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养 18(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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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九章 上

他们随著春风一起回到北方。

正是细雨纷飞的时节。

路上,她给他讲她小时候的事。

从她开始牙牙学语,爹就抱著她教她认草药,告诉她这是天葵子,可以治毒蛇咬伤;这是板蓝根,可以清热解毒......小孩子吸收能力强,尽管不能理解草药的功用,但只要爹爹告诉她一遍,她就能把草药和名字对应记起来。所以当她五、六岁的时候,已经学著帮爹爹抓药了。药柜太高,她够不到的时候,娘就把她举起来,举得高高的,稳稳的。

有一次,爹上山采药回来,抱著一只断了腿的狐狸。那狐狸一只前腿皮开肉绽,露出一小截腿骨,吓得她登时哭了。

她一边哭,一边喊著:“疼!疼!”

爹笑著拍拍她的头,问她想不想学给狐狸止疼的法子。她说想。爹就拿出一个药瓶,交到她手上,把著她的手,把白药洒在狐狸受伤的腿上,那狐狸先是嗷嗷叫著抽搐几下,没过一会儿就安静下来。

她以为它死了,又要哭。

爹说:“它没死,只是睡著了,不信你摸摸它的身体,还暖暖的呢。”

她摸了,果然没死,暖暖的。爹说那是因为他在止血的药里掺入了麻醉的成分,所以不仅可以治伤还可以止疼。不过这还不算完,还要把腐肉清洗干净,把伤口缝合,这样狐狸才会完全好起来。“瑶儿想不想学?”

她重重点头:“瑶儿要学!”

“那爹就先教瑶儿怎麽治外伤,好不好?”

爹本来打算将他的医术一步一步传授给她,却没想到突遭横祸。

“所以你只精通外科,却不善治内?”

她摇摇头:“比起我爹,我的外科还差太多。”突然想起罗三身上那道丑陋的疤痕,不觉哈哈笑了起来。毕竟她捡罗三回去的时候年纪还小,缝合术根本不熟练,与其说她救了罗三一条命,倒不如说罗三成了她的实验品。後来随著她捡回破庙的人越来越多,她的技术也逐渐纯熟起来。

从怀里掏出二十几年来未曾离身的梳子:“这是娘留给我的。爹送给她的生辰礼物。那天晚上我正在睡觉,突然外面很吵,娘匆匆忙忙地冲进来抱起我,把我藏到树屋上,把这把梳子塞给我,嘱咐我无论看到什麽都不要下来。我当时很害怕,不知道为什麽娘不留在我身边。现在想来,她是想留在爹身边吧。”就如现在的她想永远永远停留在叶少丰身边一样。

悄悄把伞向她的那一侧偏了偏:“说起来,我从来没有送过定情物给你。”

世间男女定情,多互换信物。自古昏义有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现如今虽并为四礼,但依然是无媒无妁不成婚,男必先送聘礼到女家,而後才定嫁娶之日,待到吉日,新娘子携著丰厚的妆奁嫁至男家,不到洞房花烛之时彼此不识彼此是方是圆。

七年辗转,一个人常有打发不去的闲暇,便时不时买些坊间的才子佳人小说来看。虽然胡编乱造伤风败俗的居多,但总也少不了你送我一块玉佩我送你一块手帕的段子。

反观他与信华,别说六礼四礼,简直比小说里那些个私会後花园偷定终身的男女还要不如。虽然已有夫妻之实、并自称为夫妻,但若将其中内情说了出去,就算不被世人骂个狗血淋头,也得背上寡廉鲜耻的臭名。

可是呀,他们又何尝活在世俗中过?

姚信华仿佛知道叶少丰在想什麽,嫣然一笑:“谁说你没送过?你的定情物我可是老早老早就收下了。”她从袖中抽出那条杏花帕子,“呐、这不是麽?”

叶少丰表情柔柔的,“这条已经旧了,改天我再绣条新的给你。”那时他还以为她叫“杏花”,所以特地央庙里的人帮他折枝杏花回来,好照著绣。

姚信华摇摇头:“虽然人们都说衣不如新人不如旧,可是我就是喜欢念旧,人也好衣服也罢。这条帕子跟了我这许多年,每次看到它,我就想起你。想起你每天乖乖在门口跪送跪迎,姐姐长姐姐短......唉,真是美好的时光一去不复返啊!”

她一说,叶少丰也跟著回想起了蠢蠢的年少时光:“现在难道不美好?”她该不是想藉著这条帕子一直追想他那些糗事吧?

“美好!当然美好!但如果你能再叫我声信华姐姐,那就更美好了!”她咯咯地笑,笑弯了腰。

一头秀发溜出了伞的范围,叶少丰又只好把伞再偏过一些,怕她淋著。

“不过,”她忽然正经起来,“我没有送过你定情信物倒是真的。这个给你。”她把宝贝了二十几年的梳子塞进他手里。

他怔怔地看她。

“你受了它,从今以後,就要替我梳一辈子的头。”就像小时候一样,她对他霸道得不容转圜、不容拒绝。

但现在的他,甘之如饴。

姚信华多年不曾回家乡,原以为早已人非物也非了。没想到凭著当年的记忆,居然还很顺利地找到了爹娘的安葬之处。

叶少丰惊讶地看到墓前摆放著果品和糕点,还有因为下雨而未被烧尽四处散落的纸钱。

姚信华只是默默地蹲在墓前,将歪倒的祭品重新摆放整齐,然後双手合十,闭上眼睛。

叶少丰也如是蹲了下去。

她始终没有开口,他也将话默念在心。

拜祭完毕,两人默默并行而去。

清明时节雨纷纷。就像是思念亲人的泪,每当触及到心中的记忆,就会绵绵地落个不停。

“这坟是我的奶娘帮我立的。我家惨遭灭门,官府虽立了案,却始终查不出所以然。我一个孤女,自然也无力替爹娘处理後事。我一岁时的奶娘听说了我家的事,特地从乡下赶来把我接回家照顾,还帮我给爹娘下葬。下葬的花费都是平日受我爹救治的乡里乡亲凑的。爹他一生为善,总算没有被人辜负。”眼睛一眨,便滴下泪来。

他举手替她拭掉。“那你怎麽会变成乞丐的?你奶娘家里又有变故?”

“不,是我自己跑出来的。”她跟奶娘一家只生活了不到一个月。

她夜夜睡不安稳,常常从噩梦中惊醒。奶娘和她丈夫的对话,也是某一次半夜醒来偷听到的。

“她爹是得罪了宫里的要人才招致杀身之祸,官府根本不是查不出凶手,而是不敢查!”刻意压低地,那是奶娘丈夫的声音,“再留著她,迟早我们也会惹火上身的!”

奶娘嘘了一声:“你小点声!做人要知恩图报!要不是华大夫,你们方家早断子绝孙了!”

後面的话她没有再听,脑子乱哄哄的。第二天起来,她觉得除了奶娘以外,其他人仿佛都在用一种看麻风病人似的眼光在注视著她。

早慧的她很快便做出了离开的决定。

并非是感到世态炎凉、人情淡薄,而是若果真累得奶娘一家遭受同样的惨事,不如她一个人自生自灭来得好。两害相权,则其轻者而为之。爹娘对她的教育中,从没有“损人利己”四字。更何况,她相信自己一个人能行。

“你一个人?”

不喜欢他一脸严肃外加语气沈重,她吸吸鼻子,眉毛一挑,挤出一个笑容:“怎麽?想听我的奋斗史?”

他不领她想活跃气氛的情,依然正正经经:“愿闻其详。”尽管她不说,他也能想象出一个无依无靠的小女孩只身流浪会遭受多少苦难。他让她说,只不过是想让她多依赖他一些。

可惜姚信华不配合:“如果你叫我一声好姐姐、姐姐大人,我就考虑考虑告诉你。”她时时刻刻念念不忘,一天提一百八十次也不会烦。

叶少丰左眼一个“做”字、右眼一个“梦”字。

他要让她知道:夫是有骨气的!

“假男人!”“死人妖!”“笨蛋!”

本是想怀旧,也顺便带叶少丰看看她生长的地方,没想到却在漫步的途中遇到一群孩子在打架。

“我娘说你连不会下蛋的母鸡都不如,因为你根本就不男不女!恶心恶心!”

好几个男孩子把一个很瘦弱的男孩子围在中间,又是谩骂又是踢打,还有人往他身上丢泥巴。被欺负的男孩子毫不示弱,也抓起一把泥巴丢在欺负得最凶的男孩子脸上,然後飞身把他扑在地上一阵暴捶。被扑倒的男孩子显然力量更大,没多久就反下为上,把瘦弱的男孩子压倒在地,坐在他身上,准备报复回去。

站著的男孩子中不知谁提议:“把他的裤子扒了!看看他究竟怎麽不男不女!”

其他人立刻附和:“好啊好啊!”

一直不吭声忍耐著众人欺负的男孩子终於尖叫出来:“不要!住手!”

但毕竟寡不敌众,眼看著就要被人侮辱──

“住手!”

叶少丰一手拎起一个坏小子。姚信华则是干脆一脚把骑在人家身上的那个男孩给踹了出去,然後像老母鸡似的把被欺负的那个护在怀里。

“人妖的同伴来了!快跑!”以多欺少以强欺弱的人若是看见比自己更强的人,通常会跑得很快。所以,一帮男孩子转眼就不见踪影了。

“要不要紧?”姚信华忙要检查男孩子身上的伤,却被一把推开,幸亏被叶少丰及时扶住,才不致跌倒在地。

“不用你管!”他紧抓住自己的衣襟,警惕地看著他们。

姚信华放柔表情,以一种很温和的语气问道:“你是女孩子吧?”

“不是!不是!不是!”那孩子发了疯一样地否认著,“我是男孩!不是女孩!”

“我是想帮你!”她上前抓住那孩子的手,“相信我,我不是要欺负你,我可以帮你。”

那孩子愣住了,眼力的警戒变为怀疑,又带著一点点期待:“真......的?”

姚信华毫不犹豫地点头:“你爹娘知道你身体的事吗?他们怎麽说?”

孩子面上一片阴霾,“他们说我比赔钱货还不如,每天打我......”

姚信华眉头一皱,随即展开,“我想帮你看看伤,先跟我们回去好吗?然後我送你回家。”

孩子只是猛摇头。

姚信华捧住那孩子的脸:“听我说──你这可以说是一种病也可以说是生错了。但绝对不是你的错。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跟你父母好好谈谈,如果他们能接受就最好,如果不能,我会再替你想其他办法。先跟我回去,我帮你治伤,好吗?”

&ldquo......;嗯。”

“少丰你先出去。”一回到临时的住处,姚信华就把叶少丰赶出卧房。叶少丰以眼神询问她是怎麽回事,她只说呆会儿再说,还叮嘱他去买一身女孩子的衣服回来。

叶少丰去了,只剩下姚信华和那孩子在一起。

“你是女孩,对不对?”同样的问题,但这一次是确认。

那孩子犹豫了一会儿,终於慢慢地点了头。

“告诉我你叫什麽名字好吗?”

像是很嫌恶似的,她沈著脸答道:“阿香。”

姚信华笑了:“你可能不喜欢你的名字,但暂时我也只能这麽叫你了。解开衣服给我看看好吗?”

阿香皱起眉头,眼中又堆满防备,但终於还是在姚信华温和而带著鼓励的目光中,缓缓褪下外衣,里面穿著一个肚兜。

看到阿香的身体,这回换姚信华皱起眉头了。

瘦弱的身体上到处是被殴打的伤痕,新伤旧伤,青青紫紫。

“坐在凳子上,我给你擦药。”

姚信华从包袱里拿出活血化淤的药酒,倒在手掌上,小心地在阿香身体上揉擦。

“你的身体是女孩,但你却总想做男孩,是麽?”

“你怎麽知道?”阿香的声音里有著掩饰不住的惊讶。

“我大哥告诉我的。他说这世界上偶尔会出现生错性别的人。身体是男人,心里却是女人。或者身体是女人,心里却是男人。当然还有雌雄同体的怪胎,大抵都活不成......”但凡畸形的胎儿多遭父母抛弃,能平安长大的实在是凤毛麟角。而身心性别不一致的孩子则多在长大以後才会显露出来,若本人忍住便罢,忍不住则难免遭人唾弃咒骂。所以她才根据那些男孩的叫骂大胆猜测,这被欺负的孩子多半是女体男心。“你是什麽时候开始发现在不对劲的?”

阿香摇摇头。“不知道。我只是从小就喜欢跟男孩子一起玩,喜欢做男孩子做的事,喜欢穿男孩子的衣服。我爹娘打我骂我好多次,要我学女红、安分守己呆在家里,可我就是忍不住。我对女孩子的事情也不敢兴趣。再过两年我就要到嫁人的年纪了,但是我一想到要像我娘那样给别人做老婆,我就受不了!”难得遇到可以一吐心声的人,阿香越说越激动,如果不是姚信华略用力按著她肩膀,恐怕就站起来了。

“女孩子的事情”麽?呵,那叶少丰又算什麽呢?明明从内到外都是毋庸置疑的男子汉,却被她逼著学习如何伺候“姐姐大人”,女红做得比女人还精致。可见以喜好和该做什麽不该做什麽来划分男女,并不绝对正确。

姚信华笑在心底。

“阿香,我会跟你回家,跟你父母谈谈。你也再给自己两年时间,试著去适应女孩儿的身分,尽你该尽的孝道。如果还是不行,你就离开家,来找我吧。”不论哪朝哪代,异类都很难见容於世间。若不幸生为异类,又不能独自生存,就只能努力随众了。“我想到了!如果你不喜欢阿香这个名字,那我替你换一个怎麽样?”

说著她翻出纸笔墨写了一个字出来──

阿香与那个字面面相觑,互相不认识。

“这个字也念‘香’,但不是花香的香,而是故乡的乡。听起来虽然一样,但意思大不相同。从今天开始,你就叫‘阿乡’,如何?”字音不能代表字义,皮相也不能代表人的魂灵。

阿香,不,阿乡,终於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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