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养 3(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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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章 上

夫13岁,姚信华18岁。

她略仰起头目测他的身高:“你不觉得你长得太快了吗?”

他略垂下视线,盯著她芙蓉一样的脸蛋:“可能是你萎缩了吧?”

“你、说、啥──!?”

她气愤地拧住他依然水嫩的脸蛋,却不意被他勾住腰,搂在怀里。她泄气地放开手,枕在他肩头。

按照现代的计量方法来说,她158,而他168。

唉──仿佛昨天他还是那个任她揉扁搓圆的小可爱,今天就变成了靠身高压迫她的小霸王了。

“但是你不要得意,你就算长得比天高,也一样是任由我随意驱使的夫!哼哼!你卖身契在我手里,不得抵赖!”

他不以为意,“那是你趁我睡觉时偷偷把手印按上去的,作不得数。更何况我自始至终都没看清上面写的是什麽。”

“你以为你激我我就会把卖身契拿出来让你看,好让你有机会销毁吗?想都不要想。”自从她发现随著年月的增长,小可爱变得越来越不听话了的时候,就心生一计,写了张卖身契,然後趁他睡觉的时候,偷偷拿他的手指按了手印。藉此奴役他一辈子。

她却不知道,自他小时候被她拐了一辈子的承诺,就压根没想过要离开她半步。哪怕将来哪一天她不要他了,他也打定主意要粘她粘到天涯海角。

“喂,把你的禄山之爪拿开,我要检查你的胸部!”

这女人知道她在说什麽吗?

她称他的手为“禄山之爪”,说明她已渐渐把他当作男人看待,而不是原先那个随时被她又亲又抱肆意吃嫩豆腐的小男孩了。但自从11岁以後,她就时不时扯开他胸前的衣服,号称要检查,根本就是在挑逗了!

姚信华哪里管他想那麽多,只一心担心她通体晶莹的小可爱有一天异变成浑身是毛的山林野人而已。所以才有事没事地就扯开他的衣服检查他有没有长胸毛。其实她也知道十二三岁的男孩子还不至於发育得那麽恐怖,但所谓防患於未然嘛。另外就是他越来越不肯给她抱在怀里玩,借此机会还能怀念一下以前可以毫不顾忌大吃嫩豆腐的美好时光。

嗯嗯,还是像以前一样光滑可人啊......只不过不若小时候那般骨瘦如柴,现今胸前已是小有肌肉。呵呵,摸起来手感一定不错......

想著,修长的手指就要摸上去鸟。却在还差一层窗户纸距离的时候被另一双修长的手死死握住。

姚信华不满地抬起头瞪他:他是她的夫耶!给她摸一下会死啊!再说以前又不是没摸过。

叶少丰眼睛喷火,只可恨不能把她的粗神经烧细一点。

“干嘛干嘛?比眼睛大小啊!我可不会输给你哦!”姚信华很努力地瞪大眼睛,结果发现还是不如人家天生大眼炯炯有神,只好放弃,改变战术。“你不给我摸我偏要摸!否则今天不给你饭吃!”

她也真是的。怎麽早没想到这利诱的法子呢?

叶少丰嘴角一抽。

才以为她已经把自己看作大人了,原来是他误会。在她心中,他还是当年那个害怕饿肚子的小毛孩子。她却不知道,最近一两年来,他虽未出门,却认识了一个偶然进庙里躲雨的卖货郎。当时庙里没有别人,卖货郎便与他攀谈起来,又偶然看到他平日的绣活,十分惊奇,直问他肯不肯把活计卖给他。他从不知自己做的东西居然也可以换钱,很是欢喜,就答应下来。自那以後,他便与卖货郎约好日期,他卖他买,竟背著大家做起小买卖来。

他平日从不出庙门,得了钱自然也没处花,就全埋在庙里的一棵大树下。

因为姚信华总是叮嘱他不可走出庙门不可与陌生人说话,所以他隐约觉得若是被她知道他跟卖货郎“暗通款曲”,一定会大发雷霆。搞不好一气之下把他扫地出门也说不定。於是谁也没有告诉,暗自存起了私房钱,以备万一。

本来姚信华从小把他教养起来,灌输的都是自己的观点,但总也防不住庙里其他乞丐跟他说东扯西。再加上他天生聪颖,心似玲珑,不少事情一点就透,故而心思也比姚信华以为的成熟多了。

姚信华见他不说话,以为是他怕了,淫笑两声:“嘿嘿,可人儿,一开始乖乖给我摸不就好了,何必非要我撂出伤感情的话呢?”说著就要不客气地下去。

叶少丰怎麽肯让她轻易得逞?要摸是吧?那大家就礼尚往来好了。

姚信华手才刚刚贴上叶少丰的胸膛,自家胸脯就被另一双长手覆住了。她尖叫一声,向後跳开,一副快昏过去的样子:“你你你你你干什麽!?”

叶少丰低头看看自己的手掌,面无表情地回答:“公平起见。”

她颊生彩霞:“公平你个鬼!你是我的夫,贡献你的身体给我摸是义务!我是你主子!你怎麽可以以下犯上!”

切,他以前又不是没“以下犯上”过。

他转回身继续他的绣活,丢她在一边跳脚哀嚎。

啧啧,最近他的绣工真是日近千里啊。

世界上有一种经常不负责任的物质叫做“作者”,所以让我们越过用一年的时间来比身高的13岁,直接进入多姿多彩的14岁吧。

他瞪她,很用力很用力地瞪她。恨不得把她瞪成一个发育不良的蚕蛹,让她一辈子也不能出来气他。

她明明都有他这个奴性坚强的夫了,居然、居然又捡了个男人回来!!

“小丰,叫你去烧热水,还愣著干嘛!”她紧张得鼻尖冒汗,手里却利落地把男人的衣服撕开,察看他的伤口。

男人已经陷入半昏迷状态,断断续续地呻吟著。

相依为命8年,他们的小天地头一次闯进了第三者。

他很清楚现在不是吃飞醋的时候,却在意地要死:姚杏花,你给我等著!

叶少丰只差咬著个绢泪奔而去了。只可惜他是奴性坚强的夫,心里再老大不愿意,身体也自动自发地烧水去了。大概他万没想到他会有为她以外的野男人烧水的一天吧。

呼......还好没有毒。检视完毕,姚信华松了口气。只不过伤及筋骨,先要剜肉取出断刃,再缝合伤口。眼下没有麻沸散,伤口又拖不得,否则便会溃烂,不知道这男人受得住受不住。

她抽出叶少丰为她绣的手帕,轻轻擦去男人脸上的汗水,然後揉成一团硬塞进男人嘴里,又不知从哪里摸出一把刀身极薄寒光迸射的匕首,一看便知锋利无比。

随手敛过一堆稻草,拿出火褶子点燃,把匕首伸进火里烤热。

然後她低首附耳对男人说:“忍著点。”

男人也不知听清没有,只听见他咬著手绢“嗯”了一声。

她嘴唇一咬,开始动手。

鲜血飞溅在她脸上,端热水进来的叶少丰看见以後吓得僵在原地,她却连眼睛也不眨一下,仿佛对这种事情轻车熟路。

他怎麽从来不知道她懂医?

血水一盆盆泼出去,染血的布条堆成个小山,她拿著绣花针仿佛吃饭屙屎放屁一样容易似的把男人的伤口缝了个严严实实。

男人因为失血过多,再加上姚信华本著速战速决的意思,针法虽然熟练却一点也不温柔,早不知啥时候就昏死过去了。

姚信华银牙一错,咬断线头,顺手抽出男人嘴里紧咬的手帕,免得他被自己的口水给呛死了,那她就白救了。这才敢放松身体,往稻草上一靠,任满脸汗水顺著纤细的脖子一路流淌进衣内。

待会儿一定要叫她的夫再给她烧两大锅水,好好缓解一下疲劳。

但她眼睛才一闭,忽然又睁开。

“小丰!”

叶少丰正忙著震惊和汹涌地吃醋,听见她唤,本能答“是”。

“这些血布是洗不干净了,到茅厕里支个火堆把它烧了。记住,一定要烧得干干净净,不能留半点痕迹。”

“哦......知道了。”值得那麽慎重吗?烧也就算了,居然还要拿到茅厕里去烧。他的心好酸哦,呜呜。

当晚归的众乞丐们拖著一摇三晃的身子回到破庙,正好闻到一股很呛很复杂的味道从庙後飘过来。

不好!後院起火!

於是众人不管三七二十一,仿佛那把火烧在了自己屁股上似的,顺手抄起所有能装水的容器奔向茅厕。只见一股黑烟滚滚冲天。於是大夥儿齐心合力,抢救火场,很快控制住了火情。

但是......

“你们想整死我就直说!”怒吼冲天天动容。

叶少丰被支使到茅厕烧东西本来就老大不爽,又毫无预警地被浇了个湿透,心中的悲愤简直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天,你不公啊!

众人被他的反应吓得面面相觑,又想起姚信华当年的嘱托,谁也不许欺负叶小弟,连忙把他连哄带劝地拥回庙堂内。

姚信华本想小憩一下,结果被众人的喧哗吵醒,走出来一看究竟,正好看见一只落汤鸡。

她高呼一声:“是谁欺负了我家小弟,害他流眼泪流到全身湿透!?小丰,你告诉我,我一定替你讨回公道!”

叶少丰苍白著脸,颤抖著抬起手指,动了动嘴唇:“就是......”

周围的乞丐一退三丈远。

......你!可惜他来不及说,昏过去鸟。

他这一晕可把姚信华气坏了。本来像平常一样上街讨饭,却又不小心捡了个伤患回来。累得要死总算救回一条人命,才想休息又被吵醒。这还不算,本该给她烧洗澡水的人居然给她一昏三不知,反而要她床前伺候。

真是气死她了!

最气的就是她根本不记得有把这臭小子养得这麽娇弱。明明从小她就偷偷把十全大补丹粉每天一点地掺在食物里给他吃,就是为了养壮他的身体,可以痛痛快快地奴役他做牛做马。哪知他居然敢在她需要他伺候的时候给她昏得不省人事。

真是兵到用时方恨倒!

等她给他搭完脉,心跳才恢复正常的律动。

真是人吓人吓死人,还以为伏毒发作了。原来只是急火攻心,一时气绝而已。

“喂!可以了吧你!快给我醒过来!”趁他昏迷,毛手毛脚吃足豆腐,才拍他的脸叫他起来去烧水。

可怜的美少年叶少丰,仿佛他存在的意义就是给他的主子烧洗澡水。天晓得他心头的伤口还在不断淌醋呢!

他一睁眼,就发现自己居然跟野男人并排躺在一起,立刻怒发冲不了冠,只恨不得自己全身的汗毛能变成针把野男人扎成筛子以泄愤。可惜他天生皮肤好得气死女人,没那麽多汗毛给他竖起来当暗器。

他半秒也不能忍地坐起来,眉毛一竖就要质问姚信华为啥红杏出墙。姚信华看出他有话要说,连忙捂住他的嘴:“嘘──有话到外面说。”

唔──她居然对野男人那麽好!置他这个、这个、这个夫於何地啊!

突然想起来自己不过是一介区区夫,哪有权对主子的言行指东道西?也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忍、忍、忍!

也罢!就让他心头有醋尽情流吧!流光了,总能再看见血的!

姚信华把叶少丰“押”到外面,就见一群乞丐忽然装没事儿人一样摸著鼻子四处走散。她佯装不知他们偷听,只径自把叶少丰扶到火堆边。

“衣服我给你换了,但头发还没干,要睡烤干再睡。”她暗爽刚才借著给他换衣服的机会,把他给摸了个遍,甚至还放肆地把脸贴到他缎子般光滑的胸膛上去,摩挲了好久,对细腻的触感眷恋不已,够她回味三个月了。

论语上说: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

她自认是个俗人,还是个女色狼。所以比起韶乐,美少年更令她神魂颠倒。虽然这美少年越来越有发展成美青年的趋势,并且越来越由不得她肆无忌惮地作威作福了吧。

唉,真是: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少年貌美,终究要长大啊!

叶少丰看她叹气,还只当她是为那野男人的伤势担心,心头醋流啊流,流到外婆桥也流不完。腮帮子气得鼓鼓的,噘著桃红小嘴(这是个男人!男人!谁来阻止作者乱用形容词啊!但是阻止也没用!敢多嘴的统统打出去!),那模样说有多可怜见儿就有多可怜见儿的。

看得姚信华视力超群听力衰退:“你说什麽?我没听清。再说一遍?”

叶少丰撇著头视线不知道飘到哪里去了,装著不在意似的又问了一遍:“我问你怎麽会懂医术的。”

“废话!如果我不懂医,庙里这些没用的男人怎麽有命讨这麽多年饭?”

姚信华字字掷地有声。“没用的男人”们纷纷面露讪色。

原来如此!他一直就觉得奇怪,凭姚信华这麽一个弱女子,怎麽能对一群大男人颐指气使的。原来是她对他们都有救命之恩。可是她居然从来没告诉过他这麽重要的事!

他不禁好气。气自己在她心中原来这麽无足轻重,甚至渺小到只配给她烧洗澡水,而她却不愿意分享她的任何秘密。是的,他早就发现,她有很多秘密。但他相信迟早有一天她会跟他倾吐,可事实好像是他自作多情了。今天若不是她捡回受伤的野男人,恐怕她仍然不会告诉他她懂医术的事情吧。

“原来捡人回来养是你的嗜好?”他笑,凄惨惨的。

“医者父母心。看见伤患自然要伸一把手,可是我养的自始至终只有你一个噢!”不是美少年她才兴趣缺缺咧。

“是麽?那这次捡回来的男人你打算安插什麽位置给他?看起来年纪大得不够做夫了。是不是准备直接养来当丈夫?”

姚信华终於听出他话里带刺,想看他表情,他偏不回头。她只好双手强行扳过他的头,“谁都可以质疑我,只有你不可以!”

“为什麽?因为我只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夫?”

她想反驳:“因为......!”却看见他双颊带泪,不禁一时语塞。

自从他不再叫她姐姐以後,也几乎不在她面前落泪了。想不到自己今日居然逼哭了他。

泪水滑过他颤抖的双唇,滴在他紧握成拳的手上。

她一阵心痛,将他拥进怀中。如果平常,他早将她推开。现在却像怕失去她似的紧紧靠在她怀中。

姚信华终於意识到:她的夫,真的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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