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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的触觉挂上他的手腕上紧紧相连,他竟觉得生命如此轻松。

他穿着病服跟在蔡仲身后,走到警察身边时,蔡仲拉过他的手将他推出去。

人潮涌退,刑警拥搡着隋愿走进狭窄的楼道,康明宇和其他人贴墙而立,目送他悲惨的离开。

他始终忘我的狂笑,像个疯子。声音在空旷里狰狂,喷薄在四壁,仿佛要把世界崩塌。

蔡仲摔合房门,向壁抱头蹲在地上,把通红的眼藏在衣襟里,努力不让泪水流出来。

疼痛纠缠在一起,已经分不出哪里更痛;他甚至毫不在意自己是个被好友□□了未婚妻的男人,他对此简直谈不上后知后觉。

马克吐温说,这是一个习惯离开的世界,但我们都不懂得告别。

他痛恨自己,为何不去安慰隋愿而是狠狠给他一个大耳刮子。他像个看到巴黎圣母院里的囚徒在广场上被围观的路人,囚徒口渴难耐,他明明有水,却端过去泼到那囚徒脸上。

他痛恨自己卑鄙无耻,和所有平凡人一样龌龊鄙陋。他背离了自己的初衷,背叛了灵魂和人性。以前他只是个懦弱而善良的人,现在彻底成了苟延残喘的死狗。

他感到自责,听门外渐进消失的笑声;脑海中全是那凄惨的画面,占据整个身体,甚至渗透进血液。

“怎么,你哭了?”康明宇一进来险些把蔡仲拍扁在门后,蔡仲擦一把眼泪,“没有。”

康明宇抿起嘴巴,眉头紧锁,突然噗嗤一声笑出来。“哦?是嘛。你不哭,那一定就是手刃凶手,太激动了。”

蔡仲的伪装已经太过明显,眼睛不瞎的人都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可他偏要拆穿。

可能有人认为他是哗众取宠,但康明宇付诸一笑,从不辩解。

他只是单纯的讨厌伪装罢了。人若不能坦诚的对待朋友,那不是品行问题,而是在心灵的深处没把对方当朋友。

现在的人认为朋友就是你认识的人的代名词,套上古人所说的君子之交淡如水,瞬间高尚了许多。殊不知已是陈腔滥调。

如果你剖开一千个人的胸口,把他们的心脏拿出来研究,你就会发现,这一千个人里有一千零一颗心都没有真正属于自己的朋友。还有人多个心脏那!

如果不是因为在乎,他从不屑于拆穿毫不相干的人的伪装,反而恨不得那些可笑的虚伪能给他的生活多加点笑料。

然而,因为是朋友,所以虚伪和隔阂都绝不能容忍。

“你有时候真的很讨厌。”蔡仲又要哭了,认真的模样不容置疑。

康明宇古怪的挑动脸部肌肉,把眼睛瞪大却把眉毛上挑,嘴抿成鼓眼鱼,面颊夸张的挤在一起,似乎只有这种愁眉不展的表情才足以消化朋友给予的指责。

而后他脑袋一歪,无所谓的说:“没关系,我大多时候都很讨厌,我对自己很有自知之明。”

他如是解嘲,蔡仲便闭上嘴巴不再说话了。

法熙文从口袋里掏出纸巾递给他,被他冷漠的略过,径直走了出去。

法熙文深深叹息,大概心有余而力不足就是这种感觉。

康明宇在墙上狠狠踹一脚,整个房间都在他强制镇压的怒火下颤动。发泄过后,他平静了许多。

“汤恩,帮忙送法熙文去学校行吗?”他习惯迁怒,却对汤恩保持礼貌,理性在他身上完美诠释,使得灵魂熠熠生辉。

汤恩点头离开。

他该相信眼前的这个男人,既专注又幽默,正直与偏见并存。

“你不去?”法熙文问道。

康明宇牵强的扯出微笑,余光瞥向走去楼道尽头的蔡仲。“这次我来断后,你们放心撤退吧。”

“难得…我们的逃兵归队了。”法熙文拍拍他的肩膀,两人对视一眼,其中情感不言而喻。

作者有话要说:

不要怕,一有空我就通篇改文,改错字,改句式,改章节字数。

第64章第六十四章:汤恩往事

法熙文走后,康明宇才想起他还有个结盟的战友在身边。lime靠在走廊深处的墙壁上,一条腿做身体的支点,另一条腿登在墙上。烟圈从嘴里吐出来,指间烟灰脱落。

“看到林黛玉了没?”

lime先是一愣,明白他在说蔡仲后解颐斜指,“喏,去人民的茶前饭后之所了。”

康明宇耸耸肩,想问他要根烟又苦于难以启齿,目光无神的落在脚边。

lime把烟头在脚下捻灭,重新点燃一根。

“想不想趁机跟我谈谈?”

康明宇点燃他给的烟,眯起眼睛,“又来?我们有什么可谈的。”

“你感兴趣的话题,谈汤恩啊,谈gay的诞生什么的。”

“这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啊。”

lime嗤笑,“你想多了,我只是想感谢你。”

康明宇回忆着,“我不记得有什么地方帮过你,有那种机会我居然没捅你一刀?”

lime发出一阵爽朗的大笑。“哈哈,说得挺有道理的。”他迟疑了一会儿,似乎念兹在兹的品味着某种令人雀跃的味道。然后,他笑说道:“法熙文不错,人物形象和众神皆醒很配。而且,你和攻其不备也很配。”

康明宇猛的一阵肝颤,眼睛瞪得大大的。“你是谁!”

lime含笑说:“夜月怀远啊。我以为你早就知道了。”

康明宇几乎吓掉下巴。“卧槽,那……”他想到lime和汤恩,想到对小夜月有求不应甚至有点毫无尊严的照无悔,脑袋里灵光乍现。“照无悔…该不会就是汤恩吧。”

lime为他鼓掌,“你真聪明。”

康明宇猛吸两口烟,感觉整个世界都变了,

“汤恩知道吗?”

“当然…”

康明宇瞪大眼睛,听他接着说:“不知道。”

康明宇提到嗓子眼儿的心脏,忽悠一瞬又掉下去了。这大喘气,差点吓死老子了!

“现在能谈谈了?我可是好心,如果你不听我的话,那就给汤恩尸吧。”

“什么意思?”

lime向左侧跨一步,靠坐在蓝色长椅上,康明宇目不转睛的盯着他。

“我认识汤恩的时候,他就躺在我身后,我长这么大第一次近距离接触车祸,冲击波堪比冬季的六级大风,我一回头,他就躺在血泊里,撞他的车在地上发出刺耳的摩擦声,像在机场听飞机起飞一样。然后,”他又点燃一支烟,康明宇仿佛身临其境,仿佛就站在不远处亲眼目睹这车祸现场。尽管lime的叙述干瘪无力,他却凭想象充实了汤恩躺在地上时的无助。

“那车调头就跑,就像…有预谋的谋杀。”

他低沉的瞳孔像海里的漩涡,完全将康明宇吸了进去。

“汤恩的车都撞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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