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养 5(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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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章 上

风和,日丽,有个美男坐在门槛上。

凝眉,轻叹息。

师弟啊,你在哪里?你可知为兄十分惦念你?为兄也相信你一定在心急火燎地寻找为兄的踪迹。可是......

“喂!风大叔!你号脉号了半个时辰了,到底有完没完?我要去茅厕啦!”若不是姚信华交待她不在的时候一切都要听风无晴的安排,他才不陪野男人坐在门槛上发呆呢。

风无晴舒展眉头,温和一笑:“小兄弟,你叫叶少丰?”虽然他年长叶少丰14岁,被叫一声大叔并不为过,但是平日听惯17岁的小师弟总是师兄长师兄短地叫著,突然被一个跟师弟年纪相仿的少年叫大叔,这心里还真是有点刺痛啊。虽说岁月不饶人,可他有那麽老了吗?

“说过几百遍了,是啦!”看不出这野男人一脸聪明相,居然痴呆得紧。

“你说你是被姚姑娘捡回来的?那你对六岁以前的事情有没有印象?比如说家在哪里?父母怎麽样了?怎麽会中毒的?”如果这少年的名字不假,再从他的年龄以及长相来看,说不定跟他和师弟正在追查的一件陈年血案有关系。姚信华的古怪更多,只是她嘴巴紧得很,很难套出话来。倒不如这个少年,多年来一直被关在破庙之内,涉世未深,虽然脾气臭了点,但生得一副水晶心肝,一看便透。

叶少丰拧起眉头,仿佛拒绝回忆似的:“六岁以前的事我一点也不记得,什麽都不知道。”他的记忆从姚信华开始,他也相信,不论过去、现在、未来,他的世界都只会有姚信华,再容不下第三个人。

“这样......”照此看来,也许是受过什麽刺激也未可知。“你去茅厕吧,但别忘了这个。”他拿起一个破碗塞到叶少丰手里。

叶少丰整张脸嫌恶地皱在一起:“又要?”说实话,他真的怀疑这野男人是不是脑子有病,居然要他天天提供尿液给他检查。

“不用太多,一点点就够。我为你配药已经半个月了,光从脉象判断你的病情不完全准确,所以......”

“行了行了!你再说我连隔夜饭都要吐出来了。”叶少丰拿著破碗一溜烟跑掉了。

风无晴笑著摇摇头。

师弟啊,如果你知道我不仅被一个乞丐姑娘救了,还被她暂时养起来了,你一定会很吃惊吧?我是真的很想尽快和你重聚,但这孩子的毒却不是十天半月能解的。而且,我还被那乞丐姑娘拜托了另一件事情──

“教他念书?”

“没错。”姚信华很精打细算的,好不容易逮著个文成武就的男人,不最大限度利用实在太浪费了。“我虽然识字,但能教给小丰的毕竟有限。我知道你饱读诗书,学识渊博,所以希望你能在替小丰疗毒的同时教他多识些字多念些书。”

“姚姑娘,我并非看轻乞丐,但我不以为念书识字有多大用处。况且,一个人掌握的知识越多,相对的也就不安於室。我的意思──你明白吗?”

说白了,一个乞丐只要懂得低头哈腰足以谋生。相反的,懂得的技能越多,就会越不安於乞丐的身份。这姚姑娘本人看起来是没什麽大志,很享受乞丐的生活,但她知道不断充实叶少丰的技能和思想意味著什麽吗?她一定是知道的。那她为什麽又煞费苦心地让叶少丰学习那麽多东西呢?真的只是为了培养一个“大家闺男”出来吗?

“风先生,你只需答应我教他便成。”她不想跟风无晴有太深的牵扯,也不愿意让风无晴探知到她心底的想法。她想做的事情,只需自己明白即可,不奢求别人的理解。奢求别人理解的同时,也就意味著要以自己一部分的隐私作为代价。这对她来说,既不值得,也太危险。

“好吧,我答应你。”风无晴何其聪明,怎麽会猜不出姚信华步步为营的原因?只是她把阵地守得再严密,也总有不得不打开的缺口。这个缺口,就是叶少丰。来日方长。姚信华身上的谜团,总有水落石出的一天。

叶少丰捏著鼻子端著破碗从茅厕回来,就又看见风无晴坐在那里发呆。

“喂,你要不要查啊?不查我倒掉了哦!”

虽然是自己身上的出产,臊臭却是不争的事实。真是多一刻也不愿“鼻对”。

“当然要查。”风无晴接过破碗,看了看颜色嗅了嗅气味,眉头不禁又皱了起来。颜色暗黄混浊、气味异臭说明毒素已经随尿液排出。但半个多月来,颜色和气味没有半点好转,也说明残毒难以清除并且所剩仍多。

真是急不得啊。

叶少丰对风无晴的举动基本莫名其妙。突然被告知自己身中奇毒,突然开始喝药治疗,本人完全不知所以然。更何况,他也从未觉得自己的身体状况有何不妥。

风无晴看出他的疑惑,解释道:“你之所以觉得自己身体无恙,是因为8年来姚姑娘一直给你吃十全大补粉,与毒素抗衡。”

“十全大补粉?”他怎麽没印象吃过?

“我猜姚姑娘每天都把补药掺在食物里给你吃吧。”就是不知道她为什麽会怀有那麽多疗伤圣品。而且一个小姑娘,居然能不动声色地把叶少丰中毒的事情瞒了8年之久,直到遇到他才说出来。不知是该说她对叶少丰用心良苦,还是天生沈稳了。“不说这个了。今天我要教你的诗是《诗经·秦风》里面的一首,叫做‘蒹葭’。”

“蒹葭?”

“对。这是一首爱情诗。讲的是一个男人失去了他心爱的女子,朝思暮想,不断寻觅的故事。”他忽然又想起师弟。若师弟在此,他们就可以一弹一唱,让叶少丰在歌声中体味这首“蒹葭”的动人之处了。

师弟!为兄好想你哦!

叶少丰与风无晴相处半月,瞧出他准是又开始发作了,连忙拉住他欲举袖抹泪的手臂:“风大叔,你想念你师弟也可以,但你能不能先把那碗尿给倒掉再说?”

风无晴尴尬地假咳嗽两声,起身往茅厕走去。这碗东西毕竟不干净,随意泼在地上,只怕要伤了花花草草或是无辜的虫蚁,倒不如仍旧送回茅厕,当作灭蛆虫的药剂也是好的。

他的方向是朝後院而去的,却有意无意地半回头瞄了破庙外院的大门。一个人影慌忙消失不见了。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溯洄从之,道阻且长。

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

风无晴把“蒹葭”在纸上抄出,教叶少丰念会,便到一边捣药去了。

《诗经》的诗本就难写,偏风无晴又用篆书教他,不仅背诵,临摹起来也十分的费功夫。待风无晴把药都捣好了,他才只抄出两遍来。

虽然慢,但叶少丰的字却十分端正漂亮。风无晴看了,不禁赞赏地点点头。只是日已西斜,天色将暗,再写下去於眼睛无益。於是风无晴轻点叶少丰肩膀,要他放下笔随他到院子里去。

他走到树下,拣起一颗石子,一扬手,打断一截树枝。抄住,手一捋,树枝上的叶子便纷纷离枝而去。

叶少丰看得猛眨眼睛。原来野男人虽然脑子有些痴呆,却有一身深不可测的功夫。

风无晴捏著光溜溜的树枝,并不弯腰,凌空在地上写字。随著他笔枝转动,土地上出现三个大字──

“蚀心蛊......?这就是我中的毒?”

“不错。这种毒下在咽喉,并不会立刻要人的命,但是会顺著心脉一点一点侵蚀到心脏。待毒至心脏,中毒之人心肺会同时麻痹,转眼间心肺溃烂而亡。不,应该说是窒息而亡。”

这种毒本是一个毒痴发明的,并不为了害人,纯粹是为了挑战自己制毒的能力而已。但不管初衷为何,只要有杀伤力,就总是会被居心叵测的人利用。

“那你直接告诉我名字就好,何必在地上写?”炫耀他内功深厚啊?

“啪!”的一声,树枝断成两截。这小孩就不会说点好听的话来听听麽?比如:哇!大侠!好俊的功夫!请收我为徒吧!之类的。

“哼......”他嗽嗽嗓子,“我是想说对你下毒的人想必有几分来头,日後难免冤家路窄,你学些功夫也好保护自己和姚姑娘。”

唉,他可真是将“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给贯彻到家了。不仅以命换命,还免费教学,如今更是好心地要传授武功耶!可是听听人家是怎麽回答的?

“好啊,反正闲著也是闲著。”学习已经成为叶少丰的本能。管它是啥,先去学起来再说,以後总归用得著。

闲著也是闲著?说的多轻巧!轻巧得好伤他的心啊!

算了,小孩子不懂事,何必计较。“那好,从明天起我开始教你一些基本功。凡事基本功最重要,基本功扎实,以不变生万变,再学习什麽都会事半功倍。但是你要记住,习武只为强身自保,切不可仗势欺人。”

叶少丰很认真地问道:“风大叔,你是为了找机会教训我才要教我武功的吗?”

风无晴捂住尚未痊愈的胸口:童言无忌童言无忌......

大街上走著一个少年。约摸十七八岁,修长的手脚,乌黑的发。

他在看街上的众人,街上的众人也在看他。尤其是大姑娘小媳妇的眼睛简直恨不得粘在他身上,一辈子也不要拿下来。

姚信华与他擦肩而过的时候,抿嘴一笑。

她看出他在找人,而且还知道他找的是谁。若是平常,她一定日行一善,好言相告。只是现在,对不起了,姑娘门上的贵客怕还要留上两三个月,才能归还了。

那少年忽然回头,叫住已走出好几步远的姚信华:“姑娘请留步!”

姚信华眼睛一转,停下脚步,迟疑地回头:“公子你叫我?”

少年走上来,像是要问话,却又不开口,只一径打量姚信华脏兮兮的脸蛋。“姑娘可曾见过一个比我稍微高个半头,不到30岁,乍看相貌平凡细看却十分英俊的男人?”

姚信华心中“呀”了一声:这少年真不简单!小小年纪,居然与他师兄一样精明。她只不过与他走个错身而已,他居然就怀疑到她头上来了。

江湖传言一向十个有九个是夸张不实的,现在看来,关於这师兄弟的事情倒有七八成是不虚的。

“嗯......”她皱著眉头装作回想的样子,“好像见过又好像没见过......”

少年微微一笑:“姑娘可以慢慢想。”

他找师兄已找了大半个月,却一点消息也没有。但心里再怎麽急,也不能放到面上来。他沿著师兄沿途做的记号跟到这附近,忽然就没了师兄的踪迹。若非事有突变,师兄绝对不会音讯全无的。他所做的最坏预想就是师兄被某个因爱发狂的女人打成痴呆金屋藏娇了。被仇家灭口的可能性基本为零。因为以风无晴的知名度,如果有人能灭了他,怕不早就嚷嚷得满江湖风雨,借此扬名立万了。目前为止江湖都很平静,没啥惊天动地的传闻出现,所以师兄大概还没去地府报道。那麽,他迟早都会找到他。

刚才与这乞丐姑娘擦身而过,本来没什麽不妥之处。但他的直觉告诉他:这乞丐姑娘很有问题!

第一,街上的大姑娘小媳妇都看他看得眼珠子快掉出来了,这姑娘居然只是轻轻瞄了他一眼。第二,他看到她在窃笑。不是羞怯的笑、勾引的笑,而是窃笑。

单凭这两点,他就可以断定:这姑娘一定知道些什麽。

姚信华被他定定看著,不禁有些心虚。“大概半个月前我确实预见过一个好心的公子,但不知道是不是你要找的人。那天我要饭的时候被马车撞倒,那个公子不仅扶起我,还帮我治伤,所以我记得他......但是我当时受了惊吓,没注意他的长相,只记得他穿著灰色的长衫,腰上还别了半块龙凤玉佩......”

少年眼睛一亮:“就是他!他现在在哪里?”

姚信华道:“我不知道,只知道他救了我以後,就往城南的方向去了。”然後她住的破庙在城外的北方,呵。

“当真?”

她连连点头:“当真当真!我没道理骗你啊!”才怪!风无晴尚未利用完毕,恕不奉还!

少年一抱拳:“多谢姑娘!”便头也不回地向城南去了。

姚信华哼著小曲往城北去鸟。她却不知道,她的谎话虽然虚虚实实编得高明,那少年又岂真是那麽好骗的?他只不过装作奔向城南,没走多远便闪入一条小巷,一回身便悄悄跟上了她。

他跟她跟到城外,穿过一片小树林,便看见一个小山坡。山坡上隐隐能看到一座庙。

“站住!”她突然大喝一声。

吓得他立刻停下脚步,以为暴露了身形。没想她并不是对自己说的。

姚信华走至城外,快到破庙的时候,忽然看见一个慌慌张张的身影一路从山坡上小跑下来。那人身上还背著个货架。很明显不是她破庙里的人。

那人被她突然一吆喝,吓得脚下一绊,由跑改滚,叽里咕噜地正好滚到姚信华脚下停住。他抬头一看,更是慌张:闺女呀!爹今天碰上乞丐界的女霸王了!

客官道这人是谁?不是旁人,却正是那拐著叶少丰做小买卖的卖货郎。以前他总与叶少丰约好庙内无人的时候见面,只因这半个月来多了一个风无晴,害得他不敢进去,生怕被姚信华知道了,断了他小小的财路。只是最近那些大姑娘小媳妇们都讨著跟他要叶少丰绣制的各种精致小玩意,他才又冒险上山来探探。不料冷不防被风无晴有意无意地看了一眼,以为被发觉了,著急忙慌地就往回跑。谁想那麽命苦,偏偏撞上了最不想见的人。

姚信华皮笑肉不笑地低头看著他:“哎呀呀,这不是温货郎吗?这麽著急,是要去哪儿啊?难不成是刚从我的乞丐窝里出来?我们乞丐都没钱,你这是要把货卖给谁啊?”

其实这一年来她早就注意到街上的妇女们身上纷纷多了些非常别致的绣品,从头上的兰花垂穗,到腰间的彩贝小金铃,再至手腕上的五色绣环,每一样都让她觉得──非常非常眼熟,眼熟到她似乎在叶少丰的绣篮里见过这些东西。而且,那些绣品的材料绝对不是她带给叶少丰的。那麽很明显,肯定有人在其中搞猫腻。

嗯哼,这回总算被她抓到了(作者:瞎猫碰上死耗子而已)。

温货郎手软脚软,想爬也爬不起来。他是一年半前才搬到这城里居住的,素闻太平县里谁都可以惹,就是不能惹丐霸姚杏花。只因她手下控制著一群死忠的乞丐,而这群乞丐又是无孔不入的包打听。谁要是惹了姚杏花,那这个人祖宗十八代的丑事第二天就会尽人皆知。

当然,市井之事,也多以讹传讹。其实只不过是两三年前,姚信华在满汉楼厨房後门等了一天才等到处理的香辣鸡翅,本来想拿回去给叶少丰献宝的,却在街上被一个中等富有的纨!子弟撞在地上,还被狠狠踩了个稀巴烂。姚信华当时虽然气极了,却什麽也没做,只是嘴角抽动了两下就离开了。那公子哥儿还不知死活地在她身後大声叫骂,说什麽臭乞丐、卖了她都不够赔他一只袖子。结果第二天,这位公子哥儿家里那些诸如儿子通奸姨娘、老子爬上儿媳的床之类的丑事就传遍大街小巷。最後终於搞得这家人混不下去,灰头土脸地搬离了太平县。

也许仅仅事有巧合,但风言风语是从来不在乎当事人的证词的,大家传得高兴也就罢了。

“姚姑娘!你饶了我吧!我以後再也不敢勾引你们家小丰了!”爬不起来,干脆跪著求饶吧。像他这种在夹缝中生存的小人物,要诀就是要识时务、能屈能伸。

姚信华危险地眯起眼睛,语气森然:“说!你都在庙里看见什麽了?”这利欲熏心的卖货郎肯定是骗她家小丰替他做工,然後廉价收购高价卖出。这件事暂且不提,若是他把风无晴的事情给透露出去,可就不是闹著玩的了。

温货郎一愣,随即反应过来:“我发誓我什麽都没看见!我连姚姑娘家的大门在哪里都不知道!”只要她不追究他勾搭叶小丰做小买卖的事情,要他怎麽著都行啊。

“我们家根本没大门,你当然不知道在哪里了。不过,要是你敢透露出一丁点不该说的话,哼哼,後果,我想你是很清楚地......嘿嘿......”脏兮兮的脸在夕阳的映照下,显得格外扭曲。

温货郎一路高喊著“我什麽都没看见什麽都不知道”绝尘而去。

隐身在树後的少年目光闪动,似在计量些什麽。居然,他没有继续跟踪,反身回到了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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