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六章 结婚(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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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是我的老板,今天来的所有客户也爱围着我转。明明店里有七八个售车小姐,结果所有客户都簇拥在我这儿,弄的别的姐妹一直冲我翻白眼。

我觉得奇怪,怀疑是不是哪儿太暴露了,便抽空跑到了卫生间再仔细对着镜子一瞧,原来是黑西装裙太单薄,造成的效果就好象没穿底裤一样,显得曲线玲珑。难怪今天这么多臭男人围着我转。嘴里虽然在骂,心里却是甜丝丝的很得意,丁字裤可真是件神奇的玩意,以后要是常穿,销售额岂不直线上升?我心想。

对着镜子才发现,腿上的丝袜竟不知道什么时候破了一个洞,大概是人多时有些臭男人故意蹭的或烟头烫的。我急忙脱下丝袜,虽感觉有些凉嗖嗖的,但也顾不得了,今天只带了一条丝袜。

快下班时,老板又笑咪咪的来了,在我耳边小声嘀咕:“下班别走,我请你吃饭?谈下给你升职加薪的事,好不?”

等了一天,等的就是这句,就怕他不上钩。

下班后,我出店没走几步路就看到老板的车停在路边,他放下车窗东张西望鬼鬼崇崇的叫我上车。

我上车后,老板将车径直开往海边,越开越偏僻,看来他是想找一处无人的海滩。

老板的小舅子是公安局的,经常去酒店查房,所以老板想要干坏事什么的,不是车震就是野战,从来不敢去酒店。

我假装不安,不停的问,去哪里谈工作啊。老板笑而不语,一幅胸有成竹今天誓要把你拿下的模样。

开到一处偏僻无人的海滩,老板停车了。他关上车窗,喘着粗气,不由分说的扑向我,在我脸上胡乱亲着,臭哄哄的气息包围着我,我几乎要呕吐。

我推开老板:“等会,我把衣服脱掉。”

老板见一向抗拒的我,今天竟然从了,兴奋的直搓手。

我撅了撅嘴用甜的像糖的声音发嗲撒娇道:“不嘛,你不要看着人家脱,看着人家,人家就不脱啦。”

老板笑,将头扭往一旁:“好,小宝贝,我不看着你。”

我迅速将丁字裤从裙子里脱下,然后将它塞到扶手箱里,用他的烟盒压住。

t裤小的就跟手绢一样,揉成一团还不如烟盒大。

“对不起,老板,我来那个了!”我红着脸道。

老板铁青着脸:“不会吧?你耍我?给我看看!”

我指给他看,他更加愤怒了,像头咆哮的雄狮,指着车外叫我滚蛋,随后迅速开车走了,将我一个人丢在海滩上。

他的愤怒绝不仅仅是因为不能做那事了,而是他一向很迷信,觉得见着女人的经血对生意人来说是件很不吉利的事,好像这是他老家的迷信风俗。

次日,老板没有来上班。

再次日,公司全体员工接到通知,老板住院了。

第三日,全体员工去医院看望老板。老板头上缠着厚厚的绷带,人事不知,像个植物人,一说话就流口水,吃饭还要保姆喂。

老板岳父告诉大家,老板是被人打劫了,那劫犯穷凶极恶,竟然把老板打成这样。

我笑而不语。

我知道老板娘每天都会不定时的搜查老板汽车,搜到什么都会像狗一样狂嗅,看没有什么女人味道。

我明白扔一条新底裤是没用的,老板会随口一说,这是买来送给你的呀。

所以我才选择穿了大半天再藏进老板车里陷害他,丁字裤比普通底裤更贴身,体味和香水味肯定浓烈的不得了。

到时老板娘一嗅,妈的,这是什么味?她还会相信什么是老板买着送他的么?难道老板要解释是自己穿的么?

我更知道老板娘有严重的暴力倾向,时常对老板拳打脚踢,更奇葩的是,当老板娘对老公拳打脚踢时,岳父、小舅子、岳母会全家一起上。

入赘女婿真不好当呀。

这件事,就这么的解决了。以后老板再也没有来上过班,他是被扫地出门还是做家庭妇男我不得而知,总之我们的店开始由老板娘亲自接手。

我不会内疚,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这种坏男人就该是这种下场。

女人没有男人的体力和拳头,能靠的就只有身体和头脑,有时你对别人手软就是对自己残忍。

当我第一次见到曹国庆时,他那时还没这么大事业,是个土老冒。买车时不知手动档和自动档的区别,分不清宝马与宝骏的标志,把纳智捷当成了日本豪车雷克萨斯。

他刚进来时,站在装修豪华的汽车店里还有点手足无措的感觉,捧在手里的茶一口没喝还泼出一大堆。

他刚拿到驾照不久,上车就发抖,我义不容辞的陪他试驾。

店里很多姐妹碰到这样有钱但土鳖的男人,大多是有些不屑的,觉得是没品味的暴发户。我和她们看法不同,我觉得这是潜力股。

因为我觉得真正有钱很久的男人,花心也很久了,像老曹这种乍富的土鳖心还没玩花,容易勾搭,也相对单纯。

所以我对老曹表现的相当的热情和耐心。

第一次他没买,说第二次再来看看。

其实我看得出来他想买,也带够了钱,之所以拖到第二次其实是想来看我。

第三次试驾、第四次,第五次……我们开始约会了。

因为我是想抓住他一辈子,所以万万不可滚床单,得装矜持,得装高贵,臭男人都吃这一套。

于是无论他再怎么猴急再怎么哀求再怎么送花送礼物,我都坚守最后一道防线,表示不结婚前绝不做那事。最大的程度也就是接吻,允许他浅尝辄止的摸摸上半身。

很多女孩担心这样的坚持会让男人退却或放弃,应该适可而止的放弃抵抗让男人得逞,其实那是不了解男人。

我认为男人绝不会轻易放弃一个没弄到手的女人,对于男人而言,追不到的才永远是最好最诱惑的。

矜持只会让男人坚定的觉得你是个冰清玉洁守身如玉的好女人,值得娶回家。

认识两年后,我们终于结了婚。

那时,他的事业已经蒸蒸日上,财富如滚雪球一般越滚越大。

我已辞职,店里的姐妹要来送结婚贺礼的,我一概拒绝。

因为老曹有足够的钱,我压根也不在乎这些礼钱。我更知道我的那些小姐妹全是一等一的*,防火防盗防闺蜜,闺蜜是万万不可领着跟老公见面的。

像老曹这种农村来的土鳖男人大多都有第一次情结,我非常清楚。他也一直因我的矜持而认为我没有恋爱经验,我认为他娶我,觉得我清纯正经肯定是重要的原因之一。

我交过好几个男友了,不是完璧之身,但没事,我有办法。

在洞房花烛夜前段时间,我吃了一种可以推迟姨妈期的药,在我的精确计算下,我确保结婚那晚将是姨妈期的最后一天,会有极少量的血。

姨妈期才开始的血是绝不能伪装第一次的血的,因为那时量多,色差也略有不同。

至于在过程中,要如何伪装出第一次的神态和动作,对交过好几个男友有丰富经验的我而言更是小菜一碟。无非是死咬嘴唇、拼命喊疼、闭目流泪,表情羞涩不安,动作生疏……

至于对身体的保养,我一向很有信心,蜂蜜都涂过好几斤,绝对粉嫩,绝不像是身经百战的人。

那一夜,我要求将台灯开得最暗,理由是害羞,其实是心怀鬼胎不想让他看得太清楚。

这也符合女人初经人事时的害羞心态,老曹表示完全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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