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部分(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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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至少能看到那个男人恨我眼神,只要不是厌恶就好。

可是没有,仍然是厌恶,直到他死的那一刻,他都没有对我笑过,只有憎恨。

可是,为什么还传位于我?

这样也好,这样可以让我更加方便的杀戮。

继位之后,我便带上了面具,知道我相貌的人也越来越少。

现在所有的人对我都只剩下恐惧了,那么,我将又为什么存在呢?是开辟疆土吗?既然如此,我就建造一个史上最大的一个王国,让所有人都惧怕我。

我不停的攻城,屠城,屠城,攻城,让所有人都惧怕我。

很快,我便吞并了所有与北悍相交的小国,下一个就轮到中原国了。

中原国有一个叫黄天奇的人,因为有他和黄仁武中原国久攻不下,看我是时候该亲自去一趟了。

用不了乔装,天下之人谁都知道北悍国有个妖怪,眼睛是蓝色的。

很满意的看着珩舟城人的反应,坐在一个酒楼里,就在那里,我见到了她,找到了自己一直以来在寻找的,那一刻,我知道自己其实想要的是什么。

第一次见她,我以为她是他。

她穿着一身淡紫色的长衫,头发是一根淡蓝色的丝带系起的,耀眼的像是一缕阳光,灼痛了我的眼,让我忍不住立刻就想将他杀死。

我讨厌那样明亮的眼。

可是,在她看我的刹那,所有的y霾都从心底消失。

他的眼睛里没有厌恶与恐惧,有的只是微微的不易察觉的惊艳与赞叹,我告诉自己,我要的就是他,不惜用任何手段,而我除了用掠夺也会用别的。

我死死的盯着他,心里那丝丝的暖流,让我强烈想要留住,却又如何都抓不住,这是一种从没有过的感觉,是那样陌生,那样让我茫然,让我不知所措,可我喜欢这样的感觉。

他很快就注意到我的眼神,也盯着我看,那样清新的眼睛,突然,他笑了出来,是对我笑,看着的眼睛,像是想到了什么开心的事情,那我第一次感受到阳光的温度,很暖。

我喜欢看他吃东西的样子,幸福的让我也似乎有了幸福的错觉。

忽然,他对我展颜一笑,为了这一笑,不是回忆什么,是真的对着我笑,从来没有人这样对我笑过,我告诉自己,我的存在,只为了这一笑。

可他接下来的打量却让我有种想掐死他的冲动,那眼神让我心底莫名地激出汹涌的怒涛,那比任何厌恶的眼神都让我愤怒,旋即,他拍拍p股,伸个懒腰,离开了,我想叫住他,却忘记了怎么去叫住他,记忆中,除了问过那个侍卫一句话外,从没有和别人说过话。

悄悄的跟在他的身后,他脸上的忧伤让我的心紧紧地揪住,我以为自己的心已经没有了知觉,没想到还会疼。

过了很久,久到我忘记了时间,以为就这样看他到老,他却笑了,脸上的忧愁似乎也随着柳絮飞走,我觉得那一刻,我心里的那种感觉应该被解释为快乐。

他说:生命诚可贵,

爱情价更高。

若为自由故,

二者皆可抛。

如果你要的是自由,我会亲手捧到你的面前,只为换取你的一笑。

跟着他,直到他走了一个水府的府邸,看着他亲吻着一个女人,看着他将头亲昵的埋进那个女人的怀里,看着他甜腻腻的像那个女人撒娇,听他说不要嫁人,要永远陪着那个女人,嫉妒的我想杀了那个女人,听他夸自己说自己是最美的女孩,我才知道,原来,他是她,不论她是男是女,我只知道,我要她,水晗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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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番外]

之后的每天晚上我会来看着她的睡颜,我不明白,那么开心的她为什么在睡着的时候哭的那么伤心,哭的我的心也跟着抽痛。

轻轻擦去她脸上的泪水,这样陌生的动作却是那样熟练,像是千百年前就这样做似的,在接触她肌肤的那一刹那,心底的空d似乎就那样被填满了,她的泪烫活了我的心。

终于不能满足以这样的方式来靠近她,我要每时每刻都在她身边,让她永远都那样幸福的对我笑,会亲吻我,将头埋在我怀里填腻腻的撒娇,说永远都会陪着我。

这感觉是那么的强烈,她占据了我整个世界,那样强烈的,那样,强烈的。

似乎是因为她的存在,世界变的有色彩了,因为她,我看到了她嘴里叼的草是绿的,我看到曦湖的水是清的,她是彩色的。

忍不住,出现在她的视线里。

她看到我似乎很意外,眼睛迷离的眯起,宛若仙子。

她对我露出大大的笑脸,一瞬不离的看着我,眼里只有我,多想让时间就停留在这里。

可是没有,很快她便将头转过去,看天,她告诉我,天是蓝的,她说:“你的眼睛可真漂亮,就像着蓝天一样呢,纯净的叫人向往。”随着她的眼神向上看去,原来我的眼睛是这个颜色,我们现在看的是同一片天空吧,我和你靠的是这样近。

“你看天上的那片白云,像不像一群奔驰中的骏马?”她是眼睛安静的像云,里面的渴望却像风,她和我说话了,想回答,竟忘了,话是怎样说的。

旋即,她唱了一首很好听的歌,我却从歌中听出她的心声。

“这是你的心声?”第一句和她说的话就这样说了出来,没有我想象中的那样困难。

“歌声是要感受的。”她说。

“飞的更高?”我问她,我不知道怎样与别人交谈,只有生涩的问她。

“呵呵,你第一次来珩舟吗?”她笑着转移话题,既然你不想说,就让我为你打造翅膀。

“珩舟很美吧,有没有好好玩过?”她眯眼笑着看我,太阳的光彩都不及她的万分之一。

“没有,这是什么湖?”好想一直和她说下去,之后我说了什么,我都不知道,只记得,她说了有个很美的故事;只记得,那条湖叫曦湖;只记得,她的一颦一笑都是因为我。

她对我说她叫水若寒,我不喜欢她对我说慌,我告诉她:“阎,你永远都得记得,我叫阎。”全天下都不记得我,没关系,只要她能记住。

她呆呆的看着我,一点也没有防备,仿佛我就是她,她就是我,像被牵引般,牵起她的手,那只手很暖,暖的让我再也不想放开。

可还是被挣开了,因为无名楼,这让我觉得无名楼是那样碍眼,恨不得立刻将拆的粉碎。

强忍下心里的波涛,看着她灵动的表情,或许这就是幸福的味道。

“有什么好笑的。”我听大她这样说。

我笑了吗?原来,我也可以笑的。

她又忽然扑上来,离我好近,近到,我能闻到她身上特有的香味。

她牵起我的手,朝楼上跑去,看着紧紧相连的手,她的温度和我的温度混合在一起;她亲昵的喂了一块她咬过的糕点在我嘴里,我似乎感受到了她嘴唇的温度。

她说:“这个男人不是人,九天玄男下凡尘。”虽然说的很小声,但我还是听的一清二楚,在她心里,我不是妖怪,是仙人吗?

她说:“一笑倾城,再笑倾国。”是说我吗?我知道怎么去形容你的笑了,我愿意为你的笑倾出我的所有。

她又塞了一块她咬过的糕点放如我嘴里,我的唇碰到她温润的手指,很美好,还想尝尝她的味道。

可是接下来,翁魏杭的出现却让我体会到从未体验过的危机,她看翁魏杭的眼神,让克制不住的想杀了世上所有的男人,本能的抓住她的手,朝她大吼:“不许你拿这种眼神看别人,你是我的。”

她愤怒的看着我,眼里再没有了丝毫的笑容,她说:“你是我的谁?我是我自己的。”是啊,我是她的谁?我是她的谁?我是她的谁?我脑中不断重复着这句话,心,刹时被撕裂成一片片血淋淋的碎片。

“你是我的,你以后只能那样看我,我只准你那样看我。”我说的那么无力。

“我永远都只属于我自己。”她说完这句,忽然就变了,那样倔强的样子。

出了无名楼之后,我看着她蹲在曦湖边哭,比她睡熟之后哭的还要伤心,是谁?是谁让她这样伤心,让她流了这么多泪?她不属于泪水啊。

明亮的眼黯淡了,失去了光彩,世界也随之陷入黑暗,她的眼睛是那样的空d,空d的另我害怕。

这样的她另我恐慌,仿佛过了一辈子那么长的时间,她又笑了,天又蓝了,她的歌声点亮了黑夜。

她走了,独自一人,朝北悍的方向。

我忘了我来中原国的目的,跟着她,听见她说:“我爱你~~我爱你~~~”会有那么一天吗?会有那么一天,她也对着我喊:“阎炙寒~~~我爱你~~~”吗?

她总是充满活力,她的一切都让我惊叹。不论是在无名楼,还是曦湖边。

该死的,她竟然喝了那么多酒,对那个少年,一点也不防备的。

夜里,看着她一点也不在乎自己的身体,坐在窗栏上唱歌,哭的那样无助,只想去抱住她,让她在我怀里哭。

可是,我是她的谁?是我另她想起那些让她痛苦的事吧?

在梦里,她一直叫着那个人的名字,辰,是他,我要他生不如死,从没如此憎恨过一个人,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个男人,我的父皇为什么那么憎恨我。

她不停的咳嗽,咳的吐出了鲜血;她不知道,痛的不仅是她的四个婢子,还有我。

提前离开临州,只为在前面的驿站里和她偶遇,有一个接近她的理由。

她去北悍,我说:“我们一起。”她想也不想就拒绝。在她面前我好象永远也不会克制,难道她就那么讨厌我吗?可她眼里,明明没有厌恶。

“我们一起。”“好!”她说。

车厢内,她用手蒙住我的眼睛,她靠在我怀里很安稳的睡着了,没有做噩梦,嘴角还弯弯的翘起,轻轻亲吻她的脸,她的眼睛,她的鼻子,她的耳朵,她的嘴唇,她笑的很开心,她喜欢我的亲吻,这是我第一次亲吻一个人,第一次和一个人靠的这么近,近到,融为一体。

这样真好,感受着她的呼吸,不知不觉也沉沉睡去,抱着她,直到天荒地老。

之后的日子里,我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幸福。

我将脸埋进她的脖子里,享受她的体温,她没有排斥。

她说很喜欢我的触碰,喜欢我的亲吻,她说:“不脏!”我知道她没有说慌,她真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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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相思]

暮色降临,天空中弥漫着凄清的夕阳的余光,镶银的屏风上透着些寒气。

这几天一直在教朴卡内力的控制,觉得日子过的挺充实,刚刚让朴卡一个人去练习了。此刻,天空明净无云,银河晶莹清浅,一轮皓月明媚娇艳的挂在上空,思绪缠绵。

与四婢分开将近两个月,很多次都想和她们联系,可又打消了这样的念头,我太过依赖她们,同样,她们也太过倚赖我,即使是朋友,也不可能一辈子都在一起,我要学会独立,她们也要学会寻觅,寻觅属于她们的天空和幸福,我,不是她们的信仰。

紫薇是四人中最独立,且又是最依赖我的人,完全将我当成了她生命的一部分,有着占有欲似的,紧紧撰在手里不放,这样的感情另我心惊。

小燕子更甚,我的思想就是她的思想,我梦想就是她的梦想,我所追求的就是她所追求的。

金锁是四人当中最为理智的人,却十分脆弱,要么不付出,一旦付出了真感情,就会倾出所有,这样的她,怎不叫人心疼?

而晴儿,则是四人之中我最放心的,外表看似柔弱多情,实则最是冷漠,对任何人都极度防备,将自己掩饰的很好,不肯轻易视出真性情,从而让人觉得无害。

这四个人,如果将来离了我,不知道还能不能成为好朋友,好伙伴;我就像是一根无形的线,将她们的生命紧紧连在一起,如果这根线断了,一切是否又会回到当初我们初见时的状态?

朝空中打了个响指,迅速窜出俩人,这二人就是我以两首在现代来说人人都会背的诗,换来的大内一等护卫。

“这里我四封信,你们分别教我爹,紫薇,金锁,晴儿,记住,一定要亲手教给他们。”拿着四封早已经准备好的信,教给他们俩,四封信,每一封都是厚厚的,如果没有此次的分离作为契机,我也不可能现在就做出这个决定。

“是!”

“拜托你们了!”低眉柔柔的轻笑,他们日日夜夜的守护我,有时候,真的很不好意思,看着他们瞬间消失的影子,内心十分感谢。

夜色深沉,一缕寒风透窗而来,低垂帷帐,拥着薰香的锦被,浅浅入眠。

小时候,清胥总是喜欢和我一起睡,他细嫩的胳膊会搭在我身上,很暖,很舒心,所以也很嗜睡。

可从什么时候开始,夜里的被子开始被凉气浸透?开始梦见前尘往事?好像是从清胥离开之后吧,自他走后,就改变了原来的生活作息,从原来的早睡早起,变成晚睡晚起,直到后来,就开始演变成晚上流连绮陌红楼,白天睡觉的习惯。

夜里一个人,我会害怕。

双手将自己紧紧抱住,给自己温暖;总以为自己已经忘却了前世的一切,原来自己还是没有放开,毕竟那么深爱过,辰的背叛,使我难以释怀,甚至影响了我现在的生活,我在怀疑人生。

我胆小、怯弱又自私,珍惜每一份真挚的感情,却又害怕,害怕再一次受到浓浓的背叛和伤害,所以一再的逃避,与爹与阎炙寒与黄煜玩着你追我逃的游戏。

除了对清胥和四婢,任何人的感情我都有所保留,不敢再相信。

或许,只有对清胥,才是真正的毫无保留吧。

可是,就连清胥,总有一天也是离开我的吧,毕竟是姐弟,有着浓浓的血缘,终有一天,他会有自己的生活,那时,我依旧孤独。

玉枕软纱,已被愁绪浸湿,抱着孤影,不能成眠。

太阳光线已照在花梢上,日出写照青草,映着烟霞光彩,房间里红彤彤的光润着脸颊。

昨夜竟一夜好眠无梦,看看漏壶上的漏箭(古代用以记时的器具同沙漏和现代钟表相似),正指着辰时(8点——10点),直直睡到日上三竿。

咦?不对啊,我怎么觉着被子里多了一个人啊?而且还搂着我?

心里陡然一惊,我不可能这么不警惕,让人钻进被窝还不自知,除非是下了迷药或~~~~

转头一看,雪白的发丝缠绕着我云样的秀发,相交在一起出奇的和谐;清胥安静像只小猫,嘴角翘起,在我身边睡的十分香甜。

这家伙,什么时候跑来的啊?居然~~~~

好可爱啊,就像晨曦的阳光,温暖细腻中还带在温柔,就这样一直到老也不错呢!

我被刚刚的念头吓了一跳,拍拍额头,赶走邪念,我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的?一定是幻觉。

再看清胥,琉璃般迷蒙的眼睛已经睁开,笑的似是春日里叮咚的泉水,透澈明晰。

“死小孩,你什么时候跑来的?”见清胥醒来,我便立刻问他。

“昨天晚上。”刚刚睡醒的清胥,眼光迷离,如雨后晴云薄雾弥漫。

“你来怎么不和我说啊,害我早上吓一跳,还以为遇到采花贼了,不过这采花贼也恁是大胆,竟敢在国师府里采花。”笑嗔着清胥。

“昨晚晗曦睡着了,我没敢吵醒晗曦,晗曦没睡好会发脾气的。”清胥眯着眼笑的很无辜。

“我有吗?我有发脾气吗?”死小孩,敢顶嘴了,我眉头一挑,威胁他,意思是告诉他你要敢说有,你就死定了,可嘴角的笑意却泄露了我此刻的心情。

“有啊!”清胥的笑让我恍然间似看见樱花飘飞,满世界都是一片粉红,美的叫人难以离开视线。

“有吗?”

“有!”正想扑上去咬他一口作为惩罚,清胥的动作却叫我愣住。

“清胥,你怎么了?”轻声问着忽然扑上来紧紧抱着我的清胥。

“晗曦。”清胥的声音竟带有丝丝的颤抖。

“恩!怎么了,清胥?”手抚上清胥的头,为什么你这么激动。

“晗曦。”

“清胥?”

“晗曦!”清胥只是叫着我的名字,旋即闷声说:“我终于找到你了,我好想你!~我好想你!~我好想你!~我好想你~~”一直重复着这句,似要把满腹的相思通通倾吐。

“我知道,清胥,我也好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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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指环誓约]

花香深处,一川晴阳笼罩的青草,天空碧云飘飘,头倚在清胥的腿上,手指翻动,享受着只有我俩的惬意。

“晗曦,我帮你按摩好不好?”清胥的声音如和煦的春风,温暖清馨。

“好!”又想睡觉了,春暖花开,北悍春天迟到的脚步终于慢慢行来。

“晗曦。”“恩。”

“中午在外面吃好不好?”“好。”

“晗曦。”“恩。”

“你不要当太子妃好不好?”“好”

“晗曦?你真的答应了?”清胥按摩的手一顿,讶异的问我。

“恩,只要是清胥的要求我都答应。”声音虽轻,意识却是清醒的,我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清胥,把你的手给我。”轻轻将自己刚刚编织的指环套在清胥的食指上。

“晗曦?”

“清胥,喜不喜欢?”什么时候,清胥的手已经可以覆盖住我的手了。

“喜欢。”

“清胥,这指环是有意义的,你知道吗?”握着清胥的手,磨撮着清胥手里的茧。“这四根手指分别代表‘亲’‘热’‘解’‘毒’,‘亲’就是指亲人、朋友,你重视的亲人或朋友送给你的指环就戴在食指上。”

“就是晗曦现在给我带的手指吗?”清胥欣喜的问。

“恩。‘热’则是指‘热恋’,也就是说你爱恋的人送你的指环就将它戴在中指。”

“哦。‘解’就是戴在这根手指上吧?”清胥勾勾无名指。

“真聪明,‘解’谐音‘结’,就是结婚的意思,结婚指环就将它戴在这根手指上。”

“晗曦,什么是结婚?”

“结婚啊?”我轻笑。“结婚就是成亲的意思,就是说你妻子,也就是要跟你共度一生的人送给你的指环,就戴在这根手指上。”

“为什么共度一生的人送的指环就要戴无名指上,我想戴在食指上。”

“傻瓜,这也是有意义的。”我笑。“来,你将两只手的手指像这样抵在一起。”我对清胥做着示范,将中指卷起抵住,其它四指直着抵在一起。“你现在将两个大拇指分开看看。能分开吗?”

“能。”

“你再将两根食指分开。”

“也能分开。”

“再试试小指,能分开吗?”

“能。”

“你再试试无名指。”

“晗曦,怎么分不开?”

“所以喽,和你共度一生的人送的指环戴在无名指上,表示着生生世世,永不分离。”

“哦。”清胥看着食指上的指环,若有所思。

“最后就是‘毒’了,毒与独谐音,意思是独身一人,独身的人自己送给自己指环,这样的指环就戴在小指上。”我继续说道,却见清胥将食指上的指环摘下,换到无名指上。

“晗曦,好看吗?”清胥笑着问我,脸上有掩饰不住的紧张。

“好看,可是清胥,你戴错了,应该戴在食指才对。”我笑的纠正。

“晗曦不是说,共度一生的人送的指环就要戴在无名指上吗?晗曦会和清胥共度一生的,所以当然要戴在无名指上啊,生生世世,永不分离。晗曦,对不对?”清胥紧紧的撰着我的手,等待着我的回答。

“清胥?”我不知道怎样去回答,这似乎也是我一直想要说却不敢说的。

“晗曦,对不对?”

“恩,生生世世,永不分离。”回握清胥的手,十指紧紧相交,起誓似的,心里却有一丝罪恶感。

青草散香,浮云飘飞,谁知道未来有什么变故呢?你还只是个孩子,你什么都不懂,我尊重自己内心的渴望,也尊重你未来的选择。

“清胥,我们又有了一个弟弟了,你知道吗?”

“弟弟?”

“对啊,五姨娘生的,前些天才满的月。”

“晗曦,我们成亲吧!”

“清胥?你是在向我求婚吗?”浑身一震,抬头怔忪的看着清胥。

“恩,晗曦,我们成亲吧。”清胥笑意盈盈,目光如水,仍旧重复着这句。

“呵呵,傻瓜,可不能这样向女孩子求婚哦,首先啊,你得准备一个镶着钻石的指环,再拿着一束鲜艳的红玫瑰,然后单膝跪地,这样你心爱的女孩子才愿意嫁给你哦!”我看着清胥的眼睛,雾水的眼眸坚定执着,可这份执着不会属于我。

“什么是钻石?”

“钻石啊,它是矿石的一种,又叫金刚石,是自然界中最坚硬的物质,呈八面体状,以透明和透明之中带一点蓝的‘水火色’为上品,将它打磨加工后,镶在指环上,象征坚贞不移的爱情。”我笑着解释,嘴角的笑却怎么也舒展不开。

“若是清胥有了心仪的女子,就可以拿着这枚钻戒向她求婚,若是她答应了,就将钻戒戴在她的无名指上。”我认真的提醒清胥,要送给未来的爱人。

“在哪里能找到钻石?”清胥笑的时候睫毛会覆盖住眼睛,如同风中的小白花。

“一般是在沙砾和岩石中吧,它极其珍贵和稀有,所以想找到它很不容易。”

“只要我拿着钻石指环和红玫瑰,单膝跪地向晗曦求婚,晗曦就会答应和清胥成亲了,对不对?”清胥眯着眼,笑的幸福。

“不对啦,不是向我求婚,是向你心爱的女孩求婚。”我酸涩的强调。

“我知道,晗曦就是我心爱的女孩。”清胥理所当然的表示,笑的很开心,仿佛我说了什么很笨的话。

“傻瓜,我们是姐弟,是不能成亲的。”我说着,周围的风忽然都变的伤感起来。

“为什么呢?晗曦刚刚不是答应会和我生生世世永不分离吗?”为我按摩的手指一顿,突然捏紧。

“可以生生世世永不分离,但不能成亲,因为我们是有血缘关系的人。”清胥或许适合生活在童话中,只有生活在童话中,一切才是完美的,这样的清胥,即使是遇到巫婆,我想巫婆也是不忍伤害他吧。

“血缘关系?血缘关系怎么了?”一直笑的清胥竟也皱起了眉头。

“血缘关系的人拥有着相同的基因,这种相同的基因会使他们生下的孩子生病。”清胥原来都是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吗?这种“男女同姓其生不蕃”之说的常识都不知道?

“那我们不要孩子不就可以了吗?”清胥的眉头忽然舒展开,像是将疑惑解开了一样。

“傻瓜,孩子是两个人生命的延续,没有孩子生命就有了缺憾,懂吗?”我轻点清胥的额头,笑他傻。

“可我只想和晗曦在一起,不想有别人。”清胥又将眉头蹙起。

“孩子不是别人。”我瞪他,生活中有个小孩多好玩。

“没关系,我会努力的学医,为我们的孩子治病。”清胥笑的天真,仿佛解决了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可我知道,这一切都不能当真,清胥天真,我不能也跟着天真,毕竟生活不是童话。

但清胥后来不仅在医学领域创造了童话,在数学、物理以及天文、地理等十三个领域,都取的了惊人的突破,成为千万年后人们依然不解的传奇,被后世人尊称“圣人”,世界上很多国家的人都穷极一生去研究他以及他的学术。

“晗曦,我们孩子要取什么名字呢?”沉默片刻之后,清胥忽然问出这么一句,害我好半天没反应过来,心里鼓胀出一股郁闷,哄他说:

“取你名字上的一个字,取我名字上的一个字,不论男孩女孩,就叫他黄胥晗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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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杏花村大酒楼]

那日的事情虽然还历历在目,但却从未当真过,只是将它看成生活中一段美丽温馨且浪漫的回忆,这种事是不可能发生的。

但清胥似乎不这么想,除了每天陪我之外,找来许多医书,一心钻到医学的海洋之中,从基础开始,一点一点的吸收这个世界的所有医学知识,不知是他天赋异禀,还是这个时代的医学知识太过与简单,很快他便将所有医书上记载的知识融会贯通。

我也常常和他说一些现代的医学知识和西医,如解剖,剖腹产、输血、疫苗,器官移植等等,虽然我知道的有限,甚至有时候说的东西在这个时代来说,根本不可思议,但清胥却理所当然的将我所说的一切都拿出来研究实验,还照我说的样子,请工匠打造了很多现代才有手术工具以及显微镜。

更恐怖的是,他可以面不改色的解剖尸体,仿佛那些不是尸体,而是平常的小花小草,害我很长一段时间不敢让他碰我,每次他都会眨巴个水眸,哀怨无辜的瞅着我,在这样的眼神的攻略下,总感觉自己是欺负他的巫婆。

他问的问题也千奇百怪,都是医学上的一些很专业的问题,简直把我当无所不知的神,让我有种我是《十万个为什么》的错觉。

通常我都说的很笼统,具体的东西我怎么会知道呢?真是伤脑筋。

而北悍的经济也开始出现波动,估计和阎炙寒这段时间的活动有关,现在北悍朝的大臣们人人自危,就怕一不小心就捅到马蜂窝,人头不保。

我们仍旧住着国师家中,不过是在后山,后山周围原先就布满了无行阵法,现在又经过清胥的加工,更加变幻莫测,还的我都不敢乱跑,又不想打扰沉浸在医学研究中清胥。

朴卡还是每天报到,学习我的轻功秘诀,他的资质可以说和清胥、阎炙寒不相上下,是千万人之中都难得一见的奇才,不过~~~~。

“朴卡,你很笨哎,怎么连这个都掌控不好?再来。”我坐在池塘边的石凳上,眼前摆满了零食。“你要注意,不能将内力全部集中在脚上,要恰倒好处,保持身体平衡。”我一边吃东西一边指点朴卡。

“晗曦~~”朴卡在水中冷的直打颤,虽说北悍的气温已经回升,到了初春时节,但仍没到游泳的季节,而朴卡最近是玩足了冬泳的游戏,在水面上站立不到十秒钟,准会掉进冰冷的水里,不过,也因为这样他才会有进步啊,若是夏天我还准备让他走在开水里呢。

“叫老大,没大没小的,看好,我来做个示范。”说着便跳到水面上。“用在脚上的内力其实还不到一成,而且是用在脚底。”在水面上走了一圈之后,继续说:“你要养成一个习惯,就是无论何时何地,脚底都必须聚集一些内力,不能因为我和你说话就不小心将内力撤了,用内力将衣服蒸干,再试试。”对于教学,我可是很严厉的。

“老大,你当我的内力无穷无尽啊,都第十二次了。”朴卡哀怨的看着我。

“这也是修炼的一种,在将所有内力耗尽时,就会突破现在的瓶颈,得到提升,懂吗?”我敲他的脑袋,这种内力提升的方法也是我自己的经验。

“难怪,我觉得每次回去休息之后,再去登沧浪楼,就觉得压力不是那么大了。老大,你真是太厉害了!”朴卡两眼放光,又神采熠熠。

“好了好了,别废话了,快练吧!”我脸红的催他。每次都用这种崇拜的眼神看我,多难为情啊。

“恩。”这一次朴卡好多了,竟在水面上走了两步才掉下去。

“哇!老大,你看,我会了,我刚刚走了两步哎!”朴卡兴奋的在水里直叫,一点都没意识到自己是在寒冷的水中。

“好,有进步,就按照刚刚的感觉,再试一次。”我鼓励他,小子确实很厉害,想我当初可是整整练了三年哪!这小子才几个月就练到这种水平,我不得不佩服他。不过我是自学的,可不像他,还有我指导。

“是,老大!”朴卡兴奋的蒸干自己的衣服,迫不及待想再试一次,看他的样子似是找到诀窍了,果然悟性超强。小燕子可是学了很久都学不会。

现在西楚国新崛起一个酒楼,就杏花村大酒楼,有高、中、低三档服务设施,分别面向高层阶级、中层阶级、以及低层阶级。

虽说在封建社会有高层阶级和低层阶级的矛盾,但这个杏花村大酒楼却将这种矛盾处理的很好。在杏花村酒楼还没开张的时候,三个国家的大街小巷就开始传唱着一首诗: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众人还在好奇这首诗是谁所作的时候,杏花村大酒楼却横空出世,使得现在无人不知杏花村大酒楼,而杏花村大酒楼的经营手段和独特的服务又引得各个同行纷纷效仿。

另外,一名叫医院的医疗机构也在三国迅速蹿起,据说他们给人治病的方式用匪夷所思来形容,很多根本不可能治好的病,在这家医院里也有可能治好,医院的主治医生身份十分神秘,无人见过其真面目。

不过医院的收费很高,但众人依然愿意花大把的银两去这家医院看病,不仅如此,医院还公开向众多名医发起了挑战信,还美其名曰‘挑场’,并且每次都是大胜而归,胜利之后再发出邀请函,欢迎世界各地的名医聚集在医院互相探讨、学习,致使很多名医都纷纷来到这家医院之后,被这家医院的医疗创翌所震撼,打算常住在此,不肯离去,而医院方面也广开大门,接纳各地的名医。

短短数月之间,医院宛然成了医学界的领头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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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惊悚]

经过多天的练习,朴卡基本已经掌握了我的轻功要领,剩下的就有平日里的练习了。

现在他也登上了七楼,是有史以来最小年纪登上沧浪楼七楼的,他几乎每天都在进步,在一次次的战斗中,获得的不仅是经验,还有对自身不足的认识,认识到自身的不足再加以改进,同时还可以学会如何冷静的寻找对手的弱点,攻击对手的弱点,找到对手的优点,学习对手的优点。

面对对手或敌人时,他冷静的就像是一个天生的猎人,伺机而动,迅速给猎物一个致命的伤口,而且他有着灵敏的‘武感’,与他交过手的人都能体会到一种恐怖,不是死亡的恐怖,而是惊恐这孩子的未来,一个无法匹敌的未来。

“老大,我很厉害吧,我可是已经登上七楼了,哈哈,要不了多久我就可以站在沧浪楼的顶端,然后我就可以挑战太爷爷了。”朴卡一边说一边露出畅想未来的表情,说到后来口水都差点要滴出来了。

“你小子不要太得意了,每上一层,难度就增加一倍,你有本事再一口气给我登上十楼看看?”咬一口苹果,闲闲的泼他冷水,这小子最近顺过头了,不打击打击他,这小子不知道天多高地多厚了。

“对了,老大,沧浪楼又出现一个少年,现已登上八楼了,才出现不到两个月而已,他的那身硬气功,再加上他恐怖的力量,通常对手只要被他打中一拳,小命就要归天,而且他的身手特别灵活,想要用轻功对付他都不容易呢,看他的气势估计能登上十楼呢,最近怎么出现这么多厉害的人啊,看来我还得加倍努力才行。”朴卡说着,又斗志盎然。

“知道了。”百无聊赖的看着站在水上的朴卡,苹果‘喀嚓喀嚓’嚼省清脆,都几个月了,还是这样,整天待在国师府闷都闷死,我是出来玩的,可不是坐牢的,再说了,好不容易才把四婢子从身边支走,就是为享受独立的乐趣,可现在~~

四周都布满了无行八卦,清胥又整天研究医术,朴卡又是小p孩,不能跟他玩,记得他刚知道我女孩的时候,天天嚷着要娶我,好不容易将他搞定之后,又对清胥产生了排斥,都说了他是我弟弟了。

“老大~~~其实我已经打上八楼了,可是~~”朴卡顿时像泄了气的皮球,恹了下去,眼睛可怜西西的瞅着我。

“干吗?”我一惊,每次朴卡露出这样的表情的时候,就准是又遇到什么难题了。我又不是解答机,别问我。“啊,啊,好困,好困啊,春暖就是易睡啊,睡觉去喽~~”趁他还没说出来之前,赶紧拍拍p股开溜,要不等会肯定又没完没了。

朴卡对武学上的问题就跟清胥对科学上的问题一样,一个问题问出来后,后面能引出一百个问题,若你不回答就缠你缠到你烦为止,我很不明白的是,朴卡在国师井漓面前却完全是另一个样子,优雅,俊朗,神色微冷,宛然一个翩翩贵族的公子形象。

可一到我这,就完全成了一个普通的小孩子,跟我抢零食,敌视清胥,还常常和清胥吵架,清胥哪是他的对手,通常说不到几句,就被清胥打的落花流水,扔出去,然后设置更加严密的阵式。

清胥也奇怪,才十五岁身体就很健硕魁伟,与父亲不一样,父亲水朝伦是清瘦的。真不知道他是怎么长的,或许是那两颗黝黑神秘的陨石有关,那两颗小小的陨石不仅使清胥的头发都变成了白色,同时也改变了他的体质也说不定。

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离开悍单城,整天在这里待着,我都快发霉了,这可不是要的生活。年轻人就该享受青春,没事多出去走走看看,也比整天像做牢似的待在家里强啊。

苍莽的大地,浩瀚的星空,壮阔的山河,澄澈的河水,这些美丽到极至的景色都在等这我去一一观赏呢,北悍最近的警戒松了一点,应该可以离开了吧。

那个阎炙寒真是谲诡,还以为他只是因为我敢逃离他的掌控,一时拉不下面子,才这么疯狂的大肆搜捕我的,没想到都过了这么长的时间,还是对我不依不饶的,虽没有再次攻打中原国,史的百姓民不聊生,但,他的心眼也恁是小了点吧,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再说我还没听说过有帝王只恋一枝花的。

十有八九是因为我拒绝了他,而以往总是没人敢拒绝他,又常常不被他的美貌所沉迷,才使他觉得我比较特别,所以才一时来了兴致,想将我占为己有。哼!这样的男人最可恶了,总把女人当成自己的玩具,太卑劣了。

一边走一边想,不知不觉间,竟已经出了国师府。

这是哪啊?四周都是高墙,每一条巷都深如幽暗的井。闲散的东蹿西蹿,一点也不担心自己的处境,大概又掉入清胥的阵式里了,清胥的阵式无生命危险,但却能让人产生幻觉,不过这次的幻觉好真实哦,肯定是闯入高深的阵式里了。

跃上高墙,环顾四周,看能不能找到阵眼。咦?那边的建筑怎么那么眼熟啊,崔巍的黄金铁门,不仅看起来庄严肃穆,还是皇权的象征。

悄然而入。如此壮阔的建筑前没有一个侍卫,这更加肯定我是在清胥的阵式中。哇!这要是在现实中多好啊,只要将这两扇大门搬回去,就够享乐一辈子了。

伸手摸摸眼前的黄金大门,多美的触感啊,可惜是幻觉。清胥太天才了,这样的东西都能想的出来。

拿出随身携带的匕首,试着在门上面刮。我的这把匕首是可以切金断玉的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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