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10.5|家(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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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尔斯一路走过去,心都荡在嗓子口,直到看到樊希,才意识到自己小题大做了。

关心则乱,不折不扣,说的就是他。

樊希坐在椅子上,在抽烟。她神情自然,动作潇洒,哪有半点伤痛的模样。

吞云吐雾间,听见脚步声,转了头,却只瞧见一个背影。

她觉得有点好笑,一个大男人,睡也睡了,亲也亲了,摸也摸了,居然还躲着她。

真把她当魔鬼了?

嘴角一挑,她不咸不淡地开口,“既然来了,你躲什么?”

听她这么说,尼尔斯只好又走回来,居高临下地看着她,问,“你伤在哪里?”

闻言,樊希伸出血淋淋的手指,在他眼前一晃,道,“被纸片割了一下。”

他哦了声。

等不到他的下文,她挑眉,“你怎么知道我伤了手指?”

他不答。

她笑得贼,“你不说我也知道。”

前因后果,不难猜。

他沉默。

“你心疼了?”

他抿着嘴,还是拒绝回答。

樊希道,“逃避即有鬼。”

被她逼得走投无路,尼尔斯只好道,“一会儿让弗朗克处理下伤口,这里卫生差,小心破伤风。”

“你是在关心我?”

他侧开脸,转身想走。

呵,真是个傲娇的男人。

樊希站了起来,拦住他的去路,将烟吹在他脸上,不依不饶道,“艹的时候挺凶猛,现在怎么婆妈起来了?”

“……”

樊希喜欢看他闷骚,尤其是戳破那冷静的面罩,底下那暗涛汹涌的样子。反差越大,越勾人心。

于是她继续逗他,将受伤的手指在他的手背上按了一下。尼尔斯低头,只见自己手背上有一道指印,纹路清晰,是她的指纹,带着血。

“就算我得了破伤风,也是你的错,你是我的细菌,让我*、让我糜烂。”

一语双关,带着挑逗,风情万种。

尼尔斯看着那道殷红的血指印,耳边滑过她的话,浑身一颤。

脑中有灵光闪过。

像是想起了什么,他飞快地转身,扔下樊希,朝着大铁门的方向走去。走了几步,突然又停下,他站在原地,目光望着远处,在沉思。

樊希在背后看着他,没吱声。

这个男人,她睡了、亲了、爱了,却还是看不透。看不透的,不是他的性格,而是他的智慧。

两人一前一后地站着,风从耳边过。太阳照在他身上,拉长他的影子。这一刻,她觉得他的背影,高大得不像话。

这时,马克和弗朗克迎面走了过来。

在两人调侃他之前,尼尔斯抢声道,“今天入住的三百个人中,有一个不在名单内。”

马克惊讶,“安检出了问题?”

尼尔斯摇头,“安检没出问题,是我发觉问题。”

“什么意思?”

“有一个人的指纹和照片对不上。”说完,他又自动更正,“不,应该说证件是真的,指纹是假的。”

马克还是没听懂,看看尼尔斯,又看看弗朗克,“他在说啥?”

弗朗克也不确定,“你的意思是,有人冒名顶替?”

尼尔斯点头,“冒名的人和被冒名的人,是一对双胞胎。”

两人面面相觑,“你怎么知道?还这么肯定?”

尼尔斯道,“刚才,无意之间我在巴士的玻璃窗上,看到了一个人的指纹。当时,我觉得有些奇怪,却说不出所以然。是樊希的血指印提醒了我。这人的脸虽然对得上资料库,但指纹却对不上,只有一种可能,就是他们是孪生兄弟。”

弗朗克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你确定没记错?”

毕竟有三百多个人。资料里不光是数据,还有指纹,那些纹路,光是看,都让人头晕眼花,更别说记,而尼尔斯居然将它们全部记入大脑。这有点夸张了,弗朗克不信。

马克也觉得不可思议,“你连指纹都能记住?”

尼尔斯点头,“我花了五个小时去记。”

“五个小时?”弗朗克拿看怪物的眼神瞅他。

对普通人来说,就算是花五天时间,也未必能记住。

尼尔斯和弗朗克不一样,他要对这里所有的人命负责,任重道远,经不起一点风险。压力越大,动力越大。

所以,见两人狐疑,他一脸严肃,“现在不是质疑我的时候。”

马克想到之前发生的一起暴杀,要不是保尔没把尼尔斯的话当真,也不会有人伤亡。于是他坚定地道,“头儿,我相信你。你下令,我执行。”

尼尔斯道,“找人二十四小时严密监视,不要打草惊蛇,看他混进来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有偷袭武器库、行凶暴杀的迹象,立即击毙。如果他潜入电脑资料室、和我方军队某人有过密接触,立即汇报。”

“是!”

弗朗克听他下令,道,“你这样会不会夸张了点?毕竟你只是靠大脑记忆。”

言下之意,大脑又不是电脑,也有记错的时候。

尼尔斯就回了一句话,弗朗克顿时没话可说。

他说,“我的大脑就是电脑。”

***

夜色正浓,有人影溜进机房。

这个人正是被尼尔斯怀疑的阿里。

黑暗中,马克压低声音,道,“果然给你料中。”

尼尔斯自信却不自负,而他的自信,来自于他的智慧。有理有据,从不盲目。有时候,事实就是事实,铁铮铮地摆在那,不需要雄辩,早晚会见分晓。而他有这份定力,让人心服口服。

见头儿不说话,马克又问,“什么时候动手?

尼尔斯就一个字,“等。”

之前,基地里的资料库被黑,他怀疑是军营中有内鬼,特地编写了一套反黑程序。自从安装上后,幕后黑手就再没伸来,他不相信事情会这样凑巧,更合理的解释是对方得到了风声,有所顾忌。但,是狐狸,尾巴迟早会再翘出来。

阿里是个诱饵,后面会揪出谁?

马克不像尼尔斯那样深沉,想到一会儿能大干一场,兴奋地搓了搓手,再度握紧机枪。

大约五分钟后,阿里从机房里溜了出来,隐没在黑暗中。

马克起身,蠢蠢欲动。

尼尔斯按住他,道,“再等。”

想不到,这一等,就是十五个小时。

***

处理完这件事,尼尔斯一步跨进自己的帐篷,两天没合眼,他的脸上有着前所未有的疲惫。

正想倒头就睡,谁知这时,门帘一拉,樊希来了。

看见他连鞋带衣,什么都不脱,就想往睡袋里钻,她的两道秀眉顿时皱成了一团。

“脱掉。”

尼尔斯挥了挥手,太累了,连话也不想说。

樊希什么也没说,走过去,在他身边跪坐下来。衣服裤子鞋子袜子,一样样的,从他身上扒下来。

“很累?”

他模模糊糊地嗯了声。

“我替你按摩。”

没有回应,就是默许。

樊希坐下,让他的头枕在自己的大腿上,按着他的太阳穴。低头望下去,他棕色的眼睫毛又长又翘,像两把扇子,浓密地盖在眼睛上。昏暗的灯照在脸庞,投下阴影,立体感极强。

她有些力道,按在穴位上,酸疼却也舒爽。她的手很香很好闻,女人的味道刺激着鼻子,让他想起了在村民家躲避沙尘暴那次抬杠。她要用水刷牙,她说,干净比命重要。

这么娇气的人,却自愿留在这种鬼地方。没有其他原因,只是因为他。

这么一想,他思绪起伏难耐,突然没了睡意。

尼尔斯伸手,将自己的掌心贴在她的手背上,缓缓地弯下手指,将她的手包裹在自己的手里,与她十指交缠。他拽着她的手,凑到嘴前,亲了一下。

不是情人,却做着情人间才有的亲密的动作。

不曾表白,却懂彼此的心意。

有些人,说着爱,却口是心非。

有些人,从不言爱,一旦缠上,就是一辈子。

两人四目相触,他的眼中布满血丝,带着疲惫,却盈满了温柔。

温柔了时光,也温柔了她的心。

她弯下腰,底下头,捧住他的脸,嘴唇对上他的,送上一个吻。

柔软的唇,像清甜的泉水,温润彼此的灵魂。

太短,不够回味。

尼尔斯勾住她的颈子,向下一拉,两张嘴再度凑到了一起。

樊希心一动,突然想到马克的话,我们的头儿,是个暖男,你对他好一点,冰山也就融化了。

她在心里微笑,现在,冰山成了火山,一点就炸。

他一天没梳洗,但她不在乎,他身上的味道,好闻难闻,都是男人味。

能让她不嫌弃的,只有他一人。

没有语言,也不需要言语,两人的身体在一起,心也离得很近。

她的手在他脸上游移,男人的坚韧刚毅,和女人的细滑全然不同。他的胡渣扎手,却也性感,还有他喉结,以及锁骨……让她流连忘返。

女人的手,软软的,仿若无骨,像羽毛拂过,撩拨他的心。

尼尔斯按住她不安分的手,再摸下去,他怕自己会忍不住。有些东西,会不顾一切地,喷薄而出。

樊希离开他的嘴唇,问,“睡不睡?”

一语双关。

她很聪明,设个套,让他钻。

尼尔斯苦笑,不管他的回答是什么,结果都一样。

心湖已被搅乱,哪由得他。

以前他说过,他最怕的不是死亡,而是失去控制。

这个女人,真正的,让他又爱又恨。

樊希起身,当着他的面,将身上的衣服脱了下来,直到只剩下的内衣裤。然后跨坐在他的身上,部位刚刚好。

她扭动身体,轻轻地摩擦,腰肢柔软得像一条水蛇。即便隔着衣物,仍然带感。

他能感受到她的湿润。

她能感受到他的硬实。

他摸上她的腿,揉捏她圆润有弹性的臀部,身上的细胞活跃起来。

她咬着嘴唇。

他手下使劲。

两颗心相互吸引。

没有月亮的夜晚,却不感到孤独。

她身体向前倾,手指蜻蜓点水般地划过他的背脊,让他浑身一颤,诱惑不能更多。

尼尔斯觉得自己快被她弄疯,扣住她的后背,将她锁在怀里,臂上的肌肉尽显。他不强壮,却足够保护她,如果她愿意,可以是将来的一辈子。

只不过,这句话,他没说出口。

不是不想,是时间没到,怕惊走她。

她强大,但物极必反,她的脆弱,只是用面具掩饰了起来。

樊希咬住他的嘴唇,缠住他的舌头,一股电流抨击了彼此,深深的震撼,让两人欲停不能。

外面,刮起了大风,一阵一阵,飞石走沙,吹得帐篷呼呼直响。

里面,激起了惊涛骇浪,一波一波,汹涌澎湃,撞得帐篷瑟瑟发抖。

你在我心里。

我在你身里。

就像鱼和水。

谁也离不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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