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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边坐下,给她泡了杯茶。

“这两个捣蛋鬼,没一刻消停的。”李玉芳抱怨道,脸上却是笑吟吟地,并没有真的生气的样子。眼里满满的,都是幸福的光。

程诺想,结婚,对于每个女人来说,都是幸福的吧。即便只是简单地家人一起吃顿饭,那也是幸福的,因为今天以后,将要和爱的人一起生活。

程诺想起准备好的红包,拿了出来,李玉芳却不。

“我跟绍鸿说好了的,不办婚礼,就是两家人吃个饭,认个脸,别以后在大街上遇见了都不认识。所以你这份情我记了,红包就算了。”

程诺又递了两回,她始终不,也就作罢。

两个孩子出去后,房间里顿时安静了。俩人聊着天,从绍鸿聊到宗朗,又聊到以前的婚姻。

李玉芳从绍鸿那里知道,程诺也是离过婚的。

“我刚离婚那会啊,真的以为会活不下去了,差点就做了傻事。看着孩子,才咬牙捱了下来。那时候,我以为,这辈子我都不会再结婚了。”

“家里亲戚给我介绍绍鸿的时候,我根本就不愿意,要不是家里人逼着,我都不会跟他见面。”

程诺听了,问她:“那你们后来,怎么在一起的?”

李玉芳说不知道,“人啊,是个说不清的东西。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的想法就变了。反正后来,他说想跟我结婚的时候,我正好也愿意嫁他,那就结婚吧。”

“至于以后,不管了。管不了那么多,人就这么一辈子,说不准哪天就没了,想那么多干什么。”

程诺听了,突然触动。是啊,人就这么短短一辈子,想做的就该去做,总是害怕受到伤害而束缚着自己,那样的人生,又有什么意义。

她早就已经洞悉了自己的心思,只是因为害怕而不敢承认。

她想,假如明天她就会死,那死的时候,肯定会后悔,没有让宗朗知道她的心意。

既然如此,那为什么不趁现在,一切都还灿烂明媚时,顺应自己的心,和他在一起呢?

即便以后会分开,那也是以后的事。现在,这一刻,她是愿意和他在一起的。非常非常愿意。

许久以来,埋在她心底里的阴影,突然然之间,烟消云散了。心像刚刚活过来一样,为了自己的决定而扑通地跳着。

她来不及跟李玉芳打招呼,跑下楼去,找宗朗。

宗朗也正好来找她,两个人在楼梯相遇。

“跑这么快,小心摔了。”宗朗笑着道。

程诺站在高两阶的台阶上,问他:“摔了你会接住我吗?”

他展开双臂,做好迎接的姿势,“你试试。”

话落音,她已经跳进了他的怀里,两手紧紧地搂着他脖子,踮脚在他耳边。

“我们在一起吧。”

“你说什么?”

“做我男朋友好不好?”

“……好!”

绍鸿的这顿喜酒,两个人吃的心不在焉。结束后,匆匆告辞,回家。

一路上宗朗也没说什么话,只是紧紧牵着程诺的手。程诺都能感觉到,他手心里的汗意。

回到房子,将她堵在门板后,问她:“你之前说的话,不反悔?”

她摇头,“不反悔。”

程诺原以为他会说些什么,他却只是拥着她,脸埋在她的颈窝里。好久,才低低地道:“终于有名分了。”

话落音,就吻上她的唇。不似以往的急切,很温柔,一点一点,蚕食着她柔软的唇,像是在品尝美味。

程诺很快就被他的温柔所湮灭,主动地勾住他的脖子,索求更多。在察觉到他因身体的变化而要停止时,她附在他耳边,低声道:“我愿意。”

简单三个字,让宗朗浑身的火都燃起来,手上用力,抱着她,往那张据说怎么折腾也不会散架的大床走去。

架子床已经挂上了帐子,放下后,就是一个独立的小空间。外面天还亮着,透进些许光线。

程诺被放在床上,他火热的身体随之覆上,倾刻间将她融化。

宗朗有些紧张,又难耐,身体里有什么,横冲直撞,要找个出口。

之前说她不同意,他就什么都不会做,那都是假的!守了二十八年的处男身,早就在动心的那一刻蠢蠢欲动了。只是怕吓跑了她,才说了那违心的话。

他动作急躁地除去碍事的衣服,却卡在自己的衬衫上。

太急,扣子怎么也解不开。手上用劲直接扯开,纽扣全都飞了。

程诺红着脸,不敢看他,脸偏向一边。一粒扣子,好巧不巧地,落在她心脏的位置。抬手捡扣子,他却更快,以口代手,帮她捡了。吐了扣子,就再不舍得离开那方柔软。

“程诺、程诺。”

她听到他一遍遍地喊,沙哑又渴望。让她失了魂,丢了心。当他的腰沉下时,她早巳泛软,只能随着他起伏沉沦。

房子里很空旷,蓝花布的窗帘被风吹起,带动了架子床上同样布料的帐子。

白源说,这床虽然有些年头,但结实。宗朗记在了心里,摁着身下的人儿,无所顾忌。

他看着她的眼,叫她的名字,看到她眼里的朦胧水光,水光里映着他的影子,越发肆意起来。

“程诺,诺诺。”

程诺的心一颤,低低地应了一声。

“诺诺、诺诺。”他凑在她耳边,一声声地叫,越来越快,嘶哑急切。汗珠像水一样滴落,渗进被子里,瞬间洇开一朵朵印记。

……

天色尽黑时,程诺醒了过来。一转头,看见枕边熟睡的人。

他睡得很香,程诺脸红地想,大概是因为累得狠了吧。第一次有些仓促,第二次渐入佳境,第三次……她捂脸,第三次竟然是她主动的。

衣服都乱糟糟地扔在了床尾,她小心地把搭在胸前的手拿走,轻手轻脚地拿了衣服下床,去做饭。中午没怎么吃,肚子里已经饿得咕咕叫了。

冰箱里塞得满满的,拿了几样出来,做了两道下饭的小炒,刚准备做个蕃茄蛋汤,就被人从身后抱住。

他轻手轻脚的,没发出一点声音,吓了她一跳。他低笑:“胆这么小,晚上一个人住不怕吗?”

程诺说不怕,“自己家,有什么好怕的。”

他在她耳边呵气,“别逞强,我知道你胆小。不如,我搬过来陪你?”

程诺不傻,知道他打的什么主意。拍开他的手,岔开话题了:“让让,我做饭呢。”

宗朗听话地松了手,靠在一边,看她做汤。蕃茄是在他的大棚里摘的,很新鲜,一刀切下去,汁液横流,她手指沾上了,送到唇边吮干净。

宗朗因为她的动作,咽了咽口水。活了二十八年,他总算理解了‘食髓知味’这个词的意思,看着她无意的一个动作,都能联想出许多让他小腹发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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