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养 10(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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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五章 上

罗三哥的哀怨。

罗三:小丰啊......你就不想听听我是如何成为才艺双全的江洋大盗的吗?你可知我的笛子那可是苦练了20年......

叶少丰:我练了两个月就跟你一个水平了。

罗三:......那我们来谈谈制锁的工艺吧!

叶少丰:快告诉我她在哪儿!

罗三: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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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也只是偶然见过......她一面而已......”罗三声音小小的,颤巍巍的,好没底气。

“继续说。”他的眼神,像冰与火的交融。

罗三陷入了深沈的回忆中:“那是在两年前的一个冬夜,我一个人走在空无一人的大街上,冷风呼啸,沙眼迷离......噢,那时候,我刚好患了沙眼......”

一道无形的剑光刺了过来:“说重点。”

罗三瑟缩了一下,很快回到了现实:“简单来讲就是那几天我正患沙眼,十分苦恼,突然有一天杏花出现在我的店里,跟我打了个招呼,治好我的沙眼就走了。”

“打过招呼就走了?”他的手心攥出了汗。

“是、是啊......打过招呼治好我的沙眼就走了。”他真的没说谎哦。

“她打了什麽样的招呼?”总不能是“嘿你好别来无恙後会有期”吧。

罗三只觉得头也痛耳朵也痛眼睛也痛嘴巴也痛,痛得他不想思考不想听不想看也不想说。所以他说话像舌头抽筋:“她就索......卢果里後探见叶少轰,千万不要相认,也不要透露她的去向,除非万不得已......”说到後面,罗三心想死就死吧,干脆全招了算了,把舌头捋顺了道:“我想这些年你都没有她消息,与她先你一步跟所有人打好了招呼不无关系。”

&ldquo......;”颤抖。

“小丰,你没事吧?”

“没事!”他咬咬牙,“我只是冷。”

“冷?大夏天的?”

他是心冷。“你见到她的时候......她是一个人吗?”

“开......始是......”唉哟,怎麽突然他也觉得冷起来了,“开始我以为她是一个人......但後来才发现有一个男人总站在离她不远的地方,像是在等她。後来杏花从我铺子里离开,我远远看见她跟那个男人并肩一起走了。”阿──啾!难道是又有个叫窦娥的出现了冤情,六月下大雪,所以才这麽冷?但是看看外面,分明是阳光灿烂啊。

秀秀抻抻她爹的衣袖:“爹爹,画师哥哥变成石头人了耶!”

罗三吓了一跳:“小丰,你真的没事吗?怎麽脸色煞白!”

“没事。”没事才怪!他指著罗三正厅中央摆著的一个青花瓷瓶,冷冷一笑:“罗三哥,那个很贵是不是?”

罗三笑逐颜开:“哎呀哎呀!你可真是识货啊!这可是正经宫里流出来的东西!可惜卖它的人不识货,让我这个鉴宝专家捡了个大便宜。说起鉴宝呢......”

叶少丰打断他:“如果我把手边这个花盆砸过去,你说会怎麽样?”

“哈?”当然会碎啊!

「你要知道,一个美男子首先要有一口美牙。就好像一件精美的瓷器,若是有一个小小的瑕疵,就会立刻身价大跌,甚至分文不值。」

这个时候,想起当年她说的话,牙齿更是咬得生疼。“罗三哥,如果你再多拐弯抹角一个字,我就让你看看怎麽让一件宝贝变成垃圾。”

“大侠!手下留情!”

杏花啊杏花,我这件青花瓷瓶真是命运多舛。当年你就是用它逼我对小丰保密,现在小丰又用它来逼我泄密。但既然现在你不在跟前,我当然是选择泄密了。佛祖保佑你。也请佛祖保佑我的青花瓷瓶能永远远离这两个魔星。

叶少丰不仅问到了姚信华离开罗三家以後的去向,更问到了破庙里其他人的下落。

他走了。把所有行李钱财都抛下,只留下她的画像。

出县城的时候,他不意外地看到城门口的士兵在对过往行人严加审问,尤其是面貌清秀二十上下的儒雅青年。许管家就站在士兵旁边,看起来很是焦躁。

他冷冷一笑,慢慢地自他们身边蹭了过去。

没人拦他,更没人看他一眼。许管家甚至嫌弃地用衣袖遮住鼻子:“臭叫化子!快滚远一点!”

没错,谁也不会愿意接近一个破衣烂衫面目可憎的乞丐。

叶少丰依旧是叶少丰,但人们看待他的眼神已经天差地别。

当他毫无阻碍地出了城,又想起罗三哥那仿佛毁了一件上天的杰作似的痛心表情,七年来头一次,有了调笑的心情。

想来也怪,他成长在乞丐窝,却从来没有自己要过一次饭,总是吃现成的。後来离开信华,他也根本没想过要做回乞丐,而是靠著自己多年学习的各种技艺过活。若不是他心有牵挂,搞不好真的固定在某个地方做起小买卖来了。

他有一些兴奋,既因为他终於找到了确实的线索,也因为现在这个样子这个身份,就像是在体验信华过去的生活、走信华过去走的路。

临行前,罗三哥对他说:“如果你真的能想透信华为什麽甘愿做一个乞丐,她就会出来见你了吧。”

不,或许在她愿意来见他之前,他就已经找到她了。

“阿──啾!”突然鼻子好痒,她忍不住打了好大一个喷嚏。

“华妹,伤风了?”商怜从医书里抬起头,“手给我。”

她摇摇头,略带著点鼻音:“没事。突然鼻子痒而已。”但看到他温和的眼神,还是把手伸过去了。

商怜轻轻扣上她的手腕,“这几天你都心不在焉的,有心事?”

“没有啊。”她笑。

“是不是又在想‘他’了?”华妹会发呆,大抵都是因为那个孩子。而今天月色正好,正是她发呆的好时候。

“大哥,又被你知道了?”在商怜面前,她总是无所遁形。又或者说,她会忍不住地想展示出真正的自己,没有任何掩饰、顾忌,也不用故作成熟──虽然她已经老大不小了。

商怜放开她的手腕,顺手摸了摸她的头。“你啊!既然这样,为什麽还要离开他?还要让他找不到你?”

“大哥,你知道的。”她撒娇。

“唉,你就是调皮,爱欺负人。”素知她如果不想说,再怎麽逼问也是没用。“晚了,去睡吧。”

“不,我再陪陪大哥。”

商怜只好放下书,“好吧,那我也睡了,你也不要陪了。”

她展颜:“嗯!大哥好好休息!”

商怜目送她回到房间,才关上房门,解衣上床。

若是不知情的,大概会以为她是任性。可他知道,她是担心他的身体。

这样的女孩子,真让人不得不从心底疼起。

但愿那个男孩子能早日赶上她的脚步。

清早,商怜的房间里传出隐忍不住的咳嗽声。

“大哥,你还好吗?”她轻轻敲了一下,就推开门端著药进去了。

“咳咳......华妹,你起得好早!咳......”商怜半撑在床边,咳得就要喘不过气来。

她连忙放下药,走过去帮他捶背顺气。她略有些责备:“大哥,你昨晚躺下又没立刻就寝是不是?”

商怜勉强止住咳:“是啊,我老想著蕊荷夫人的病......”

她停下手,不很赞同:“大哥,你今天还要去吗?”

商怜微弱地一笑:“当然要去。药给我吧,待会儿凉了。”

她轻轻皱了皱眉头,默默地把药端给商怜。

她很想说,不管大哥再怎麽努力,跟蕊荷都不可能有结果的。蕊荷是太师府里圈养的一只金丝雀,才色双全,正值青春年华。而大哥只是个普通的大夫,年过三十而未娶,天天过著饿不著撑不死的日子。纵然妾意郎情,终究争不过权势,反而会害了彼此。

商怜喝完药,终於呼吸稳定下来。“我知道你想说什麽,但我就是放不下她。侯门深似海,那太师性喜收集珍玩美女,蕊荷也不过是他一个玩物。她虽然无意争宠,却免不了被其她人怨恨。所以她这病也不是没缘故的。”

“大哥是怀疑有人害她?”

商怜点点头。“不是什麽新奇的手段,看她的症状,多半是有人在她的饮食里下了慢性。”

她叹口气:“又是。我最不会解毒,看来是帮不上大哥的忙了。”

“呵,华妹专长外科,是我远远不及的。若不是你,我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内科大夫,早就死在山贼的刀下了。”

她微微一笑:“因此认识了大哥,真是我的运气。”

“又说傻话。我从来没为你做过什麽,还承你救命之恩,该说是我的运气才对。”

她也不争辩,随口把话题带开:“大哥洗脸吧,我去端早饭来。”说完,便出去了。

七年前,她不辞而别,一路北上,直奔京城。半路上,碰见被强盗砍伤的商怜,救了他。言谈中知道他也是医者。

比起叶少丰的少年俊美、风无晴的成熟潇洒,商怜的外表可说是极普通的。但她就是为他内在的儒雅折服,甘心跟他一起云游四方、施医救人,所以最初的上京计划也因此拖延了好几年。

商怜天生一种可以使人心安、平静的气质,在他身边,她第一次感觉得到了精神上的休息。若非有叶少丰在先,将她的心侵占得满满的、没有一丝空隙,她或许就会爱上商怜了吧。

吃过早饭,约过了半个时辰,太师府的轿子来接。商怜拿著医箱去了。她一个人看家。

本想上街走走,看看前天那扭到脚的乞丐恢复得怎麽样了,但忽然百无聊赖,不想动弹,於是就坐在廊下,把长发顺到胸前,拿出梳子有一下没一下地梳理著。

她好想他。想他的体温,想他懊恼的表情,想他的眉他的眼他的唇。

她好想束缚他一辈子,把他藏著不见人。可是她无视不了他对大千世界渴望的表情,不忍心埋没了他的才能,也更想知道......当诱惑来临,他是否真能对她忠贞不移。

而且,她也有必须要去做的事。

所以,她走了。给彼此一个新的机会,也给他们的感情一个考验。

她知道他一定会追来,向她要一个答案。

他会在追逐的过程中,真正的成长,变得洗练或者沈沦。

一个鸽子扑棱棱落在她脚下。她将梳子别上头,俯身抱起鸽子,抽出腿上的纸条。

读完,她合眼靠在廊柱上。眉梢,一抹喜悦淡淡晕开,直至嘴角。

商怜回来,就看见她哼著小曲十分愉快地忙碌著。

“华妹,有什麽好事吗?这麽开心。”他知道她歌声悦耳,却很少听她唱。因为若非打心底里高兴,她是绝对不会劳动她的歌喉的。

她笑,带著些羞涩,仿佛初经人事的少女一般。

“大哥,他就要来了!”

叶少丰觉得真得感谢风大叔教他武功。虽不高深,却极实用。

他才走至城中,又饥又渴,还未来得及喘口气,歇歇脚,就遇上一辆横冲直撞的马车。若非他反应快,足底一点跃至一旁,早已被撞飞了。

但终究有动作慢的平民百姓,来不及闪躲,被飞奔的马车撞倒,发出一串惨叫。

“啊──!!好疼!疼死我了!!”

不顾有人受伤,那马车停也不停地离去了。

惊魂未定的人群产生一阵骚动。

“真是没有王法了......一个小小的画师,居然就这麽飞扬跋扈!”

“嘘!小声点!人家是有靠山的!”

叶少丰闻言有些吃惊。这坐在马车里的人竟是一个画师麽?也未免太跋扈了些。

他却不知道当今皇帝性嗜书画,倒不甚重视文章,在皇宫大内成立了皇家画苑,网罗天下丹青高手。得皇帝宠信的画师,动辄便赏赐香车宝马、美人珠玉。更有甚者,竟能左右圣意、欺上瞒下。所以天下有志的画师莫不削尖了脑袋往皇家画苑里面钻。而朝中权势者自然不会不动这上面的脑筋。本应怡情养性的画苑,也变成了尔虞我诈、争权夺势的战场。

“大家让一让、让一让!商大夫来了!”

忽然,人群中传出一阵轻轻的咳嗽声。而後,人群自动让开,一个中年男人走了出来。

“咳咳......”他努力克制,但还是咳得厉害,“咳咳......”

倒在地上的伤者看见他,立刻大叫:“商大夫,救命啊!”

那商大夫蹲下身子,露出一个安抚的笑:“不要动。让我看看。”

叶少丰看到那受伤的人皮开肉绽,想必骨头也已断了。

“不妨事。”商大夫自怀里掏出一个小瓷瓶,打开,“忍著点。”将白色的粉末撒在那人的伤口上。

那人先是几声痛叫,而後面上的痛苦之色居然缓和不少。“商大夫,你这是什麽药?好厉害!又止血又止疼!”

商大夫微微一笑:“这是暂时的。你骨头断了,等下劳烦几位大哥把你抬到我的下处,让我妹子帮你接骨。”

伤者的感激及众人的钦佩自不必说。立刻就有人推了个板车过来,把伤者抬了上去。

人群散去,叶少丰也自走开了。

他肚子真的很饿,所以他要尽快找到这地方的乞丐头,拜过了,才好混口饭吃。

行行有规矩。乞丐也一样。除了因为灾祸发生的大批流浪者,像他这种单打独斗、不停转移要饭阵地的乞丐,到了新地界若不先摸摸当地的底,很快就会被地头的乞丐找麻烦。他一开始没经验,不知道这麽个规矩,吃了不少亏。又想想信华能当上乞丐头,也真是了不起了。

谁知他才四处踅摸目标,就有个瘦巴巴、中等身材的乞丐靠过来跟他搭话:“兄弟,新来的?身手不错啊!”

他一愣,随即想到可能刚才闪躲马车的时候被人看到了。才来就展锋露角的似乎不太好,他四两拨千斤地道:“大哥,我刚到,什麽都不懂,还请多多关照。”

那乞丐也不介意,露出一嘴参差不齐的黄板牙:“谁关照谁啊,混口饭吃而已。跟我来吧。”

叶少丰跟著黄板牙来到城南某一块地方。

与刚才市集的热闹繁华正相反,这里满眼衰败、污物遍地,到处是破衣烂衫的乞丐和贫民。一眼扫过去,还能看到几张盖著烂草席的尸体。

叶少丰轻轻皱起眉头。太平县的破庙与这里比起来,简直就是天堂了。

“这里是......”

黄板牙冷笑道:“这里叫四块玉,是咱们叫花子的宝地,但凡有点身份地位的人,都不会走近这里一步。走吧,带你去见见老大。”

叶少丰默默跟上去。

他在这里停留,多则半则十天。只要打听清楚这里有没有人见过信华,他就立刻启程赶往下一个地方。从罗三哥那里出来,他已经走了小半年。这几个月,他边寻访从破庙里四散各地的众人,边修正自己的路线。如罗三哥所说,他找了七年都没有抓到她的消息,确实与她提前走访过破庙里的人有关。而现在,他的方向已越来越明确,他也确信,目标,也越来越近了。

黄板牙带叶少丰走进一个瓦陷梁歪的破宅院,里面散坐散躺著几个乞丐。

老大就斜歪在正厅的门槛上。

“老大,今天刚来的,带过来给您瞧瞧。”

黄板牙把叶少丰往大哥面前一推,叶少丰一个趔趄,差点绊倒在地。

那大哥四十开外的样子,眼神懒懒的,撩了下眼皮:“啥名字?”

叶少丰也没什麽表情:“赖四。”

大哥重新抬头打量了他一下,扑哧一笑:“癞四?还真是人如其名。我姓龙,兄弟们抬举,叫我一声老大。既然你是黄板牙带回来的,就先跟他混吧。”

叶少丰费了半天劲才把面皮的颤动控制在眉毛一带──没想到带他来的这乞丐还真叫黄板牙。“谢谢老大。”

黄板牙挨地上一坐:“老大,明天商大夫来不来?”

“怎麽?你又皮痒,想让商大夫给你扎针啊?”老大调侃黄板牙。

黄板牙也不在意:“又不单我一个想商大夫来,咱这儿的兄弟哪一个不想啊!”

商大夫?刚刚街上救人的那个?他才来没一天,所见所闻都离不开商大夫。这人到底是何方神圣?

老大道:“我看你们这些臭光棍,想的不是商大夫,而是商大夫的妹子吧!”

院里所有人一阵哄笑。

叶少丰不明所以,插不上话,就盼著黄板牙赶紧带他出去要饭顺便打听一下信华的消息。所以当他的肚子预备发出被虐待的抗议的时候,他一点也没有阻拦,任那绵长的咕噜噜响彻云霄,飞向天际。

众人瞪他,他露出面上唯一具观赏性的整齐牙齿,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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