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二章 三个锦囊(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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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黑胖子顿时面无表情,对诸葛亮鞠了一躬,“公子,我想你是认错人了。”

诸葛亮看着小黑胖子远去的背影,惊愕了好久,才开口问道:“你知道他是谁么?”

刘赫笑着点了点头。

诸葛亮笑着摇了摇头。

“这样也好,他在你这,我也放心。”诸葛亮说罢,起身告辞,“我午时便要出发,现在还要回去准备。”

“我有三个锦囊,放在赵云那了,如果你遇到难事,可以看一眼,如果没有,就当我多虑了。”刘赫似乎并没打算起身相送。

“但愿我用不上。”诸葛亮一笑,大步而去。

刘赫望着诸葛亮的背影,愣愣出神。

三个锦囊,激周瑜,草船借箭,借东风。

若是诸葛亮没拆这三个锦囊,说明今后不必再替这位天下第一谋士费心。

可若是拆了,恐怕以后的大小事务,都要自己亲力亲为了。

刘赫轻声叹息,我也希望你用不上。

一位风度翩翩的白衣公子,两个平分秋色的俏丽丫鬟,身后却跟着一个又矮又胖的仆人。

这四人走在街上,惹得来往的行人不禁驻足围观,胆子大一点的,还不住的指指点点。

有人认出了走在最前面的那位公子哥便是被这江夏城主刘琦奉为上宾的天机先生,后面那两位俏丽的丫鬟自不必说,那本就是该有的排场,可再后面的那个仆人,实在是和前面三位有些格格不入。

庞统头戴一个夸张的大斗笠,上面挂着一面似乎只有不愿意暴露身份的江湖女侠才会用到的黑色面纱,听到路人的议论,故意掀开面纱,朝那群人咧嘴一笑,露出了一口凌乱的大黄牙。

几个慕名而来特意想瞻仰一下天机先生风采的大姑娘小媳妇顿时吓得失声惊叫,哎呀妈呀,这是何方妖孽。

刘赫看在眼里,笑而不语。

秋露回过头,笑骂道:“铁蛋,你又吓唬人。”

庞统嘿嘿一笑,一路上这一招屡试不爽,让不少喜欢嚼舌头根子的长舌妇吓得望而却步。

铁蛋这名字,是秋露那丫头给庞统起的,一个又黑又矮又胖的人,叫铁蛋再合适不过。

庞统对此并不恼怒,两人一个叫得开心,一个听得高兴。

刘赫不禁在想,这到底是庞统天生豁达呢,还是学问到了一定份上人就变得心胸开阔了。

总之不管因为如何,庞统这人都很对刘赫的胃口。

“小鸡,你知道我比小明强在哪里么?”小黑胖子偷偷跑到刘赫的身边,神秘兮兮的问道。

“强在哪里?”关于这个问题,刘赫倒还真想知道。

“其他地方我们半斤八两,小明的观星之术我比不上,可论占卜之术,就是十个小明捆在一起也不是我的对手。”小黑胖子一脸得意。

见刘赫没有应声,小黑胖子眼珠一转,谄笑道:“一般人求我,我都不会替他们卜上一卦的,可小鸡你不是外人,我特意为你算了一下,你会遇到一个大贵人,你可要好好把握,别让那个大贵人跑了。”

刘赫停下脚步,“哦?那你说说,那大贵人是谁,长什么样子,在哪里会遇到他?”

“那大贵人是谁我算不出来,在哪里遇到我也算不出来,可长什么样子,还是能算出来的。”小黑胖子说着,偷偷低头在自己身上瞄了一下,“那个大贵人穿一身黑色的粗布短衣,嗯……穿得好像个下人似的,但你别看穿得像个下人,那可是你命里最大最大的大贵人,你可一定要对他好一点啊。”

不等刘赫开口,秋露便抢先道:“铁蛋,你要不要脸,这天底下还有给别人算命说自己是人家的大贵人的呢?”

“不是算命,是占卜……”小黑胖子小声嘀咕道。

连秋露都听出来了,看来自己这回是又玩现了,小黑胖子索性不再说话,开始修那闭口禅。

没走出多远,四人来到一处满是帐篷的开阔地。

四十万流民的涌入,对于任何一座城池都不是一个小数字,虽然这江夏城比起新野要大上一些,但一时间也实在难以容纳如此多的百姓。

想起昨夜的那场雨,刘赫微微皱了皱眉。

一场秋雨一场寒啊。

刘赫刚要迈步向前,却被庞统一把拦住。

“现在如果要进去,就要给这些百姓一个交代,如果给不了,最好就不要去。”庞统一脸严肃,老辣持稳的样子与刚才判若两人。

刘赫淡淡一笑,“有那么严重?”

庞统死死的抓着刘赫的胳膊不放,“一群吃不饱,穿不暖而且还无家可归的人,不是几句空话就可以糊弄过去的,流民易子而食,你可听过?”

刘赫点了点头,“听过。”

说着,刘赫轻轻拍了拍庞统的手,将其缓缓推开,转身大步走向前去。

庞统没有再出言劝阻,而是对身边的秋露低声道:“快去叫秦少侠来。”

“秦少侠?”秋露似乎有些不情愿,“他那么凶,咱们躲他还来不及呢,干嘛还叫他……”

“快去!”庞统的语气一丝一毫没有商量的余地。

秋露从没见过庞统这般严肃的模样,急忙跑回小院去找秦霜。

庞统望着刘赫的背影,默不作声。

从诸葛亮的书信中,庞统听说了不少刘赫的事情,在诸葛亮的评价中,刘赫是个不拘小节却能在关键时刻力挽狂澜之人。

可刘赫此时此刻的举动,却让庞统有些质疑诸葛亮的观点。

世道凶险,不是凭一时意气便可以安然处之的。

这些日子游历四方,见多了赤地千里无颗粒,饿殍遍野人相食的景象,没吃没喝的人,真的什么都干得出来。

去年旱灾与蝗灾同时发生,是真正的大灾之年,庞统曾经亲眼看到路边有人与野狗争夺一具人的尸体,一开始庞统还只道那人和死者相识,抢回尸体是为了将其埋葬,却不料那人从野狗空中抢过一条血淋淋的手臂,竟然当场抱着就啃了起来。

从那时起,这位与卧龙起名的凤雏先生,便摒弃了原来的那一身傲骨,从此只愿做个糊里糊涂的闲散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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