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娇困10(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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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奈不舍地目送越姬离开,把怀里的黄纸袋拿出来,把里面弟两块大洋和四十五枚铜板倒在手心里,握紧。匆匆转身跑回家,又把家里剩下的余钱加在一起,果然还是欠那么一点。

而且就算她凑够五块大洋,拿回来珍珠,那以后的生活花销要怎么办?总不能喝西北风吧。

元奈一想到这些,忍不住心累地把头埋进双膝。

酒庄、布庄、码头、各类铺子等等,大多都是不要人了,只有极少的一两家要人,不过工钱都是不高,只能勉强糊口。

一家是刺绣的女红手工活,元奈会刺绣,但是不精,而这刺绣的活除非自己绣得十分精良,雇主才会高价买下,几块铜板到几十块大洋的都有。

如果绣工一般,也有人要,不过是用在制作比较粗糙的手工品,女工要是想要挣多点钱只能多劳多得。

另一家则是报社了,除了卖报以外可以替主编三审三校,因为是新人,若是想做校对只能先做初校,也就是找出文章里面的错别字和使用不当的符号,每找出五十个就有五个铜板。但一天的文章量并不多,如果靠初校谋生,她大概活不成。

更别说她还要拿回珍珠了。

元奈满面愁容离开,她需要一份能够短时间能赚到非常多钱的工作,把珍珠拿回后,她可以不怕苦一点一点做起。

将到酉时,街道上仍然艳阳炽’热,烫的青砖石板路散发出沉闷的气息。各处酒家休憩,小二哥懒洋洋坐在桌旁唠嗑。

元奈站在一家酒楼门口,原本水润的唇瓣此刻干得发白,她已经跑了好几家酒楼,没有一个愿意聘用她,不是招够了人就是不要女子跑堂,就连厨房后面刷碗的都有大妈勤奋在干,根本不需要她这种手脚慢还容易出错的年轻女子。

这是她最后的希望,然而,一盏茶功夫后她还是被人请了出来。

“去去去,我们这不招人了!”

“还没干活就要赊帐预支工资,咋不说整个酒楼是你的?!”

“哈哈哈——”

“这女人该不会穷疯了吧!”

元奈在门口被羞辱得头也不敢抬,甚觉难堪。加上这个时辰,街上的人陆续多起来,惹得更多嘲笑的目光了。

“元奈?你怎么在这里?”

蓦地,身后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元奈惊讶转过身。

“还真的是你啊。”花曼依正拢着刚做好的头发走过来,原本是打算进酒楼,谁知刚下黄包车就看到元奈畏手畏脚低着头站在中央,她惊诧打量了一番。

“曼依……”元奈眼神有些闪躲,她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曾经的同学朋友——花曼依。

更没想过会被对方撞见她最难堪的事,元奈更加局促不安了。

“哎,元奈你怎么把自己搞得这么狼狈?”

花曼依一一把周围看笑话的眼光给瞪回去,“看什么看?!没见过女人啊!”

众人仍然指指点点一番才散开。

花曼依才懒得理他们,掮着元奈的肩走到一个角落,安抚道,“没事吧?”

元奈摇头,花曼依看着她憔悴愁容叹了口气,“说说,是情场失意还是钱场失意?”

元奈看着花曼依,犹豫再三,“曼依,我想……借’贷。”

这是她想到的最后一个办法了。

“你疯了!那就是一颗毒/药你知不知道?!”

花曼依倒吸一口凉气,甭说现在洋人兴办的银/行多如牛毛,但要知道背后都是什么人在管,尤其是借’贷这方面,否则怎么说老百姓宁愿钱烂在手里也不愿交到银/行存着?

就是怕万一洋人跑了打了水漂,追也不敢追回来!

元奈脸色也白了,舔了舔干涩的嘴角,“可,可我没办法了。”

花曼依抱臂敲了敲指节,思忖,“你差多少?”

“一块大洋。”

“不是小数目啊。”

元奈低头不语,花曼依抿嘴,“最近我手头也紧,不然倒也能挤出一两块大洋来。”

“不过,”

花曼依仔细端详了面前的元奈,面容皎皎,身段玲珑有致,“元奈,我记得你是会跳舞的是吧?”

元奈身体柔韧度是有的,灵性也很好,若是指点一下,倒也不是什么难事。

元奈点头,低声询问,“是有办法了吗?”

花曼依神色复杂,“有是有,但就不知道你愿不愿意了。”

*

“我怎能够忘记那午夜醉人的歌声

情人、情人

我怎能够忘记那午夜醉人的香吻

多少蝶儿为花死

多少蜂儿为花生……”注

风海歌舞厅华光流转,暗光斑点跳跃在地板上,领唱的身着一身黑凤开叉旗袍,紫色的披肩搭在雪肩上欲露未露,风华韵味。台下金色的大抱号婉转低沉,风琴在马夹男子手中和着节奏……

元奈一进去便觉得格格不入。

“元奈,那就是舞女。”

花曼依带人进去,下巴昂了昂,对着台上的舞女。

元奈顺着她的视线望过去,三行三列队伍整齐的九个舞女比领唱穿的更少,裙子的叉口开到大腿,拿着一把粉色流苏的蒲扇,翻转舞动。

“我为了爱情人

性命也可以牺牲……”

扭胯,撩起裙侧,随着音乐节奏整齐划一,撩’拨而暧’昧。

“舞女一个月才三块大洋,而领唱出场一次就有一块大洋。”

花曼依附耳到她耳边解释说,“你说说你能做什么?如果你要是唱歌可以,领唱其实是最好的。”

“我回头替你问问巩妈能不能让你出一场。”

元奈咬了咬下唇,眼里有挣扎,手中的帕巾被她快搅碎了,“曼依……我选领唱。”

“好。”

花曼依带元奈进了她私人专属的包间,让她呆在这里别动。

歌舞嘈杂的走廊,花曼依一出来便看到了倚在另一间房门口的巩妈。

巩妈年近三十五,风韵犹存,是风海歌舞厅的唯一老板。

花曼依迎上去,把她手里抽着的雪茄夹到自己手上,倚在木栏杆敛着神色,笑着抽了一下。

昂贵到流油的烟味在口腔中冲荡,花曼依早已见怪不怪,红唇微张,抽’出雪茄姿态娴雅放回到巩妈两指之间。

白雾一样的烟从红唇吹出,“巩妈,我有个朋友缺钱,能不能让她领唱一场?”

“我看到了。”

花曼依一愣,旋即笑开,“长得还可以吧?”不砸她招牌。

巩妈瞥了一眼雪茄上面的口红印子,眉毛挑了挑,放进嘴里,“还行。”

“唱歌如何?”她又问。

“听她唱过,不赖。”

“跳舞底子如何?”

“身段够软,不赖。”

“嗤,”巩妈扯开嘴角,扫过面前穿着开叉深红长裙的女人交叠的双腿,眉头微蹙,“不赖不赖,说得你好像摸过一样。”

“那你给还是不给?”

“你自己猜猜呗。”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入v了,十五啦,应该会有万字更新,大家支持一下鸭,爱你们么么

下面接档文求收藏!!见专栏

书名:故意喜欢[娱乐圈]

所有人都知道,在顾筝眼里,明遥就是个无恶不作三观炸裂心眼小的女人

挤走新人,抢人饭碗,爱耍大牌,手撕粉丝,夜不归宿,一言不合就给人脸色看,还买通稿抹黑顾筝喜欢的爱豆。

简直不能忍!

除了有点演技和一副好看的皮囊外,她的人品实在让人恶熏!

顾筝肯定对她厌恶透顶。

后来两人合作一部戏,戏里明遥按剧本把顾筝压倒。

顾筝:别以为你是我前女友你就能为所欲为

明遥:前女友又怎么?呵,我现在是你老婆。

所有剧组人员:……

导演:不,这不是我写的台词!qaq

震惊!我行我素满身黑料影后明遥居然是根正苗红演员顾筝的前女友!

震惊!黑料影后和顾筝扯证了?!

筝粉:顾筝,你要是被绑架了你就眨眨眼

后来有人在家具超市看到两人在买床

顾筝:这张吧。

明遥:够软够大够折腾,可以

筝粉奔溃:顾筝,明遥这种劣迹斑斑的坏女人你可千万不能要qaq

注:

◆淡定根正苗红演员x我行我素黑料影后

◆先婚后爱

◆主角没有三观不正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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