕正蹲在那里。

这个时候天已经开始下雨了,零星雨点,并不多,却像黄豆那么大,一下下地砸下来,往日看着那么魁梧强壮的糙汉子,现在狼狈地蹲着,像是连身体都缩小了,对那砸下来的雨全然不顾。

冬麦心疼得难受,她知道如果嫂子出事了,除了嫂子外,哥哥一定是最愧疚最难受的。

她正要过去,沈烈示意她:“你在这里陪着你娘,我过去陪陪他。”

冬麦便点头。

她想这个哥哥需要的不是安慰,说什么话都白搭。

但是,他还是需要有一个人和他一起蹲在那里,什么都不说地陪着也好。

一时沈烈拿了一块不知道从哪里搜刮来的破塑料油布过去,帮江春耕遮着雨,陪着他蹲在那里。

冬麦便坐在胡金凤身边。

胡金凤时不时擦擦眼泪:“最近棉花枝出来了,也到了掐花枝的时候,你哥一大早就出去忙活了,本来你大嫂也想去,我说你怀着身子,算了,别去了,在家歇着吧,你大嫂也就没去,我现在想想,我后悔死了,她要去地里,我干嘛不让去?去了至少身边有人啊!”

胡金凤:“本来那天闹腾了后,你大哥给你大嫂赔礼了,这事就过去了,没事了,谁知道今天竟然这样啊!”

胡金凤:“你大嫂真出事,你大哥肯定觉得还是和自己脱不了关系,你说这让人怎么活啊!”

这个时候,天上开始打雷了,轰隆隆的,模糊了胡金凤的声音,冬麦听到了她哽咽着没发出的哭声。

冬麦嘴巴张了又合,并不知道怎么安慰胡金凤,言语这么无力,她也如此弱小,只能希望于大嫂母子平安,嘴里却说着没有意义的话:“娘,你别总往坏里想,人家大夫也没说——”

这话刚落,就见一个护士从里面走过来,在那里喊:“你们是谢红妮家属吧?”

胡金凤听了一愣,忙说:“对,我们是,我们是,同志,同志她咋样了,孩子咋样了!”

她有些语无伦次了。

护士:“这是不足月呢,难产,你们想保大还是保小?”

这边还没说出什么话,江春耕跑来了,他刘海已经湿了,黏在额头上,便显得那眼睛里的红血丝更为狼狈,他盯着护士,嘶哑地问:“这是什么意思?”

护士:“难产,估计大人小孩只能保一个了,也可能都保不住。”

江春耕眼神有片刻的呆滞,之后才僵硬地道:“保,保大人,同志,请你怎么也救活她,别出事。”

他这话说出后,胡金凤的眼泪就哗啦啦地往下落。

她知道自己儿子说得是对的,怎么也得保住大人的命,可是想到本来马上足月的孩子遇到这种事,心里就难受,再想想儿媳妇阎王爷那里都要转一圈,就更难受,难受得几乎喘不过气来。

江春耕:“同志,花多钱都行,我求求你,救活她,不能让她出事!”

打雷声吞没了他后面的话,不过冬麦还是听出,他声音僵硬,带着颤。

护士没说话,点了点头,就进去了。

江春耕直着眼睛,站在那里,像一块被冻僵的石头,他好像失去了所有的意识,连走路都不会了。

过了好一会,才被沈烈扶着坐在了一旁。

沈烈扶着让他坐,他就坐,但那眼睛一直僵硬地盯着前头某一处,根本没挪动,像是一个木偶人。

冬麦看着自己哥哥,听着娘的哭声,心里只觉得恍惚,怎么可能一下子突然发生这样的事,这下子怎么办?

一切来得太突然,她完全不知道怎么面对。

她更不敢想象,大嫂或者孩子出个什么事,她大哥该怎么去面对这一切。

(请原谅我占用正文,但我必须提醒,看作者有话说,我解释了保大保小的问题,哪位在质疑这个问题我希望你先看看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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